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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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捕捞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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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渔民及捕捞工具
新中国成立前,滕县渔民以船为家,随水飘泊,南到江淮沿海,北达东平湖。常年以菱角、芡实、鱼等为食,或以鱼换粮,有时用鱼虾做粥,鱼粮掺食。冬季,一家人挤在船厂。夏天,就在水边船旁搭窝棚住宿。他们无行政组织,多以姓氏称帮。至1955年,停泊在岗头、望冢的“周家帮”、“张家帮”有船300多只,四、五百人。1957年,南四湖发大水,两帮几乎走光,多数去洪泽湖等地,一部分在岗头、望冢建新村落户。他们的捕捞工具主要有渔船。1955年全县有渔船150余只:1974年240只;1985年达到500余只。分:溜子、撇子、座船、机动船,机动船多为木船加195柴油机(6-12马力),水库用的是水泥壳船(20马力)。
渔网、渔具。1985年计有各种渔网具1000多件,其中拉网22件。网箔120件。还有刺网、圈子网、箔滩网、掩网、大钩、针钩、顿钩、卡凌网、泼网、楠网、叉网、抬网、大罾、小罾、拉绠、鱼罩、肚笼、鱼叉、鱼鹰等多种捕捞工具。
二 水产加工
滕县夏季盛产鱼、虾。为防止腐烂,一般都进行粗加工。大鱼有的开片,有的去掉内脏后,加盐腌晒。小鱼有的加盐晒,有的不加盐直接晒。虾则捕捞晒干存放。1983年望冢乡开始搞虾米加工业,至1985年底,全县有虾米加工户500余户,年均产虾米110多万斤,产值达340多万元。加工干鱼、干虾、虾米,80%销往北京、上海等地。
滕县苇地面积约2000亩,平均亩产在1500-2000斤之间。当地人民多把苇子加工成苇席、苇箔等,销往省内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