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项目
城镇财产保险 1951年2月,政务院决定对国家机关、国营企业、生产合作社财产实行强制保险。当时,在山亭区域内部分城镇中,由县支行保险特约代理处对国营工商业、县级合作社等单位实行强制保险,即按照会计帐目所列的固定流动资产总额投入保险,保期一年,逾期续保;对文化、卫生和自愿投保的县级合作社等单位均给予10%的优待折扣。
1952年,县支行保险特约代理处对山亭区域内县以下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各种手工业合作社、纳入国家计划的公私合营企业的财产,均实行短期或较长时期的强制保险。
1954年,各保险营业所顺应单位的自愿,个别的开展了运输保险等业务。
1958年底,财产保险和其他国内险种全部停办。
1981年,市保险公司在齐村区正式设立保险代理处,开始办理区域内的财产保险业务。当年,办理了16户企业的财产保险,收保险费4.7万元。是年7月,又开办机动车辆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险种,到年底,共承保机动车辆40辆,收保险费1.8万元。
1982年,开始办理家庭财产保险,至1987年底,已开办了7个财产保险项目,收保险费57.48万元。
农村财产保险 1950年起,峄、滕二县县支行均设立保险特约代理处,办理山亭区域内农村大牲畜保险业务(按每头评价百元牛,收保险费3元,驴6元,骡11元,马6元)。这项农村保险业务由县银行统一布置各区(县辖区)银行营业所办理或派流动组具体办理。
1951年,区境内有个别区乡的牲畜投入保险,部分区、乡也曾采取签订契约的办法进行牲畜保险。
1953年5月,区境内的农村保险着手进行欠帐清理和退保工作。随后,农村保险业务全部停办。
1956年,区境内均在农村又恢复了牲畜保险。1957年底,牲畜保险业务再次停办。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业生产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为了加强农村抗灾能力,保障生活稳定,区保险办事处开办了种植业务保险险种。1984年,全区承保小麦68390亩,收保险费1.2万元。
1985年,山亭区保险办事处开始开办了麦场火灾保险业务,当年,承保小麦69263亩,承保额为561万元。保险费0.6万元。
1986年承包小麦36428亩,承保额为235.8万元,保险费0.3万元。
1987年,承保小麦77173亩,承保额771.7万元,保险费0.7万元。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始于1951年,当时峄、滕两县的特约代理处,分别开办了团体人身保险、简易人身保险、公路旅客运输保险,其业务为时不长,于1952年停止。滕县在1954年、1955年、1957年、1958年,分别又开办了为数很少的人身保险业务。
1984年12月,在枣庄市范围内恢复并开展人身保险业务以后,山亭区保险办事处于1985年开始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当年承保2598人,承保额约达415.7万元,保险费3.3万元。
1986年,区保险办事处开始办理“学生平安保险”,投保12988人,承保额2212.1万元,保险费2.2万元;同年,继续开展了“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投保2430人,承保额达4287.4万元,保险费5.7万元。
1987年,山亭区保险办事处开展三种人身保险:学生平安保险,投保18432人,承保额3580.9万元,保险费2.7万元;简易人身保险,投保2人,承保额0.1万元;乘员保险,投保463人,承保额322.5万元,保险费1.7万元。
二、防灾防损
齐村区自1981年在工商银行设立保险组开办人民保险业务以后,以做好防灾防损为保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积极配合公安、交通、供销等有关部门,对区内厂矿、商业、供销等39个单位进行了34次安全大检查,共查出事故隐患67处,提出合理化建议114条,在检查中深入车间、仓库认真听取汇报。反复检查,督促整改,并逐一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存档备查。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发出《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此外,还采取发放报刊、展览图片、放映影片和联合召开安全表彰会等形式提高人们参加保险、防灾防损的意识观念。
