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机构 资料库:枣庄山亭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山亭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30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30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机构


    一、私人票号
    民国年间,私人办金融业一时兴起,当时称之为“出票子”。
    1932年前后,山亭区域内桑村、西集、山亭等主要乡镇和个别大村庄中印制、发行“号票”的计20余家。这些票号借自办工商之名,发行超越自家资本的商号纸币,用于收购粮食、土产杂品或做其它生意,或高利放贷,以待物价起伏、银元和货币市场流通混乱时,进行金融投机,从中得利。
    抗日战争中期,私人发行“票子”的金融业被禁止。

    二、 北海银行
    1946年春,北海银行鲁南分行在双山县组建北海银行办事处。
    1947年秋,国民党重点进攻解放区,鲁南分行由滕县城转移到山亭北部徐庄等地坚持工作,业务转为农村贷款及扶持公营企业。
    1948年8月,鲁中、鲁南、滨海三行合并为鲁中南分行,下设7个支行,其中白彦县银行为四支行;麓水县银行为五支行。两行各自办理本地(山亭区域)金融业务。

    三、中国人民银行山亭区支行
    1950年,中国人民银行在山亭区域内的白彦县设立白彦县支行(驻地:山亭);在麓水县设立麓水县支行(驻地:西集)。
    1951年,撤消麓水县支行,其业务由白彦县支行接管。
    1953年,撤消白彦县,是年9月,撤消白彦县支行,同时将山亭、徐庄、辛召、辛庄、冯卯等区(乡)营业所划归滕县支行;西集等区(乡)营业所划归峄县支行。
    1962年,齐村区建立,随后建立中国人民银行齐村区办事处。
    1970年秋,人民银行与区税务局、财政局合并建立齐村区财政金融局。
    1975年,人民银行从齐村区财政金融局分离出来,独自设立,恢复其中国人民银行齐村区办事处名称。
    1983年12月,随行政区划,撤销齐村区组建山亭区,将中国人民银行齐村区办事处改称为中国人民银行山亭区办事处。
    1986年,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指示,山亭区设立县级人民银行,并在全区金融系统中行使中央银行职能。山亭区支行建立之后,机构进一步完善,支行设正、副行长,建人秘、计划、调研、发行、会计、国库等科室。是年12月,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向山亭人行派驻纪检组。1987年3月,区人行又设立了金管稽核科,区人行内设8个科室,有干部职工共25人。

    四、中国农业银行山亭区支行
    1955年5月,山亭区域内各区(县辖区)人民银行营业所改为农业银行办事处。
    1957年5月,山亭区域内各区(滕、峄二县的县辖区)农业银行办事处改为人民银行营业所,时至1965年11月,齐村区农业银行与人民银行合营。
    1965年,农业银行从人民银行分离出来,各公社营业所,重归农业银行领导。
    1966年1月至1978年,此13年间,各农行营业所又改为人民银行的一个业务机构。
    1980年,齐村区建立农业银行支行,公社所设办事处、营业所,重归农业银行领导。
    1983年11月,撤销齐村区,组建山亭区,随行政区划,是年12月,建立了中国农业银行山亭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山亭区支行设秘书、人事、保卫、工会、计划综合、会计出纳、信用合作、农业信贷、企业信贷等9个股室。1985年,将各专业股改为科,其中秘书股改为办公室。1987年,又增设了保卫科和审计稽核科。
    1987年,农行山亭区支行在各乡镇驻地和市中区长乐路共设15处农行办事处,11个营业所,桑村、城头、长乐路3个储蓄所。

    五、中国工商银行山亭区支行
    1985年1月1日,根据上级银行的指示,经山亭区人民政府批准,中国工商银行山亭区办事处成立。成立后,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暂与人民银行山亭区办事处合署办公。
    1986年5月,为了便于各银行职能的行使和业务范围的划分,人行、工商行两行开始分开办公。自此,中国工商银行山亭区支行正式建立。该行下设田屯、车站、朱子埠三个分理处,并设立胜利路、向阳、西郊、振兴路、君山路、朱子埠6个储蓄所及一个城市信用社。行内机构设秘书、人事、信贷、计划、储蓄、会计、出纳、保卫8个科室和党组、工会、纪检、主任、总会计及信托部6个办公室。1987年,山亭区工商银行系统共有干部职工80人。

    六、信用合作社、山亭区联合社
    1953年,山亭区域内辛召(当时属峄县管辖)最早建起一处信用合作社。信用社初期,业务尚不完善。从1953年到1956年,该社四个年份入股1500户,缴纳股金5000元。
    1954年起,山亭区域内组建信用社逐渐进入高潮,到1956年上半年,全区域内信用社发展到38个。因县区的撤并,信用社也随着合并为14个,入社35601户,占区域内总农户的60%以上。
    1958年,山亭区域内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农村财政贸易管理体制的决定》的精神,实行了“三社合一”(农业社、供销社、信用社)的金融体制。是年秋,成立人民公社,又将信用社同银行营业所一并下放到人民公社信用部,人权、财权、资金使用权由人民公社统一管理。而后,信用部管理欠善,严重亏损,其业务停滞。
    1961年,将信用部和信用分部归属银行管理;撤消信用部,信用分部,恢复了信用合作社这一金融组织。
    1971年前后,信用社干部民主选举产生,人事管理以公社为主。区联合社、公社(乡)信用社设主任1人和2—3人工作人员。
    1977年后,信用社同农业银行合署办公,独立核算。信用社工作人员转为非农业户口,口粮由国家供应,同银行人员统一安排使用。但信用社的业务开展,由农行的信用合作科、计划科、农业信贷科指导。
    1984年5月,区信用社进行清股、扩股、落实股权、换发股金证(全区49713股,股金共99426元)的工作。是年12月,通过选举成立了山亭区信用社民主管理委员会;建立了信用社山亭区联合会;选举了理事会、监事会,充分体现信用社的集体合作金融体制性质。
    1987年,山亭区信用联合社继续和区农业银行合署办公,设正、副主任各1人,工作人员7人。区信用联合社管辖全区14个乡(镇)信用合作社、16个村信用站。全区信用社系统工作人员计50人。

    七、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亭区办事处
    1950年,山亭区域内的中国人民银行白彦县支行设立“保险特约代理处”。1953年,将保险特约代理处改称为“保险支公司”。
    1959年,停办保险业务,撤消了人民保险机构。
    1979年,恢复人民保险机构。1981年,枣庄市保险支公司在齐村区设立保险代理办事处。当时,保险办事处设在银行办事处信贷股内,配备1名代理员,兼办保险业务。
    1984年3月,保险代理机构升为区(县)局级保险机构,正式建立了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山亭区办事处。
    1985年,山亭区保险办事处成立了山亭区人民保险促进委员会。
    1986年,山亭区保险办事处设人秘、计财、业务、防灾理陪、人身保险等科室。
    1987年,山亭区保险办事处撤消防灾、理陪和业务科,增设车辆保险和财产保险科。保险办事处设副主任2人,工作人员18人。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