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1年

Original URL: http://lib.sdsqw.cn/bin/mse.exe?seachword=&K=c46&A=1&rec=16&run=13

2月县肃反领导小组成立。
3月5日全县开始对缝纫线、鞋、帽、手帕、手套等棉制品,实行限量供应。
3月15日经省委批准,陈永峰任滕县县委书记处书记;免去其官桥矿务局党委副书记职务。
4月8日至12日滕县第三届政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召开。委员163人,其中:中共党员48人,非党
劳动群众16人,各界民主人士99人。会议列席听取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各项报告;听
取上届政协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决议;选举陈永峰为主席,于庆丰、李景宽、黄慕陶为副
主席,选出常务委员46人,其中:中共党员19人,非党劳动群众2人,各界民主人士25人。第二次会
议于1962年8月召开。会议补选曹铭盘为政协副主席。
4月8日至12日滕县第四届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实到正式代表379人,缺席代表60人,列席参
加29人,省人大代表列席参加的2人,县政协委员列席参加的118人。会议会取了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
代表侯熙贞传达的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二届三次会议决议,听取了骆继文副县长的《关于政府工作总
结报告》、副县长程竹泉的《关于1960年财政收支预算和1961年财政收支预算报告》、副县长李杰作
的《关于法院工作的报告》。与会代表通过讨论,一致通过上述报告。大会选举了滕县人民委员会组
成人员:县长陈永峰、副县长骆继文、于庆丰、孟庆才、程竹泉、李杰、张瑞五,委员24人,并选举
了滕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永毓。大会决议指出:以农业为基础,贯彻执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
方针,坚持不懈的努力,争取在较短的时间内,战胜灾荒,克服困难,使农村的形势得到全面好转,
争取在1961年有较好的收成。
4月28日经中共山东省委批准,陈永峰兼任滕县县长。
7月3日根据上级指示,为加强全县民兵工作的领导,经县委常委研究决定:以原民兵工作领导小
组为基础成立县人民武装委员会。县人民武装委员会由13人组成,王吉德任主任委员,刘德炳、王玺
琴、柴德信任副主任委员。
8月18日省委批准陈照峰任滕县县委第一书记,免去其县委书记处书记职务;同时免去王吉德兼
滕县县委第一书记职务。
秋大旱。
9月14日中共滕县委员会作出《关于甄别和处理近几年来党内斗争案件,增强党的团结的决定》。
是月滕县召开共青团第六次代表大会,到会代表650人。会议选举产生了新的团县委,王成友当
选为团县委书记。
10月23日滕县将聊城地区1500余名灾民,分别安置到10个公社。
12月中旬治理界河工程破土动工,次年5月竣工。工程全长183公里,共用1052608个工日,投资
4495569元,补助粮食679800斤。
是月山东省文物管理处、山东大学历史系、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山东队联合对滕县东沙河
公社岗上遗址进行试掘,发现大批大汶口文化时期的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