1987年,山亭区保险办事处对参加保险并在一年内无事故赔款的而又继续参保的车辆、个人或企业单位,按其所交保险费的10%,给予安全优待奖。
1981至1987年山亭区城镇、农村财产保险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城镇业务 │农村业务 ┃
┃ ├───────┬───────────┬───────────┬────────┬──────────┬────────┼─────────────┨
┃ │ 累计完成 │企业财产保险 │ 三者责任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 自行车保险 │ 货物运输保险 │ 小麦火灾保险 ┃
┃年份├────┬──┼──┬────┬───┼───┬───┬───┼──┬──┬──┼───┬───┬──┼──┬──┬──┼────┬────┬───┨
┃ │保额 │保费│户数│保额 │保费 │辆数 │保额 │保费 │户数│保额│保费│辆数 │保额 │保费│笔数│保额│保费│亩数 │保额 │保费 ┃
┠──┼────┼──┼──┼────┼───┼───┼───┼───┼──┼──┼──┼───┼───┼──┼──┼──┼──┼────┼────┼───┨
┃1981│2014.2 │6.5 │16 │1921.7 │4.7 │40 │92.5 │1.8 │ │ │ │ │ │ │ │ │ │ │ │ ┃
┠──┼────┼──┼──┼────┼───┼───┼───┼───┼──┼──┼──┼───┼───┼──┼──┼──┼──┼────┼────┼───┨
┃1982│3305.3 │7.6 │35 │3183.5 │5.7 │59 │111.2 │1.9 │64 │10.6│ │ │ │ │ │ │ │ │ │ ┃
┠──┼────┼──┼──┼────┼───┼───┼───┼───┼──┼──┼──┼───┼───┼──┼──┼──┼──┼────┼────┼───┨
┃1983│4224 │20.1│37 │3633.8 │6.5 │453 │586.9 │13.6 │23 │3.3 │ │ │ │ │ │ │ │ │ │ ┃
┠──┼────┼──┼──┼────┼───┼───┼───┼───┼──┼──┼──┼───┼───┼──┼──┼──┼──┼────┼────┼───┨
┃1984│2746.2 │15.4│28 │2239.3 │5.2 │346 │500.5 │9 │54 │6.4 │ │ │ │ │ │ │ │68390 │ │1.2 ┃
┠──┼────┼──┼──┼────┼───┼───┼───┼───┼──┼──┼──┼───┼───┼──┼──┼──┼──┼────┼────┼───┨
┃1985│5686.9 │32.3│54 │5010.6 │9.3 │865 │930 │17 │116 │15.7│ │24537 │214.7 │2.1 │ │ │ │69263 │516 │0.6 ┃
┠──┼────┼──┼──┼────┼───┼───┼───┼───┼──┼──┼──┼───┼───┼──┼──┼──┼──┼────┼────┼───┨
┃1986│11232.1 │37.2│45 │4110.1 │8.3 │656 │290 │22.7 │166 │8.7 │ │20421 │124 │1.9 │ │ │ │36428 │235.8 │0.3 ┃
┠──┼────┼──┼──┼────┼───┼───┼───┼───┼──┼──┼──┼───┼───┼──┼──┼──┼──┼────┼────┼───┨
┃1987│12565.7 │53.3│50 │5259.9 │10.3 │44399 │2182.5│30.3 │208 │39.2│0.2 │43713 │665.5 │3.4 │91 │ │1.7 │77173 │771.7 │0.7 ┃
┗━━┷━━━━┷━━┷━━┷━━━━┷━━━┷━━━┷━━━┷━━━┷━━┷━━┷━━┷━━━┷━━━┷━━┷━━┷━━┷━━┷━━━━┷━━━━┷━━━┛
三、理赔
1981年至1987年,山亭区保险办事处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共处理各种在保险范围内的赔案计1009起,支付赔款90.8万元。年均赔付率47.83%。
