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机构 资料库:枣庄山亭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山亭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机构
建国前,分散在各地的零星手工业作坊组、小店铺及其他社会人员的征用,从业薪俸等事项由各作坊主、业主自行管理。 建国后,山亭区境内的劳动业务分口管理,行政机关党群、政法和事业单位的人事劳动工作由民政科组织管理,煤矿的人事劳动工作由专署实业科代管。建国初的劳动工作主要是对城镇失业人员与待业人员进行登记救济、介绍就业和安置复员军人。此后,劳动工作业务范围逐渐扩大。 1953年,滕县、峄县政府均成立了劳动科,全面负责劳动工作的管理。1958年劳动科改为劳动局,山亭区境内的劳动就业工作分属两县劳动局管理。 1964年,齐村区办事处根据上级指示精神成立了以区长为主,包括行政科、青年团、妇联等有关单位的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办事机构。各公社和有安置任务的单位,都确定了专人负责,这是当时形势下的劳动工作的一种特殊管理机构。 1968年12月,齐村区革命委员会成立了由军代表参加的“五·七”办公室,专做知识青年到农村去的安置工作。1970年底,“五·七”办公室撤销。 1974年,区委成立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办公室,主任1人,副主任1人,工作人员3人。 1968年至1969年,齐村区革命委员会成立生产指挥部工交办公室,劳动工作由该办公室负责。 1970年,齐村区成立民劳局,负责民政劳动工作,工作人员8人。 1978年齐村区劳动局成立,设有:办公室、计划调配科、工资科、仲裁科、劳动保险处、劳动保护科、安全科。 1980年11月,齐村区劳动局成立劳动服务公司,经理1人,副经理1人,工作人员10人。 1987年,山亭区劳动局仍设七个科室,工作人员2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