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财政收支 资料库:枣庄山亭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山亭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314/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314/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财政收支


    一、财政收入
    清代末期,山亭区域内属峄、滕二县管辖,地方岁入主要有地丁银、漕粮、课税三项。
    地丁银  区境内,原属峄县地区大粮地每亩征银1.87分,原属滕县地区大粮地每亩征银2.71分。额征地丁银中还包括房基、学租。房基以间数计征,每间征银3分或4分或5分不等。
    漕粮  按田亩计征。峄县地区漕粮每亩征米8.45勺;滕县每亩征米6.87勺。并且随漕粮带征一定数量的润耗米。
    课税  课税名目繁多。课税银,滕县地区岁征35两,后征88两;峄县课税总数无考;当税,峄县每铺征银5两,滕县征90两;牙杂税,峄县额征157两,滕县无定额;牛驴马税,峄县额征70两,滕县无定额;盐税,滕县地区年征额曾达1966两;峄县地区“诸税莫重于盐”。除此之外,滕、峄县两地区还征酒税、烟税、纸烟税、印花税、土药税、花生税、屠宰税、契税等,上述税征额不定,尽收尽解。
    民国时期,山亭区域内仍为滕、峄两县管辖的地区,两县的财政收入主要项目有田赋附捐、杂捐、公款收入、省补助等。
    田赋附捐  1913年,限定年附捐不得超过正税的30%,1928年,限定附税总额不得超过正税。1934年,限定减轻田赋附加,废除细杂税捐。此后又限定田赋正附总额不得超过地价的1%,但这些表面措施限制不了田赋附捐的连年增加。从1930年到1943年,县地方田赋附捐占历年县财政收入总额的80%,高达98%。
    田赋附捐中的地丁银附捐和漕粮附捐征收额比重很大,1913年,限定附措不得超过正税的30%。1914年,每两地丁银带征附捐4角。1926年,滕、峄县每两地丁银加收军费善后临时附捐1元,漕米每石加收附捐2元。1928年,每两地丁银征附捐1元8角。1930年,滕县每两地丁银带征附捐2元5角5分,漕米每石带征6元;峄县每两地丁银带征附捐3元3角1分4厘,漕米每石带征6元。1932年,凡预算不敷支出者,提请追加附捐,滕县追加两次,分别为11000元和21217元;峄县追加附捐22900元。1934年至1935年,滕县一、二期田赋正税每元征附捐7角3分4厘,第三期田赋正税每元带征附捐1元,每元正税带征临时附捐2分4厘;峄县田赋正税每元征附捐9角3分。1943年,日伪政权时,田赋附捐又有加大:滕县田赋正税每元带征附捐14.8元;峄县田赋正税每元带征附捐29.3元。
    山亭区域内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主政权财政收入,初期自筹自给,后期按标准领取。1947年,国民党占据滕县地区时,随田赋带征省、县两级公粮三成。尔后,滕、峄地区地方财政收入除田赋附加外,还有公款、公产、行政、省补助费、杂捐(契纸特捐、集行捐、杂行特捐、煤捐、教育附捐)以及杂税等项目的收入。
    新中国建立后,从1954年至1979年,山亭区域先后分别由滕县、峄县和齐村区、滕县管辖。滕县地区财政主要有企业、工商、农业、其它、公债、地方附加等项的收入。每年的全部财政收入中约以73%上解地区、中央,约以27%的数额作为县财政收入;峄县地区财政收入主要有工商税类和农业税类,其次是企业税类等收入。这一时期,峄县地区财政收入年平均约620万元;齐村区自1962年至1979年间,前期,财政实行财务报帐制,不为一级财政,无有财政收入,后期,实行“增收分成,收支挂钩”的财政体制。
    1980年至1983年,齐村区财政收入项目主要靠农业税附加、供销商业利税、土地使用费、工业企业等税类。1980年、1981年、1982年齐村区财政收入分别为780万元、617万元、542万元。
    1983年,齐村区财政预算年决算收入469.7万元,预算外收入10万元。预算内、外总计收479.7万元。
    1984年,山亭区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598.3万元。其中,各项税收为财政主要收入,占当年预算内收入的95%;企业和其他收入仅为28.6万元。预算外地方附加税收入12.4万元,约占预算外收入的10%。是年预算内和预算外区财政收入723.7万元。比上年增收244万元。
    1985年,预算内收入634.6万元,其中各项税类收入占预算内收入的99.6%。预算外收入128.3万元,其中,从财政统管的生产事业收入81万元,占预算外收入的63.13%;附加各类税收8.1万元,占预算外收入的6.13%;其它类收入39.2万元,占预算外收入的30.94%。是年地方财政预算内和预算外共收入762.9万元。
    1986年,区财政预算内收入474.9万元,其中,各项税收类收入455.5万元,占预算内收入95.8%。企业收入类收入占1.8%。其它收入类收入占2.25%。预算外收入131.5万元,其中,从财政统管的生产事业收入83万元,占预算外收入的63.1%。是年,预算内和预算外财政共收入606.4万元。