1981年至1987年山亭区各种保险赔款支出统计表
单位:万元、件
┏━━━━━━━━━━━━━━┯━━┯━━┯━━┯━━┯━━━┯━━┯━━━┓
┃年份 │1981│1982│1983│1984│1985 │1986│1987 ┃
┃项目 │ │ │ │ │ │ │ ┃
┠───────┬──────┼──┼──┼──┼──┼───┼──┼───┨
┃合计 │人件 │ │33 │44 │135 │148 │333 │261 ┃
┃ ├──────┼──┼──┼──┼──┼───┼──┼───┨
┃ │金额 │ │4.4 │2.5 │14.4│17.6 │28.1│23.7 ┃
┃ ├──────┼──┼──┼──┼──┼───┼──┼───┨
┃ │赔款率(%) │ │57.9│12 │41.5│54.49 │76 │44.47 ┃
┠───────┼──────┼──┼──┼──┼──┼───┼──┼───┨
┃企财险 │赔付件数 │ │5 │4 │7 │4 │8 │4 ┃
┃ ├──────┼──┼──┼──┼──┼───┼──┼───┨
┃ │赔付金额 │ │1.1 │0.7 │1.6 │1.2 │4.4 │1.8 ┃
┠───────┼──────┼──┼──┼──┼──┼───┼──┼───┨
┃机动车及第三者│赔付件数 │ │28 │40 │127 │133 │193 │202 ┃
┃责任 ├──────┼──┼──┼──┼──┼───┼──┼───┨
┃ │赔付金额 │ │3.3 │1.8 │12.8│16.1 │22.2│19.5 ┃
┠───────┼──────┼──┼──┼──┼──┼───┼──┼───┨
┃自行车保险 │赔付件数 │ │ │ │ │10 │ │39 ┃
┃ ├──────┼──┼──┼──┼──┼───┼──┼───┨
┃ │赔付金额 │ │ │ │ │0.2 │ │0.5 ┃
┠───────┼──────┼──┼──┼──┼──┼───┼──┼───┨
┃学生平安保险 │赔付件数 │ │ │ │ │ │ │41 ┃
┃ ├──────┼──┼──┼──┼──┼───┼──┼───┨
┃ │赔付金额 │ │ │ │ │ │ │0.5 ┃
┠───────┼──────┼──┼──┼──┼──┼───┼──┼───┨
┃团体人身意外保│赔付件数 │ │ │ │ │ │ │14 ┃
┃险 ├──────┼──┼──┼──┼──┼───┼──┼───┨
┃ │赔付金额 │ │ │ │ │ │ │1.9 ┃
┠───────┼──────┼──┼──┼──┼──┼───┼──┼───┨
┃小麦火灾保险 │赔付件数 │ │ │ │1 │1 │2 │ ┃
┃ ├──────┼──┼──┼──┼──┼───┼──┼───┨
┃ │赔付金额 │ │ │ │ │0.1 │2.8 │ ┃
┠───────┼──────┼──┼──┼──┼──┼───┼──┼───┨
┃简易人身保险 │赔付件数 │ │ │ │ │ │ │ ┃
┃ ├──────┼──┼──┼──┼──┼───┼──┼───┨
┃ │赔付金额 │ │ │ │ │ │ │ ┃
┠───────┼──────┼──┼──┼──┼──┼───┼──┼───┨
┃乘务员保险 │赔付件数 │ │ │ │ │ │ │ ┃
┃ ├──────┼──┼──┼──┼──┼───┼──┼───┨
┃ │赔付金额 │ │ │ │ │ │ │ ┃
┠───────┼──────┼──┼──┼──┼──┼───┼──┼───┨
┃货物运输保险 │赔付件数 │ │ │ │ │ │ │ ┃
┃ ├──────┼──┼──┼──┼──┼───┼──┼───┨
┃ │赔付金额 │ │ │ │ │ │ │ ┃
┠───────┼──────┼──┼──┼──┼──┼───┼──┼───┨
┃家庭财产保险 │赔付件数 │ │ │ │ │ │ │ ┃
┃ ├──────┼──┼──┼──┼──┼───┼──┼───┨
┃ │赔付金额 │ │ │ │ │ │ │ ┃
┗━━━━━━━┷━━━━━━┷━━┷━━┷━━┷━━┷━━━┷━━┷━━━┛
四、保费的管理和使用
山亭区保险办事处自1984年5月设立计财科,独立建帐。帐务处理采用借贷记帐法,帐务处理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
人身保险单独核算。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责类、资产负责共同类、损益类。
