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八节 公债、国库券 资料库:滕州市地情资料库 章节:滕县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6/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6/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6/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6/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6/section/3/article/26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6/section/3/article/26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1949年12月,中央人民政府决定发行胜利折实公债,年息5厘,五年还本付息,到1950年春,共推销4258分。 1954年到1958年,国家连续五次发行经济建设公债,利率都是年息4厘。在发行工作中,始终遵循“合理分配,自愿量力”的原则,5年共计发行建设公债518万元,并按期如数归还了本息。 1981年1月16日,国务院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确定从1981年起发行国库券。发行对象是单位集体和个人,发行办法是分配与个人自愿认购两种。国库券的利率,单位年息4%,个人年息8%。自发行后的第六年还本付利,5年还清。1981年至1987年的七年间,全县共发行国库券286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