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天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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墨子作《天志》、《明鬼》,表现了他具有宗教唯心主义的思想倾向。但墨子提倡“尊天”、“事鬼”,其根本目的在于实现他提出的“兼相爱,交相利”、由乱世达到治世的社会政治理想他的整个人生观是积极入世的,而不是消极出世的,而且他对于天和鬼神还抱有相当程度的怀疑,因而墨子不是宗教家。
一、“尊天”、“事鬼”主张的思想来源和缘由
墨子提倡“尊天”、“事鬼”是便其民俗,其思想来源就是当时盛行于世的宗教迷信思想。考战国之初,天、鬼迷信虽开始动摇,但还是社会的统治思想。终春秋之世,从天子、大臣到平民、奴隶,其思想总体上仍未脱出“天”、“帝”是宇宙的主宰、鬼神能祸福于人的藩篱。如孟子说:“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B126具有进步思想的晋乐师师旷承认“天生民而立之君”。B127即使春秋时期最有名的进步人物,主张“天道…非所及”B128的郑国执政大臣子产,也承认鬼神存在。他既劝说韩宣子要祀“其神化为黄熊”的鲧,又肯定伯有(姓良名霄,伯有是其字)鬼魂的存在,并立其子为大夫“以抚之”,认为“鬼有所归,乃不为厉”,“匹夫匹妇强死,其魂魄犹能冯(凭)依于人,以为淫厉。况良霄……从政三世矣”。B129虢国史嚣说:“神,聪明正直而壹者也,依人而行。”B130虞国宫之奇也认为:“鬼神非人实亲,惟德是依”。B131史、宫二人都认为鬼神还具有聪明正直、赏善罚恶的性格。墨子继承了这一思想,但墨子讲“尊天”、“事鬼”,其根本目的不在宣传迷信,愚弄群众,而是把它作为一剂治乱的药方。《墨子.鲁问》说:“国家淫僻无礼,则语之尊天事鬼。”“淫僻无礼”的表现是:“大则欺小也,强则侮弱也,众则贼寡也,诈则欺愚也,贵则傲贱也,富则骄贫也,壮则夺老也。是以天下之庶国,方以水火毒药兵刃以相贼害也。”B132又说:“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正(政)。是以存夫为人君臣上下者不惠忠也,父子弟兄之不慈孝弟长贞良也。正长之不强于听治,贱人之不强于从事也。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追)无罪人乎道路率径,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并由此作。是以天下乱。”B133由于“淫僻无礼”造成天下大乱,那么是什么造成了“淫僻无礼”呢?墨子认为,“皆以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罚暴也。”B134因“天下之士君子之于天也,忽然不知以相儆戒”。B135即凡从事淫暴、寇乱、盗贼的勾当,从事那些不仁不义、不忠不惠、不慈爱不孝的无礼行为,都是因为心中没有天,没有鬼神的存在,不明白天与鬼具有赏善罚恶的能力。因此墨子作《天志》、《明鬼》,提倡“尊天”、“事鬼”,以解决“国家淫僻无礼”这一乱源。
二、“天”与“天志”
墨子在《天志》上中下三篇中,对天和天志作了全面论述。归结到一点,“天”是墨子之“法仪”(度量天下人的标准),“天志”即墨子之志。
(一)“天”为创造宇宙万物的最高神明
天为何物?墨子认为,天是创造之母,天创造了包括人在内的宇宙万物。“古者天之始生民,”B136人是天创造的。天为了人的利益。又作了如下创造:“以脋(离)为日月星辰,以昭道之(照明引导人民)。制为四时春秋冬夏,以纪纲之(以作为人民劳作休息的常规)。陨降雪霜雨露,以长遂(生长)五谷麻丝,使民得而财利之。列为山川溪谷,播赋百事(广布各种事业)。为(置立)王公侯伯,以临司(监察)民之善否,使之赏贤而罚暴”。B137可见,天不仅创生人类,而且制定自然的结构和秩序,广开产业,设官分职,兴办人事,天具有创造万物的最高神明的地位。
作为宇宙间最高的神明,天具有最高尚的道德性:“今夫天兼天下而爱之,交万物以利之,若豪(毫)之末,莫非天之所为也,而民得而利之,则可谓厚矣。”B138天兼爱万民,交利万物,而爱、利正是墨家道德的实质表现。因此,“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B139天的道德是任何人不可类比、不可逾越的。
天还能赏善罚恶,予人以祸福:“爱利人者,天必福之;恶人贼人者,天必祸之”。B140“杀不辜(无罪)者,天予不祥。杀不辜者谁也?曰:人也;予不祥者谁也?曰:天也”。B141即使贵为天子,天也能施以赏罚:“天子为善,天能赏之;天子为暴,天能罚之”。B142可见天的赏罚带有普遍性,并且是无可逃避的。
