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管理
建国前,对一些贵重物品的交易和土地、房产作永久性权利的转移时,一般多签订书面契约。如地契、房契、借约等。如有违约纠纷,一般有中人、保人调停,调解不了的诉讼官府公断。
建国后,党和政府开始推行经济合同制度。1950年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了《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契约的暂行办法》,这是建国后第一个关于经济合同的规定。根据规定,在区境内国营企业、合作社、私营商业之间,对不能及时结清的业务行为实行合同制度。1956年后,随着国家计划经济的发展壮大,经济合同形式更加多样,开始出现了预订合同。山亭区境内各工、商业部门和农村普遍签订了各种原材料和农副产品的收购合同。60年代初,合同又有了发展,购销合同分为三类:即统购合同、派购合同、议购合同。“文化大革命”期间合同被废止,商品流通遭到破坏。
1978年以后,区境内恢复了经济合同制度。1980年,区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狠抓了合同管理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培训,并选定北庄公社为推行合同制的试点单位。市工商局在北庄公社召开现场会议,推广北庄公社的试点经验。随后滕县工商局在城头公社搞点,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历时二十天,签订了果品购销合同21份,数量45.25万公斤。1982年经区政府批准“经济合同管理股”成立,7月份二次去北庄公社搞试点,9月市政府召开推行经济合同管理经验交流会,北庄工商所长陈士法向大会介绍了经验。同年区境内签证经济合同2739份,金额362.89万元。1983年全区12个工商所都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经济合同管理员。1984年,根据市局意见,在北庄21个村队全部建立起经济合同网络,试点成功后,全区建网点700个。1985年在企业内部广泛开展了争创“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全区共签证经济合同199份,金额达558万元。受理经济合同纠纷4起,查处违法合同5起,金额50.3万元。1986年底,共建合同管理机构28个,配备合同管理人员69人,订立合同制度22项。全年签证合同177份,金额481万元。1987年,区工商局开展了《经济合同法》宣传活动,全年共签证经济合同219份,金额501万元。
二、合同仲裁
1983年,山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成立,开始承办全区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与仲裁工作。1984年,受理合同纠纷4起,金额24.8万元。处理2起。金额11.3万元。1986年受理合同纠纷3起,查处违法合同4起,确认无效合同3起,合计金额达75.8万元。1987年立案43起,当年全部结案,加之上年遗留共结案44起,金额218万元。仲裁35起,金额18.8万元,确认无效合同7起,金额188万元。查处违法合同2起,金额11.5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9万元。
第五节 经济合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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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管理
建国前,对一些贵重物品的交易和土地、房产作永久性权利的转移时,一般多签订书面契约。如地契、房契、借约等。如有违约纠纷,一般有中人、保人调停,调解不了的诉讼官府公断。
建国后,党和政府开始推行经济合同制度。1950年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颁布了《机关、国营企业、合作社签订合同契约的暂行办法》,这是建国后第一个关于经济合同的规定。根据规定,在区境内国营企业、合作社、私营商业之间,对不能及时结清的业务行为实行合同制度。1956年后,随着国家计划经济的发展壮大,经济合同形式更加多样,开始出现了预订合同。山亭区境内各工、商业部门和农村普遍签订了各种原材料和农副产品的收购合同。60年代初,合同又有了发展,购销合同分为三类:即统购合同、派购合同、议购合同。“文化大革命”期间合同被废止,商品流通遭到破坏。
1978年以后,区境内恢复了经济合同制度。1980年,区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狠抓了合同管理队伍的思想建设和业务培训,并选定北庄公社为推行合同制的试点单位。市工商局在北庄公社召开现场会议,推广北庄公社的试点经验。随后滕县工商局在城头公社搞点,抽调专人,组成工作组,历时二十天,签订了果品购销合同21份,数量45.25万公斤。1982年经区政府批准“经济合同管理股”成立,7月份二次去北庄公社搞试点,9月市政府召开推行经济合同管理经验交流会,北庄工商所长陈士法向大会介绍了经验。同年区境内签证经济合同2739份,金额362.89万元。1983年全区12个工商所都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经济合同管理员。1984年,根据市局意见,在北庄21个村队全部建立起经济合同网络,试点成功后,全区建网点700个。1985年在企业内部广泛开展了争创“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全区共签证经济合同199份,金额达558万元。受理经济合同纠纷4起,查处违法合同5起,金额50.3万元。1986年底,共建合同管理机构28个,配备合同管理人员69人,订立合同制度22项。全年签证合同177份,金额481万元。1987年,区工商局开展了《经济合同法》宣传活动,全年共签证经济合同219份,金额501万元。
二、合同仲裁
1983年,山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成立,开始承办全区经济合同纠纷的调解与仲裁工作。1984年,受理合同纠纷4起,金额24.8万元。处理2起。金额11.3万元。1986年受理合同纠纷3起,查处违法合同4起,确认无效合同3起,合计金额达75.8万元。1987年立案43起,当年全部结案,加之上年遗留共结案44起,金额218万元。仲裁35起,金额18.8万元,确认无效合同7起,金额188万元。查处违法合同2起,金额11.5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1.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