    1987年,由于各项税收的改革和企业的扭亏增盈,本年预算内收入比上年增加近200万元。本年预算内收入是1983年刚建区时财政收入的1.46倍。在预算内收入中,各项税收类收入占95.25%。企业收入类收入占3.21%,是类收入比上年增长了1.5倍。预算外收入142.3万元,其中,财政统管的生产事业收入占67.46%;附加税收入占6.9%;其它收入占25.72%。是年预算内和预算外共收入821.1万元,为建区以来财政收入最高水平。

    1983年至1987年山亭区财政收入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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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  │总计  │预算内收入                          │预算外收入                            ┃
┃      │      ├───┬────┬────┬────┼───┬─────┬────┬────┨
┃      │      │合计  │各项税收│企业税收│其它收入│合计  │财政管理生│附加税收│其它收入┃
┃      │      │      │        │        │        │      │产事业收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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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479.7 │469.7 │        │        │        │10.0  │          │        │        ┃
┠───┼───┼───┼────┼────┼────┼───┼─────┼────┼────┨
┃1984  │723.7 │598.3 │569.8   │17.5    │11.1    │125.4 │          │12.4    │113     ┃
┠───┼───┼───┼────┼────┼────┼───┼─────┼────┼────┨
┃1985  │762.9 │634.6 │632.1   │        │2.5     │128.3 │81        │8.1     │39.2    ┃
┠───┼───┼───┼────┼────┼────┼───┼─────┼────┼────┨
┃1986  │606.4 │474.9 │455.5   │8.7     │10.7    │131.5 │83        │9.4     │39.1    ┃
┠───┼───┼───┼────┼────┼────┼───┼─────┼────┼────┨
┃1987  │821.1 │678.8 │646.7   │21.8    │10.3    │142.3 │96        │9.8     │3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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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财政支出
    清末,山亭区域内原滕、峄县地方岁出主要有起运解司银和存留坐支两大款项。其中以起运地丁银为大宗岁出。光绪年间,峄县起运地丁银19895两,占当年地丁银征收额的81.73%,占县岁出总额的81.41%;滕县年起运地丁银32093两,并县存留9870两作为县财政支出。起运解司岁出项下达例征随漕粮带征的润耗米。光绪年间,峄、滕两县年起运解库的本色正耗米共1719石。存留坐支银为滕、峄两县地方财政岁出的重要款项。此项支出分为官俸、役食银、驿站里甲夫马银、河道夫食银、杂支银等项目。光绪年间,滕、峄两县岁出共39000两。
    民国时期,滕、峄两县财政支出主要有政权行政支出、地方治安支出、教育费支出、建设经费支出和其它支出项。
    政权行政费  1930年至1935年,滕、峄两县行政经费支出共计175335元,平均占地方岁出预算总额的27.05%。1942年,日伪控制滕县时,县公署行政经费支出占县总支出的32.5%。1947年,国民党控制滕县时,县行政经费支出占全县支出预算的32.5%。
    地方治安费  此类经费支出是一项较大的款项。此项包括公安、警察队、警察所、警备队、民团、联庄会及保安团等地方武装支出。1930年,滕、峄两县警察队年预算经费支出达49794元。1931年至1932年,滕、峄两县民团经费年预算支出为90853元。1934年至1935年滕、峄两县联庄会训练经费预算支出为97635元。1943年滕、峄两县仅日伪警备队维持地方治安经费开支就占县财政总支出预算的60%。
    教育事业费  此类经费支出,40年代在支出预算中占较大的比例,仅次于治安经费的支出,个别年份,教育经费支出居于首位。1941年,滕、峄两县教育经费地支出为15327元。1942年,枣庄地区教育经费支出为217029元。
    经济建设费  此类开支范围较小仅局限于农场补贴、道路修补、零星水利工程、度量衡检定、气候雨量测定以及治安、军用电话通讯设施等项。1930年前后,建设经费占当年财政支出预算总额的7.8%。1943年,日伪县政权支出中,建设经费开支仅占当年财政支出预算总额的4%。
