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个体经济管理 资料库:枣庄山亭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山亭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33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33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个体经济管理


    一、个体工商业的发展与管理
    建国前区境内工商业发展落后,仅有少数村镇有几家小作坊和部分手艺人。如油坊、染坊、土纺、土织、土陶、裁缝、旅店、理发、杂货铺、面食、油炸等,规模小,只能维持糊口度日。
    建国后,滕峄两县人民政府及时采取调整税收、放宽贷款,为商品经济让路等措施,把小商品放给私营,扶持私营工商业,使其渡过了青黄不接的难关,方便了城乡人民生活。
    1954年加强市场管理,改造私营工商业,将较大的棉布、百货铺户组成棉布联营和百货联营社,将较小的摊贩行商组成若干合作店。为使个体工商业户,逐步纳入国家经济计划轨道,对私营工商业进行全面登记。1956年底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基本完成。1958年组织个体工商业向大集体和全民所有制转变。1962年市场开放,乡镇出现了新的个体手工业者,并对其进行试点登记,而后全面铺开。1964年,《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中提出:要管理和改造城乡工商业者,取缔资本主义自发势力。“文化大革命”期间,对个体工商业者的管理基本停止。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扶持发展个体经济,成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1981年底,区境内登记发照的个体工商业户共1265户,从业人员1619人。1982年到1983年,个体工商业户又有新的发展,个体工商业户发展到2338户,从业人员4587人。1984年,对个体工商业在经营范围、方式、经营地点、企业字号、审批手续等方面又有所放宽,多方面给予支持。各工商所建立了个体户档案,换发了全国统一的个体营业执照。1985年区政府引导、扶持发展第三产业,允许农民进城经商,全区个体户发展到4828户,从业人员9964人,拥有资金698万元。1986年发展到5288户,从业人员10802人,拥有资金727万元。1987年发展到6415户,从业人员12331人,拥有资金1089万元。

    二、个体劳动者协会
    随着个体经济的发展,个体工商业户也迫切需要建立自己的群众组织,以便代表自己的合法权益。
    1981年3月至11月,山亭、北庄、城头、水泉、冯卯、店子、徐庄、辛召先后建立了劳协分会。1982年5月和1983年8月。桑村、西集也先后建立了劳协分会。1984年9月4日建立了山亭区个体劳动者协会。
    各劳协分会,在区劳协的具体指导下,把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位。1985年,区劳协制定了“守法经营、信誉第一”守则发到每个会员手中。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开展“文明经商、礼貌服务”和评选“文明经营守法户”活动。为维护消费者利益,区工商管理部门和劳协多次组织遵纪守法,物价和食品卫生检查,对各种违法经营活动予以取缔和打击,确保了个体经济队伍的健康发展,而且还协助税务部门评税、定税。1984年至1987年,全区个体劳动者向国家纳税48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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