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管理
建国前,区境内经济落后,无产品商标注册,也无商标管理。
建国初,商标管理由县工商科负责。1977年7月1日,第一个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枣庄302”毛巾商标正式开始使用,至此区境内有了注册的商标。1979年2月24日,齐村区农机修造厂“齐机”牌二类、九类水泵、阀门、脱谷机产品,提出申请。同年10月3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公布使用,至此区境内注册了第二个商标。1980年,店子乳制品厂“泰山”牌乳香蛋白粉经工商管理总局注册于5月1日使用。1981年共核转注册商标7个,即北庄针织厂的“香椿”牌羊毛衫,齐村区水泥工业公司的“檀山”牌水泥,东风毛巾厂的“新艺”牌毛巾,“雪莲”牌毛巾被,新兴针织厂的“金三叶”、“三叶俏”牌涤纶服装,向阳食品厂的“常春”牌饼干、糕点。
1982年,枣庄市工商局、枣庄出版办公室联合下达了《关于加强商标印刷管理的布告》,布告的公布促进了区境内的商标管理,全年核转注册了17件商标,同时对使用商标企业进行检查,查处违法商标案件4起,罚款900元。198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实施。枣庄市乳制品厂的“泰山”牌乳香蛋白粉,荣获国家经委颁发的优秀新产品“金龙”奖,从而填补了区境内无国优产品的空白。1984年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商标法》,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区注册的商标进行检查、验证,为企业审查核转商标8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6个,处理违法商标案件8起。同时举办了两期《商标法》学习班,受训100多人次。1985年7月,对全区市场进行商品大检查,查处违法商标案件8起,罚款5500元。为企业核转注册商标5个。1986年3月,区工商局成立了“注册商标清理整顿办公室”,开展了检查验证工作,清理整顿了23个企业,因企业下马收回证书的8个,为企业核转商标7个。1987年,全区普遍建起了商标管理档案。为企业核转注册商标6个。城头水泥厂“华亭塔”牌水泥被评为省优良产品。
二、广告管理
广告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明清时期就有张贴广告、陈列实物、叫卖等几种广告形式。民国时期,对广告也曾进行过管理,但其管理是有名无实。
建国后,广告种类不断增加,宣传范围不断扩大,在商品流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种广告被当做“四旧”禁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了广告事业。中央确定的改革开放政策,为广告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广告管理暂行条例》,是年为企业单位办理户外广告4件,查处违法广告案件4起,为齐村区工艺紫砂厂发布广告15000份。1983年,山亭区工商管理局对全区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办理发放“广告经营许可证”业务。1985年,对广告管理作出长远规划,在山亭新市场制做了两块约25平方米的广告牌,张贴户外广告。1987年在枣庄市市中区胜利路中段制做了面积达50平方米的广告宣传牌,为东风毛巾厂等6家企业监制了广告。在山亭农贸市场两侧商品房的墙壁上,为全区26家企业监制26块墙壁广告牌。
第六节 商标、广告管理
视图
一、商标管理
建国前,区境内经济落后,无产品商标注册,也无商标管理。
建国初,商标管理由县工商科负责。1977年7月1日,第一个经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枣庄302”毛巾商标正式开始使用,至此区境内有了注册的商标。1979年2月24日,齐村区农机修造厂“齐机”牌二类、九类水泵、阀门、脱谷机产品,提出申请。同年10月3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注册,公布使用,至此区境内注册了第二个商标。1980年,店子乳制品厂“泰山”牌乳香蛋白粉经工商管理总局注册于5月1日使用。1981年共核转注册商标7个,即北庄针织厂的“香椿”牌羊毛衫,齐村区水泥工业公司的“檀山”牌水泥,东风毛巾厂的“新艺”牌毛巾,“雪莲”牌毛巾被,新兴针织厂的“金三叶”、“三叶俏”牌涤纶服装,向阳食品厂的“常春”牌饼干、糕点。
1982年,枣庄市工商局、枣庄出版办公室联合下达了《关于加强商标印刷管理的布告》,布告的公布促进了区境内的商标管理,全年核转注册了17件商标,同时对使用商标企业进行检查,查处违法商标案件4起,罚款900元。198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颁布实施。枣庄市乳制品厂的“泰山”牌乳香蛋白粉,荣获国家经委颁发的优秀新产品“金龙”奖,从而填补了区境内无国优产品的空白。1984年为进一步贯彻执行《商标法》,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全区注册的商标进行检查、验证,为企业审查核转商标8个,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6个,处理违法商标案件8起。同时举办了两期《商标法》学习班,受训100多人次。1985年7月,对全区市场进行商品大检查,查处违法商标案件8起,罚款5500元。为企业核转注册商标5个。1986年3月,区工商局成立了“注册商标清理整顿办公室”,开展了检查验证工作,清理整顿了23个企业,因企业下马收回证书的8个,为企业核转商标7个。1987年,全区普遍建起了商标管理档案。为企业核转注册商标6个。城头水泥厂“华亭塔”牌水泥被评为省优良产品。
二、广告管理
广告是商品经济的产物,明清时期就有张贴广告、陈列实物、叫卖等几种广告形式。民国时期,对广告也曾进行过管理,但其管理是有名无实。
建国后,广告种类不断增加,宣传范围不断扩大,在商品流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文化大革命”期间,各种广告被当做“四旧”禁止。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恢复了广告事业。中央确定的改革开放政策,为广告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1982年国务院颁布了《广告管理暂行条例》,是年为企业单位办理户外广告4件,查处违法广告案件4起,为齐村区工艺紫砂厂发布广告15000份。1983年,山亭区工商管理局对全区广告经营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并办理发放“广告经营许可证”业务。1985年,对广告管理作出长远规划,在山亭新市场制做了两块约25平方米的广告牌,张贴户外广告。1987年在枣庄市市中区胜利路中段制做了面积达50平方米的广告宣传牌,为东风毛巾厂等6家企业监制了广告。在山亭农贸市场两侧商品房的墙壁上,为全区26家企业监制26块墙壁广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