    1946年,国民党控制滕县时,建设经费开支仅占全县财政支出预算总额的0.24%。
    新中国建立初期,山亭区域内的白彦县、滕县财政支出分别由台儿庄专署、尼山专署审核拨付,按月报帐。当时支出以供给实物为主,现金支付数额较少。从1951年起,逐步实行财政分级管理的体制,县财政开支由县经费管理委员会配合财政部门严格审管。此一时期的支出,主要用于县党群组织和政府两大系统的经费和粮秣支出,按供给标准实报实销。其中,人头经费开支为主,占总支出的86.2%;事业项支出较少,占总支出的13.8%。
    1954年至1979年,山亭区域先后分别由滕县、峄县和滕县、齐村区管辖。各县级地方的财政支出主要是支援农业、文教科学卫生、抚恤救济、行政管理等费用,从1953年起,滕、峄两县的财政支出均表现逐年增加的趋势,1953年,滕县财政支出为102万元,峄县为113.6万元。1958年滕县财政支出为829万元,峄县支出为466.6万元。1960年滕县财政支出为932万元,峄县为1044.8万元。1961年滕县财政支出为890万元,峄县为1035.4万元。1962年建立齐村区,1963年增加了城镇人口下乡费用的开支,1963年至1979年的财政收支资料轶失无档可志。1980年以后枣庄市对各区县财政实行“分灶吃饭”,齐村区紧缩各项开支,其中对行政事业单位推行“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结余留用”的财政管理办法,使区年度财政支出控制在500万元左右,1980年、1981年、1982年,1983年原齐村区年财政支出分别为451万元,545万元,600万元,606.6万元。
    1984年,是山亭区建立的第二年,地方财政支出数额较往年有所增加,仅经济建设、文卫事业、抚恤救济、行政管理等四大类支出988.2万元,占地方财政支出的63.6%,其它支出类支出193.8方元,再加上解支出,是年财政总支出为1549.9万元。年终滚存结余负数为-3.1万元。
    1985年,区财政总支出1641.7万元,其中,文卫事业费409.4万元,为本年预算内支出的最大类别,占当年财政总支出的30.60%;抚恤救济类支出165.3万元,占当年地方财政总支出的12.36%,比上年增加支出111.5万元。行政管理费支出198.5万元,由于实行了“定员定额,预算包干,超支不补”的办法,改善和加强了是类的财政管理,是年与上年相比,开支减少了155.7万元。上解支出304万元。本年年终结余16.7万元。
    1986年,地方财政全年支出1342.8万元,其中,经济建设类支出比上年有所减少,是类支出占当年地方财政支出的10.91%;文卫事业类支出占33.28%;行政管理类支出占20.03%;抚恤救济类支出占10.06%,比上年同类支出减少30.2万元。是年年终滚存结余由上年16.7万元增加到131.2万元。
    1987年,山亭区财政计中央借用20万元在内共支出1714.6万元,比上年增加支出371.8万元;是年总支出约是1983年刚建区时支出的3倍。年财政支出中,其它支出类支出601.5万元,比历年同类支出额都有很大的增加,占当年地方财政支出的35.49%。行政管理费支出主要用于各级人大常委会、各级党政机关管理和其它公务费用方面的开支,是类支出比上年又有所增加,占当年财政支出的18.28%。经济建设类支出,本年度包括企业挖潜改造资金、支援农业生产、农业水利气象、工业交通、城镇青年就业、城市维护等费用,其中,城市维护费149.6万元,为经济建设类支出的大项。是年经济建设类支出占当年地方财政支出的11.67%;抚恤救济类支出比上年同类支出略有增加,占当年地方财政支出的8.95%。文卫事业类支出比上年同类支出略有减少,是类支出不仅有文化、教育事业费的开支,还包括科学事业和计划生育等方面费用的开支,是历年财政支出的一大类别,占当年地方财政支出的25.62%。是年年终滚存结余:121.1万元,为建区以后所出现的第二个最大结余数额的年份。

    1983年至1987年山亭区财政决算支出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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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合计  │财政支出                                              │上解  │中央│年终滚┃
┃    │      ├────┬────┬────┬────┬───┬───┤支出  │借用│存结余┃
┃    │      │经济建设│文卫事业│抚恤救济│行政管理│其它  │小计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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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606.6 │        │        │        │        │      │606.6 │      │    │      ┃
┠──┼───┼────┼────┼────┼────┼───┼───┼───┼──┼───┨
┃1984│1546.8│178.4   │440.6   │53.8    │315.4   │193.8 │1182  │367.9 │    │3.1   ┃
┠──┼───┼────┼────┼────┼────┼───┼───┼───┼──┼───┨
