一 婚姻状况
1982年7月1日,全县15岁以上人口为1010188人,其中:有配偶人口611361人,占15岁以上人口的60.5%;未婚占31.89%,丧偶占7.28%,离婚占0.299%。未婚者的平均年龄男为20.11岁,女为18.16岁;有配偶者的平均年龄男为39.39岁,女为39.04岁;丧偶者的平均年龄男为61.70岁,女为62.06岁;离婚者的平均年龄男为48.26岁,女为49.13岁。
滕县人口婚姻状况统计表(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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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15岁 │其中(占15岁以上人口的百分比) │
│ │以上人数├───────┬───────┬───────┬──────┤
│ │ │未婚 │有配偶 │丧偶 │离婚 │
│ │ ├───┬───┼───┬───┼───┬───┼──┬───┤
│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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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010188 │322223│31.89 │611361│60.52 │73590 │7.28 │3014│0.2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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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519515 │189945│36.56 │305732│58.85 │21297 │4.09 │2541│0.484 │
├──┼────┼───┼───┼───┼───┼───┼───┼──┼───┤
│女 │490673 │132278│26.96 │305629│62.29 │52293 │10.65 │473 │0.0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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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未婚人数年龄
1982年,滕县15岁组的未婚人数占56.8%,为15岁以上未婚人口的一半还多,20-24岁未婚人数占27.8%。
滕县未婚人数年龄分布表(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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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组│合计 │15-19岁 │20-24岁 │25-29岁 │30-49岁 │50岁以上│
│性别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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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22223│183116 │89421 │22216 │18307 │9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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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189945│93837 │49751 │18992 │18237 │9128 │
├───┼───┼────┼────┼────┼────┼────┤
│女 │132278│89279 │39670 │3224 │70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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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结婚年龄
1982年结婚比较集中的年龄为:男22-26岁、女21-24岁,各年龄组的已婚率女性高于男性。
28岁以下各年龄的已婚人数(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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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组│15-19岁 │20岁│21岁│22岁│23岁│24岁│25岁 │26岁 │27岁 │
│性别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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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313 │482 │714 │1317│3057│6558│8414 │9723 │117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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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891 │1221│1717│2359│4375│8636│10996 │12013 │132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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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年,全县女性结婚登记12484人,其中初婚12416人,再婚68人,初婚人数中20周岁的1165人,占初婚人数的9.33%;21周岁的2049人,占16.5%;22周岁的3687人,占29.78%;23周岁及以上的5515人,占44.4%。
四 丧偶离婚
1982年,丧偶人数主要分布在50岁以上各年龄组,其余较少。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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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龄组 │45-49 │50-59 │60-79 │8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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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人数 │3925 │15780 │42914 │6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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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丧偶人数的%│5.4 │21.4 │58.3 │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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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偶率% │5.4 │13.5 │40.1 │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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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2年,全县离婚率较低,婚姻较为稳定。从性别上看,提出离婚者多为男性。
1982年离婚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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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年龄组 │合计│30岁以下│30-39岁 │40-49岁 │50-59岁 │60岁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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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离婚 │合计│100 │5.1 │13.1 │29.0 │31.0 │21.8 │
│总人数 ├──┼──┼────┼────┼────┼────┼────┤
│的百分比│男 │84.3│3.0 │11.0 │25.8 │26.0 │18.5 │
│ ├──┼──┼────┼────┼────┼────┼────┤
│ │女 │15.7│2.1 │2.1 │3.2 │5.0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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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率‰ │2.0 │0.9 │0.3 │0.6 │0.7 │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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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育龄妇女
1982年,全县15至40岁的育龄妇女为373831人,比1964年的230318人增加了143513人,增长62.3%;占总人口比重为25.2%,比1964年的21.3%提高3.9%。全部育龄妇女有96.1%分布在农村,3.9%在城镇。
在各年龄组妇女人数中,15-29岁的育龄妇女比1964年增长76.18%,占全部育龄妇女人数比重:由1964年的52.31%上升为57%,上升4.69%:其中15-19岁妇女比1964年增长100.67%,占全部育龄妇女比重上升4.61%;20-29岁生育高峰年龄的妇女比1964年增长63.94%,占全部育龄妇女比重上升0.06%。育龄妇女的平均年龄由1964年的30.1岁,下降为1982年的29.4岁。1982年同1964年相比,育龄妇女不仅增长幅度大,而臣年龄构成更轻。
1982年滕县育龄妇女一般生育率为72.52‰,即平均每千名育龄妇女生育72.52个孩子。从同年龄妇女生育率来看,20-34岁为生育高峰期,其中:25-29岁妇女生育率高达257.59‰,在未达到婚育年龄的15-19岁的妇女中生育率为1.31‰。
1982年,育龄妇女分年龄生育率计算的总和生育率为2.41,即平均每个育龄妇女终身生育2.41个孩子。比55-59岁妇女一生平均活产5.22个孩子减少2.81个;比60-64岁妇女一生平均活产4.95个孩子减少2.54个。
滕县育龄妇女生育率表(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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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别│15-49岁妇女人数 │出生人数│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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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373831 │27111 │7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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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9 │90171 │118 │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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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57999 │3806 │6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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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29 │64900 │16718 │257.59 │
├───┼────────┼────┼─────┤
│30-34 │49015 │5056 │103.15 │
├───┼────────┼────┼─────┤
│35-39 │40676 │1070 │26.31 │
├───┼────────┼────┼─────┤
│40-44 │37079 │289 │7.79 │
├───┼────────┼────┼─────┤
│45-49 │33990 │54 │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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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县妇女终身生育情况调查表(198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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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别 │妇女人数│活产子女数│子女存活率(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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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75252 │392258 │5.18 │
├────┼────┼─────┼───────┤
│50-54岁 │30816 │165368 │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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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9岁 │25124 │131255 │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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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64岁 │19312 │95635 │4.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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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家庭规模
1585年(明万历十三年),滕县平均每户9.5人。1717年(清康熙五十六年),户均4.4人。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户均5.1人。1930年,户均6.1人。1949年,户均4.8人。1982年7月1日,全县33664户(按当时政区统计资料),其中家庭户335960、集体户704。家庭户每户平均4.29人。3人户、4人户、5人户的比重较大,其中3人户占17.39%,4人户占20.59%,5人户占18.21%。全县的家庭人口规模趋于中小型家庭,由“五口家”向“四口家”及“三口家”过渡,但城乡差别明显,城镇家庭规模小于农村的家庭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