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代,滕县市场上主要流通金银与制钱,1855年(清咸丰十三年)开始使用纸币“大清宝钞”。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新增银元(大头、小头)、铜元等货币。
1912年,国民政府铸孙中山像开国纪念银元。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币制条例》,铸袁世凯头像银元作为国币,县境流通很广。后因袁氏祸国改铸龙凤银元。1927年,国民党政府又新铸孙中山头像银元,在市场上大量流通。1935年,全国推行“法币”,并发行角票、枚票和镍、铜金属辅市,禁止各种银元、铜元在市场上流通。是年,全县用“法币”共兑换银元10万余枚。
1938年,日军侵占滕县,强制推行伪“联合票”。大量掠夺中国财富,7年多共发行1600多亿元“联合币”。1938年,滕县每元“联合币”可买小麦30升,到1945年已买不到1根针。日军投降后,国民政府以1比5的比值(1元“法币”兑换伪“联合票”5元)进行收兑,从此,“联合票”被废止。
抗战初期,滕县抗日民主政府实行“打击伪币、保护法币、调剂金融、活跃市场”的金融政策,禁止伪币在根据地市场流通。在边沿地区积极扩大“北海币”的流通市场,不断提高“北海币”的信誉。“北海币”与伪“联合币”比率初为1:1,1945年增加为1:25。1941年,国民党积极反共,抗日根据地对“法币”改为限制政策,禁止“法币”在根据地内部流通。1945年底滕县第一次解放,“北海币”流通全县。1947年,华中银行撤退到山东境内,与北海银行联合办公,“华中币”在滕县与“北海币”等价流通。
清末和民国期间,滕县除流行“官票”外,同时还使用地方和商家发行的,“地方票”和“乡票”。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山东通济官钱局发行的“库平银票”、“济平银票”、“京钱票”和山东银行的“银两票”、”银元票”、“京钱票”均在滕县流通。直系军阀张宗昌督鲁期间(1925年至1928年),发行了五元面额的“军用票”,强迫百姓兑换,后全部成为废纸。1930年,山东民生银行、山东平市官钱局发行的纸币亦流通于滕县。
民国初年,随着津浦铁路的建成通车,县境商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官票”不敷使用。部分商家凭其信誉,开“凭据条”作为收支凭证,时称“庄票”。其后又发展为“钱票”,后逐渐定型为“乡票”,开始在市面上流通。在“乡票”盛行时,全县出千元以上“乡票”者达200余家。1937年前后,全县出“乡票”者难以计数。如城北的十里岗村不足200人家,出“乡票”者即有9家,多者百余元,少者50元,在小范围内流通。“乡票”后被日伪禁止。
1949年前后,滕县开始使用人民币。1950年后,人民币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代替各种地方币。195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发行新人民币,以新币1元兑换旧人民币1万元。至四月底,全县基本完成了旧人民币的收兑任务。195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壹分、贰分、伍分的3种金属辅币。1964年4月,遵照国务院的指示,全县又收兑了1953年由苏联代印的叁元、伍元、拾元票币。198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4种金属币:壹角、贰角、伍角为铜质,壹元为镍质。1979年至1982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发行了11套金属纪念币。上述各种纪念币县内流通较少,因款式新颖,铸造精致,多为群众珍藏。
第二节 货币
明、清时代,滕县市场上主要流通金银与制钱,1855年(清咸丰十三年)开始使用纸币“大清宝钞”。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新增银元(大头、小头)、铜元等货币。
1912年,国民政府铸孙中山像开国纪念银元。1914年,北洋政府颁布《币制条例》,铸袁世凯头像银元作为国币,县境流通很广。后因袁氏祸国改铸龙凤银元。1927年,国民党政府又新铸孙中山头像银元,在市场上大量流通。1935年,全国推行“法币”,并发行角票、枚票和镍、铜金属辅市,禁止各种银元、铜元在市场上流通。是年,全县用“法币”共兑换银元10万余枚。
1938年,日军侵占滕县,强制推行伪“联合票”。大量掠夺中国财富,7年多共发行1600多亿元“联合币”。1938年,滕县每元“联合币”可买小麦30升,到1945年已买不到1根针。日军投降后,国民政府以1比5的比值(1元“法币”兑换伪“联合票”5元)进行收兑,从此,“联合票”被废止。
抗战初期,滕县抗日民主政府实行“打击伪币、保护法币、调剂金融、活跃市场”的金融政策,禁止伪币在根据地市场流通。在边沿地区积极扩大“北海币”的流通市场,不断提高“北海币”的信誉。“北海币”与伪“联合币”比率初为1:1,1945年增加为1:25。1941年,国民党积极反共,抗日根据地对“法币”改为限制政策,禁止“法币”在根据地内部流通。1945年底滕县第一次解放,“北海币”流通全县。1947年,华中银行撤退到山东境内,与北海银行联合办公,“华中币”在滕县与“北海币”等价流通。
清末和民国期间,滕县除流行“官票”外,同时还使用地方和商家发行的,“地方票”和“乡票”。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山东通济官钱局发行的“库平银票”、“济平银票”、“京钱票”和山东银行的“银两票”、”银元票”、“京钱票”均在滕县流通。直系军阀张宗昌督鲁期间(1925年至1928年),发行了五元面额的“军用票”,强迫百姓兑换,后全部成为废纸。1930年,山东民生银行、山东平市官钱局发行的纸币亦流通于滕县。
民国初年,随着津浦铁路的建成通车,县境商业有了较快的发展,“官票”不敷使用。部分商家凭其信誉,开“凭据条”作为收支凭证,时称“庄票”。其后又发展为“钱票”,后逐渐定型为“乡票”,开始在市面上流通。在“乡票”盛行时,全县出千元以上“乡票”者达200余家。1937年前后,全县出“乡票”者难以计数。如城北的十里岗村不足200人家,出“乡票”者即有9家,多者百余元,少者50元,在小范围内流通。“乡票”后被日伪禁止。
1949年前后,滕县开始使用人民币。1950年后,人民币成为全国统一的货币代替各种地方币。1955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在全国发行新人民币,以新币1元兑换旧人民币1万元。至四月底,全县基本完成了旧人民币的收兑任务。1957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壹分、贰分、伍分的3种金属辅币。1964年4月,遵照国务院的指示,全县又收兑了1953年由苏联代印的叁元、伍元、拾元票币。1980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行了4种金属币:壹角、贰角、伍角为铜质,壹元为镍质。1979年至1982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发行了11套金属纪念币。上述各种纪念币县内流通较少,因款式新颖,铸造精致,多为群众珍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