在墨子看来,天还是政治的最高统治者。一般人认为,天子为政于天下 ,是政治上的最高掌权人。墨子却说,天子受政于天,只有天才是政治上的最高统治者。其理由是:“天下无(论)大小国,皆天之邑也,人无(论)长幼贵贱,皆天之臣也”。B143 “义者政(正)也,无从下之政(正)上,必从上之政(正)下”。B144在墨子看来,从庶人、士、将军、大夫、三公诸侯,以至天子,层层向上看齐,“天子又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B145“……天子未得恣己(任由己意)而为政,有天政(正)之”。B146
(二)“天志”即墨子之志
“天志”即上天的意志,墨子所说的“天志”,就是他的治乱世的“药方”和他的社会政治理想。
首先,天是“义”的本源。墨子认为,义是“天下之良宝”B147、“天下之大器”。B148 “义者,正也”,B149 “义,利也”,B150义是公正的利,不论用于私人还是用于公众,都是合乎道德的。义用于施政,就是“义政”,必能利国利民:“今用义为政于国,人民必众,刑政必治,社稷必安,所为贵良宝也,可以利民也”。B151那么“义”从何出?墨子说:“义不从愚且贱者出,必从贵且智者出”。“然则孰为贵孰为智?曰:“天为贵天为知(智)而已矣。然则义果自天出矣。”B152 那么,“天之意,义之经也”。B153“顺天之意,义之法也”。B154其次,天之欲恶与墨子一贯倡导的主张完全相同。“天何欲何恶者也?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贼也”。B155“顺天之意何若?曰:兼爱天下之人”。B156又说:“天之意,不欲大国之攻小国也,大家之乱小家也。强之暴寡,诈之谋愚,贵之傲贱,此天之所不欲也”。天还“欲人之有力相营,有道相教,有财相分也。又欲上之强听治也,下之强从事也”,如此以求达到“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皆得暖衣饱食,便宁无忧。”B157可见,这些墨子再三申明“戒之慎之”、“不可不慎”、“不可不察”的“天意”,不过是墨子本人一贯倡导的政治主张的翻版:提倡“兼相爱,交相利,”反对“兼相恶,交相贼”;提倡“非攻”、患难相扶,和睦相处,反对恃强凌弱,穷兵赎武;提倡强力从事和事在人为,反对“有命”和懈怠职守。所谓天欲“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这不正是墨子梦寐以求的理想社会吗?
(三)“天志”即最高“法仪”
墨子认为人们做事必须要有标准法则可循,才能把事情做好,即使发表言论,著书立说也必须先立下标准,才能分辨是非利害。他把标准法则叫作“法仪”,认为“天下从事者,不可以无法仪。无法仪,而其事能成者无有也。”B158上至王侯将相,下至庶民百工,做事一定要有个标准。那么什么可以作为治国的标准呢?墨子认为父母、师长、君王“仁者寡”,若以父母、师长、君王为法则,“此法不仁也”。B159他认为“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B160完全能够作为天下的标准和法则。换言之,“天行广”含有普遍有效的意义,“无私”、“施厚而不德”含有客观、公平的意义,“明久而不衰”表示明确而且长久有效。正因为天具有普遍有效性、客观性、公平性、明确性和长久性,所以它能成为人类行为的标准。在墨子看来,“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之所不欲则止”。B161而天的所欲或不欲,就是天意或天志。所以他在著作中写道:“我有天志,譬如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B162墨子就是拿“天志”当作规矩(法仪)去度量人类行为的:“子墨子之有天志也,上将以度天下王公大人为刑政也,下将以量天下万民为文学出言谈也。观其意行,顺天之意,谓之善意行,反天之意,谓之不善意行。观其言谈,顺天之意,谓之善言谈,反天之意,谓之不善言谈。观其刑政,顺天之意,谓之善刑政,反天之意,谓之不善刑政。故置此以为法,立此以为仪,将以量度天下之王公大人卿大夫之仁与不仁,譬之犹分黑白也”。B163墨子以“天志”作为人类言行的最高法仪,认为王公大人、天下万民只要依“天志”(兼相爱,交相利)行事,就不至于淫僻无礼。
三、鬼神观
墨子继承了殷商以来中国人“尚鬼”的思想,不仅相信鬼神的存在,而且对鬼神十分敬畏。专门作《明鬼》申述他的观点。墨子把古今的鬼神分作三类:“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亦有人死而为鬼者”。B164为证明鬼神确实存在,他首先提出“感觉论”的原则:“天下之所以察知有与无之道者,必以众之耳目之实,知有与无为仪(标准、法则)者:诚或闻之见之,则必以为有;莫闻莫见,则必以为无”。B165从这种狭隘的经验主义出发,他列举了周、燕、宋、齐等国《春秋》所记载的有关传闻,如杜伯之鬼射死周宣王,人面马身的句芒传天帝之命,赐秦穆公十九年寿命,庄子仪之鬼荷朱杖击燕简公等,声称鬼神乃“众人所同见”,“众人所同闻”。B166其次,他还举出“足以为法”的“三代圣王”来证实鬼神不虚:“昔者武王之攻殷诛纣也,使诸侯分其祭,曰:‘使亲者受内祀,疏者受外祀’。故武王必以鬼神为有,是故攻殷伐纣,使诸侯分其祭;若鬼神无有,则武王何祭分哉!”B167