山亭区保险办事处自1984年3月起,所收取的保险费支出渠道有:支负赔款、上交税金、费用支出、上交利润。税金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营业税按保费收入的5%交纳,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交纳,教育附加税按营业税的1%交纳。人身保险业务不纳税。费用分为业务费、企业管理费、工资及附加、劳动保险支出。费用的使用要根据上级公司、财政部门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及所下达的费用计划指标进行使用。
1985年起,费用的使用实行“超支不拨,节约留用”的管理办法,利润只有在年终决算时结出。年终决算后,将损益类收入、支出科目帐户的年末余额转入“损益帐户”的最后余额为贷方(收入),为本年度利润,反之则为亏损。区(县)公司办事处实现的利润要全部上交市公司,如发生亏损,则由上级公司拨补。
1984年至1987年山亭区保险办事处财产保险费使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
┃项目年份│保费收入│保费使用(支出) │实现利润┃
┃ │ ├────┬────┬────┤利润 ┃
┃ │ │赔款支出│费用支出│上交税金│ ┃
┠────┼────┼────┼────┼────┼────┨
┃1984 │15.4 │14.4 │3.4 │0.6 │8.1 ┃
┠────┼────┼────┼────┼────┼────┨
┃1985 │29.0 │17.6 │6.1 │1.0 │3.4 ┃
┠────┼────┼────┼────┼────┼────┨
┃1986 │31.3 │26.9 │8.3 │1.4 │0.6 ┃
┠────┼────┼────┼────┼────┼────┨
┃1987 │50.4 │23.6 │7.8 │2.5 │16.5 ┃
┗━━━━┷━━━━┷━━━━┷━━━━┷━━━━┷━━━━┛
1984年至1987年山亭区保险处人身保险保费使用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保费│期满 │费用│提取准备│利润┃
┃年份 │收入│(死亡)│支出│给付金 │ ┃
┃ │ │给付 │ │ │ ┃
┠────┼──┼────┼──┼────┼──┨
┃1984 │ │ │ │ │ ┃
┠────┼──┼────┼──┼────┼──┨
┃1985 │3.3 │ │0.1 │1.6 │1.5 ┃
┠────┼──┼────┼──┼────┼──┨
┃1986 │6.0 │1.2 │0.2 │3.0 │2.9 ┃
┠────┼──┼────┼──┼────┼──┨
┃1987 │2.7 │ │0.1 │2.4 │0.2 ┃
┗━━━━┷━━┷━━━━┷━━┷━━━━┷━━┛
第十节 保险
视图
一、保险项目
城镇财产保险 1951年2月,政务院决定对国家机关、国营企业、生产合作社财产实行强制保险。当时,在山亭区域内部分城镇中,由县支行保险特约代理处对国营工商业、县级合作社等单位实行强制保险,即按照会计帐目所列的固定流动资产总额投入保险,保期一年,逾期续保;对文化、卫生和自愿投保的县级合作社等单位均给予10%的优待折扣。
1952年,县支行保险特约代理处对山亭区域内县以下的基层供销合作社和各种手工业合作社、纳入国家计划的公私合营企业的财产,均实行短期或较长时期的强制保险。
1954年,各保险营业所顺应单位的自愿,个别的开展了运输保险等业务。
1958年底,财产保险和其他国内险种全部停办。
1981年,市保险公司在齐村区正式设立保险代理处,开始办理区域内的财产保险业务。当年,办理了16户企业的财产保险,收保险费4.7万元。是年7月,又开办机动车辆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险种,到年底,共承保机动车辆40辆,收保险费1.8万元。
1982年,开始办理家庭财产保险,至1987年底,已开办了7个财产保险项目,收保险费57.48万元。
农村财产保险 1950年起,峄、滕二县县支行均设立保险特约代理处,办理山亭区域内农村大牲畜保险业务(按每头评价百元牛,收保险费3元,驴6元,骡11元,马6元)。这项农村保险业务由县银行统一布置各区(县辖区)银行营业所办理或派流动组具体办理。
1951年,区境内有个别区乡的牲畜投入保险,部分区、乡也曾采取签订契约的办法进行牲畜保险。
1953年5月,区境内的农村保险着手进行欠帐清理和退保工作。随后,农村保险业务全部停办。