┃1985│1641.7│218.2   │409.4   │165.3   │198.5   │346.3 │1337.7│304   │    │16.7  ┃
┠──┼───┼────┼────┼────┼────┼───┼───┼───┼──┼───┨
┃1986│1342.8│146.6   │446.9   │135.1   │269.7   │344.5 │1342.8│      │    │131.2 ┃
┠──┼───┼────┼────┼────┼────┼───┼───┼───┼──┼───┨
┃1987│1714.6│197.9   │433.6   │151.8   │309.8   │601.5 │1694.6│      │20  │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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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预算外财政收支
    建国前,地方自筹资金来源很少。1958年将地方自筹资金和特种资金收入正式改名为预算外资金,随着改革开放和经济加快发展,从80年代起,区财政收支范围不断扩大,预算内、外收支基本同步增长,为此,区财政部门根据有关预算外资金管理规定,进行了预算外资金的征集和费用的开支。
    1983年,区财政部门积极征集预算外资金10.0万元;支出11.4万元,使当年收支基本平衡。
    1984年预算外工商税附加征收5.3万元,农业税附加征收7.1万元,两税附加合计收入12.4万元,其他收入113万元,总计收入125.4万元。当年用于社会文教科学费用类预算外支出9.0万元,(其中:文化教育支出3.7万元,通讯和广播支出5.3万元);其他预算外支出2.0万元,总计支出11.0万元,致使当年预算外财政资金结余114.4万元。
    1985年,预算外各项附加税收入8.1万元,财政管理生产事业收入81万元,其它收入39.2万元,总计128.3万元。当年文教卫事业费支出10.4万元;其他支出2.3万元,合计预算外支出12.7万元,以收抵支结余115.6万元。
    1986年,预算外财政统管的生产事业收入83万元,附加税收入9.4万元,其他收入39.1万元,合计收入131.5万元。
    1987年预算外附加税收入9.8万元。财政统管的生产事业收入96万元,其他收入36.5万元,合计收入142.3万元。

    1983年至1987年山亭区地方财政收支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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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收入                                            │支出              │滚存结余┃
┃    ├────┬────┬────┬────┬────┼────┬────┤        ┃
┃    │合计    │各项税收│上年结余│上级补助│调入资金│调整预算│实际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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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        │717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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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1546.8  │598.3   │16.3    │964.8   │        │1178.9  │1549.9  │一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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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1658.4  │634.6   │46.9    │905.2   │71.7    │1354.4  │1641.7  │16.7    ┃
┠──┼────┼────┼────┼────┼────┼────┼────┼────┨
┃1986│1474    │474.9   │16.7    │946.2   │36.2    │1474    │1342.8  │131.2   ┃
┠──┼────┼────┼────┼────┼────┼────┼────┼────┨
┃1987│1835.7  │683.7   │131.2   │1018    │2.8     │1810.9  │1714.6  │1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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