在墨子看来,鬼神比人类明智,甚至比圣人还明智。他说:“夏后殷周之相受也,数百岁矣。使圣人聚其良臣,与其杰相(杰出相国)而谋,岂能知数百岁之后哉?而鬼神知之。是故曰:鬼神之明智于圣人也,犹聪耳明目之与聋瞽也。”B168
鬼神最重要的特征是能监视人间一切,能公正地赏贤罚暴,并且具有强大的威力:“鬼神之明不可为幽间广泽山林深谷,鬼神之明必知之。”对于“吏治官府之不洁廉,男女之为无别者”,以及“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追)无罪人乎道路率径,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B169都能看见。“鬼神之所赏,无小必赏也;鬼神之所罚,无大必罚之”。“鬼神之罚,不可为富贵众强、勇力强武、坚甲利兵,鬼神之罚必胜之”。B170在墨子看来,鬼神的监视与天相同,无处不在,无所隐蔽;鬼神的赏罚无论大小,该赏则赏,该罚则罚,而且鬼神的惩罚是任何人都无法抗拒的。即使如夏王桀、殷王纣“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人民之众兆亿,侯盈厥泽陵”,B171也难逃其诛罚。正因为如此,才能使人们“施行不可不董(正),”B172 “是以吏治官府不敢不洁廉,……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追)无罪人乎道路,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由此止”。B173因为举头三尺有神明,人们常怀谨慎恐惧之心,就不至于胡作妄为,这正是墨子倡导“明鬼”的真实用意所在。
至于鬼神与天的关系,墨子虽未明说,但据《明鬼下》的记载,要处罚桀纣的不是鬼神,而是上天的意志:“天乃使武王至(致)明罚焉”。B174鬼神行事仍是遵循天的意志,鬼神的赏罚,也就是上天的赏罚。上天与鬼神是主使和服从的关系,上天发令,鬼神执行,因而“天志”与“明鬼”,其意相通。
四、对天、鬼的怀疑
墨子是当时的大科学家,重实际不重空谈,当他提出的天、鬼能“赏善罚暴”的有神论观点同实际生活发生矛盾,遭到学生怀疑、质问和反对时,他就不得不对自己的有神论说教,作出某种程度的限制和修正。
有一次墨子病了,他的学生跌鼻看他时问:“先生您认为鬼神什么都知道,能够降祸或赐福于人,善者得赏,恶者得罚,先生您是圣人,又怎么会得病呢?莫非您 说的话有什么不对吗?”墨子从容回答:“虽使我有病,鬼神何遽不明?人之所得病者多方,有得之寒暑,有得之劳苦,百门而闭一门焉,则盗何遽无从入?”B175他是说,信仰和祭祀鬼神,只能堵塞使人生病的一个漏洞。这等于说99%的生病原因,都不是鬼神所能决定,鬼神致病只占1%。这就对有神和无神两种观点采取了折衷调和的立场。
在关于“明鬼的讲演中,他还作出“若使鬼神请(诚)忘(无)”B176的无神论假定。他说假使鬼神真的没有,那么花费在祭品上的钱财也不是白白地倒在沟壑中扔掉,而是“可以合欢聚众,取(聚)亲于乡里,”B177即把本家族和同乡里的人欢聚在一起,大家痛痛快快地吃一顿,联络一番乡里亲情,岂不是大好事。墨子这种解释反映了他已从有神论转到了无神论的立场。
甚至在某些地方,墨子还斥责相信鬼神的荒谬:鲁国季孙绍与孟伯常共执国政,互不相信,却到丛林中的庙宇里祷告说:希望鬼神使我们和好。墨子说,“是犹舚(掩)其目而祝于丛社曰:‘苟使我皆视’,岂不缪(谬)哉!”B178
对于上天,墨子也不是一贯奉若神明。有一次墨子从鲁国到齐国去,半路上遇到一个相面算卦的“日者”,“日者”告诉他:“上帝今天在北方杀黑龙,您的脸长得黑,往北方去不吉利。”墨子不听这一套迷信说法,毅然北行,因恰碰上淄水暴涨不能过而返回。日者说:“我告诉您 不能北去您不相信,果然行不通吧!”墨子立即用归谬法给予驳斥:“南之人不得北,北之人不得南,其色有黑者,有白者,何故皆不遂也。且帝以甲乙杀青龙于东方,以丙丁杀赤龙于南方,以庚辛杀白龙于西方,以壬癸杀黑龙于北方。若用子之言,则是禁天下之行者也,是违心而虚天下也。子之言不可用也。”B179这说明墨子在日常生活中,还是坚持朴素唯物主义的立场,干脆抛弃有神论观点,不为上帝鬼神之类的谎言所欺骗。从这个意义上说,墨子实在不是、至少不是彻头彻尾的宗教有神论者,他对人格的天、鬼存在的信仰并不十分坚决。事实上,他的天鬼观是一种神道设教,是他企图改造社会和人心而采用的一种方法和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