1956年,区境内均在农村又恢复了牲畜保险。1957年底,牲畜保险业务再次停办。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业生产实行家庭承包责任制,为了加强农村抗灾能力,保障生活稳定,区保险办事处开办了种植业务保险险种。1984年,全区承保小麦68390亩,收保险费1.2万元。
1985年,山亭区保险办事处开始开办了麦场火灾保险业务,当年,承保小麦69263亩,承保额为561万元。保险费0.6万元。
1986年承包小麦36428亩,承保额为235.8万元,保险费0.3万元。
1987年,承保小麦77173亩,承保额771.7万元,保险费0.7万元。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始于1951年,当时峄、滕两县的特约代理处,分别开办了团体人身保险、简易人身保险、公路旅客运输保险,其业务为时不长,于1952年停止。滕县在1954年、1955年、1957年、1958年,分别又开办了为数很少的人身保险业务。
1984年12月,在枣庄市范围内恢复并开展人身保险业务以后,山亭区保险办事处于1985年开始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保险,当年承保2598人,承保额约达415.7万元,保险费3.3万元。
1986年,区保险办事处开始办理“学生平安保险”,投保12988人,承保额2212.1万元,保险费2.2万元;同年,继续开展了“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投保2430人,承保额达4287.4万元,保险费5.7万元。
1987年,山亭区保险办事处开展三种人身保险:学生平安保险,投保18432人,承保额3580.9万元,保险费2.7万元;简易人身保险,投保2人,承保额0.1万元;乘员保险,投保463人,承保额322.5万元,保险费1.7万元。
二、防灾防损
齐村区自1981年在工商银行设立保险组开办人民保险业务以后,以做好防灾防损为保险工作的根本出发点,积极配合公安、交通、供销等有关部门,对区内厂矿、商业、供销等39个单位进行了34次安全大检查,共查出事故隐患67处,提出合理化建议114条,在检查中深入车间、仓库认真听取汇报。反复检查,督促整改,并逐一填写《安全检查登记表》,存档备查。对重大火险隐患及时发出《重大隐患整改通知书》。此外,还采取发放报刊、展览图片、放映影片和联合召开安全表彰会等形式提高人们参加保险、防灾防损的意识观念。
1987年,山亭区保险办事处对参加保险并在一年内无事故赔款的而又继续参保的车辆、个人或企业单位,按其所交保险费的10%,给予安全优待奖。
1981至1987年山亭区城镇、农村财产保险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城镇业务 │农村业务 ┃
┃ ├───────┬───────────┬───────────┬────────┬──────────┬────────┼─────────────┨
┃ │ 累计完成 │企业财产保险 │ 三者责任保险 │家庭财产保险 │ 自行车保险 │ 货物运输保险 │ 小麦火灾保险 ┃
┃年份├────┬──┼──┬────┬───┼───┬───┬───┼──┬──┬──┼───┬───┬──┼──┬──┬──┼────┬────┬───┨
┃ │保额 │保费│户数│保额 │保费 │辆数 │保额 │保费 │户数│保额│保费│辆数 │保额 │保费│笔数│保额│保费│亩数 │保额 │保费 ┃
┠──┼────┼──┼──┼────┼───┼───┼───┼───┼──┼──┼──┼───┼───┼──┼──┼──┼──┼────┼────┼───┨
┃1981│2014.2 │6.5 │16 │1921.7 │4.7 │40 │92.5 │1.8 │ │ │ │ │ │ │ │ │ │ │ │ ┃
┠──┼────┼──┼──┼────┼───┼───┼───┼───┼──┼──┼──┼───┼───┼──┼──┼──┼──┼────┼────┼───┨
┃1982│3305.3 │7.6 │35 │3183.5 │5.7 │59 │111.2 │1.9 │64 │10.6│ │ │ │ │ │ │ │ │ │ ┃
┠──┼────┼──┼──┼────┼───┼───┼───┼───┼──┼──┼──┼───┼───┼──┼──┼──┼──┼────┼────┼───┨
┃1983│4224 │20.1│37 │3633.8 │6.5 │453 │586.9 │13.6 │23 │3.3 │ │ │ │ │ │ │ │ │ │ ┃
┠──┼────┼──┼──┼────┼───┼───┼───┼───┼──┼──┼──┼───┼───┼──┼──┼──┼──┼────┼────┼───┨
┃1984│2746.2 │15.4│28 │2239.3 │5.2 │346 │500.5 │9 │54 │6.4 │ │ │ │ │ │ │ │68390 │ │1.2 ┃
┠──┼────┼──┼──┼────┼───┼───┼───┼───┼──┼──┼──┼───┼───┼──┼──┼──┼──┼────┼────┼───┨
┃1985│5686.9 │32.3│54 │5010.6 │9.3 │865 │930 │17 │116 │15.7│ │24537 │214.7 │2.1 │ │ │ │69263 │516 │0.6 ┃
┠──┼────┼──┼──┼────┼───┼───┼───┼───┼──┼──┼──┼───┼───┼──┼──┼──┼──┼────┼────┼───┨
┃1986│11232.1 │37.2│45 │4110.1 │8.3 │656 │290 │22.7 │166 │8.7 │ │20421 │124 │1.9 │ │ │ │36428 │235.8 │0.3 ┃
┠──┼────┼──┼──┼────┼───┼───┼───┼───┼──┼──┼──┼───┼───┼──┼──┼──┼──┼────┼────┼───┨
┃1987│12565.7 │53.3│50 │5259.9 │10.3 │44399 │2182.5│30.3 │208 │39.2│0.2 │43713 │665.5 │3.4 │91 │ │1.7 │77173 │771.7 │0.7 ┃
┗━━┷━━━━┷━━┷━━┷━━━━┷━━━┷━━━┷━━━┷━━━┷━━┷━━┷━━┷━━━┷━━━┷━━┷━━┷━━┷━━┷━━━━┷━━━━┷━━━┛
三、理赔
1981年至1987年,山亭区保险办事处按照“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共处理各种在保险范围内的赔案计1009起,支付赔款90.8万元。年均赔付率47.83%。
1981年至1987年山亭区各种保险赔款支出统计表
单位:万元、件
┏━━━━━━━━━━━━━━┯━━┯━━┯━━┯━━┯━━━┯━━┯━━━┓
┃年份 │1981│1982│1983│1984│1985 │1986│1987 ┃
┃项目 │ │ │ │ │ │ │ ┃
┠───────┬──────┼──┼──┼──┼──┼───┼──┼───┨
┃合计 │人件 │ │33 │44 │135 │148 │333 │261 ┃
┃ ├──────┼──┼──┼──┼──┼───┼──┼───┨
┃ │金额 │ │4.4 │2.5 │14.4│17.6 │28.1│23.7 ┃
┃ ├──────┼──┼──┼──┼──┼───┼──┼───┨
┃ │赔款率(%) │ │57.9│12 │41.5│54.49 │76 │44.47 ┃
┠───────┼──────┼──┼──┼──┼──┼───┼──┼───┨
┃企财险 │赔付件数 │ │5 │4 │7 │4 │8 │4 ┃
┃ ├──────┼──┼──┼──┼──┼───┼──┼───┨
┃ │赔付金额 │ │1.1 │0.7 │1.6 │1.2 │4.4 │1.8 ┃
┠───────┼──────┼──┼──┼──┼──┼───┼──┼───┨
┃机动车及第三者│赔付件数 │ │28 │40 │127 │133 │193 │202 ┃
┃责任 ├──────┼──┼──┼──┼──┼───┼──┼───┨
┃ │赔付金额 │ │3.3 │1.8 │12.8│16.1 │22.2│19.5 ┃
┠───────┼──────┼──┼──┼──┼──┼───┼──┼───┨
┃自行车保险 │赔付件数 │ │ │ │ │10 │ │39 ┃
┃ ├──────┼──┼──┼──┼──┼───┼──┼───┨
┃ │赔付金额 │ │ │ │ │0.2 │ │0.5 ┃
┠───────┼──────┼──┼──┼──┼──┼───┼──┼───┨
┃学生平安保险 │赔付件数 │ │ │ │ │ │ │41 ┃
┃ ├──────┼──┼──┼──┼──┼───┼──┼───┨
┃ │赔付金额 │ │ │ │ │ │ │0.5 ┃
┠───────┼──────┼──┼──┼──┼──┼───┼──┼───┨
┃团体人身意外保│赔付件数 │ │ │ │ │ │ │14 ┃
┃险 ├──────┼──┼──┼──┼──┼───┼──┼───┨
┃ │赔付金额 │ │ │ │ │ │ │1.9 ┃
┠───────┼──────┼──┼──┼──┼──┼───┼──┼───┨
┃小麦火灾保险 │赔付件数 │ │ │ │1 │1 │2 │ ┃
┃ ├──────┼──┼──┼──┼──┼───┼──┼───┨
┃ │赔付金额 │ │ │ │ │0.1 │2.8 │ ┃
┠───────┼──────┼──┼──┼──┼──┼───┼──┼───┨
┃简易人身保险 │赔付件数 │ │ │ │ │ │ │ ┃
┃ ├──────┼──┼──┼──┼──┼───┼──┼───┨
┃ │赔付金额 │ │ │ │ │ │ │ ┃
┠───────┼──────┼──┼──┼──┼──┼───┼──┼───┨
┃乘务员保险 │赔付件数 │ │ │ │ │ │ │ ┃
┃ ├──────┼──┼──┼──┼──┼───┼──┼───┨
┃ │赔付金额 │ │ │ │ │ │ │ ┃
┠───────┼──────┼──┼──┼──┼──┼───┼──┼───┨
┃货物运输保险 │赔付件数 │ │ │ │ │ │ │ ┃
┃ ├──────┼──┼──┼──┼──┼───┼──┼───┨
┃ │赔付金额 │ │ │ │ │ │ │ ┃
┠───────┼──────┼──┼──┼──┼──┼───┼──┼───┨
┃家庭财产保险 │赔付件数 │ │ │ │ │ │ │ ┃
┃ ├──────┼──┼──┼──┼──┼───┼──┼───┨
┃ │赔付金额 │ │ │ │ │ │ │ ┃
┗━━━━━━━┷━━━━━━┷━━┷━━┷━━┷━━┷━━━┷━━┷━━━┛
四、保费的管理和使用
山亭区保险办事处自1984年5月设立计财科,独立建帐。帐务处理采用借贷记帐法,帐务处理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
人身保险单独核算。会计科目分为资产类、负责类、资产负责共同类、损益类。
山亭区保险办事处自1984年3月起,所收取的保险费支出渠道有:支负赔款、上交税金、费用支出、上交利润。税金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附加税。营业税按保费收入的5%交纳,城建税按营业税的7%交纳,教育附加税按营业税的1%交纳。人身保险业务不纳税。费用分为业务费、企业管理费、工资及附加、劳动保险支出。费用的使用要根据上级公司、财政部门规定的使用范围、开支标准及所下达的费用计划指标进行使用。
1985年起,费用的使用实行“超支不拨,节约留用”的管理办法,利润只有在年终决算时结出。年终决算后,将损益类收入、支出科目帐户的年末余额转入“损益帐户”的最后余额为贷方(收入),为本年度利润,反之则为亏损。区(县)公司办事处实现的利润要全部上交市公司,如发生亏损,则由上级公司拨补。
1984年至1987年山亭区保险办事处财产保险费使用明细表
单位:万元
┏━━━━┯━━━━┯━━━━━━━━━━━━━━┯━━━━┓
┃项目年份│保费收入│保费使用(支出) │实现利润┃
┃ │ ├────┬────┬────┤利润 ┃
┃ │ │赔款支出│费用支出│上交税金│ ┃
┠────┼────┼────┼────┼────┼────┨
┃1984 │15.4 │14.4 │3.4 │0.6 │8.1 ┃
┠────┼────┼────┼────┼────┼────┨
┃1985 │29.0 │17.6 │6.1 │1.0 │3.4 ┃
┠────┼────┼────┼────┼────┼────┨
┃1986 │31.3 │26.9 │8.3 │1.4 │0.6 ┃
┠────┼────┼────┼────┼────┼────┨
┃1987 │50.4 │23.6 │7.8 │2.5 │16.5 ┃
┗━━━━┷━━━━┷━━━━┷━━━━┷━━━━┷━━━━┛
1984年至1987年山亭区保险处人身保险保费使用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
┃项目 │保费│期满 │费用│提取准备│利润┃
┃年份 │收入│(死亡)│支出│给付金 │ ┃
┃ │ │给付 │ │ │ ┃
┠────┼──┼────┼──┼────┼──┨
┃1984 │ │ │ │ │ ┃
┠────┼──┼────┼──┼────┼──┨
┃1985 │3.3 │ │0.1 │1.6 │1.5 ┃
┠────┼──┼────┼──┼────┼──┨
┃1986 │6.0 │1.2 │0.2 │3.0 │2.9 ┃
┠────┼──┼────┼──┼────┼──┨
┃1987 │2.7 │ │0.1 │2.4 │0.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