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建筑管理 资料库:枣庄山亭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山亭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26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26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建筑管理


    一、计划管理
    建国前,官方组织施工、工匠私人承揽建筑工程多是临时商定用工人数和工期。
    1949年11月,峄县、滕县均成立了建筑工会,区境内建筑工程由建筑工会统一安排,对施工队下达施工计划,考核完成指标,统计完成工作量等。1974年齐村区基本建设局,设生产计划股,对施工队下达施工计划。1985年,山亭区各建筑公司均设立了计划统计科,并配有专职人员,负责施工计划管理。根据施工计划,施工队又制订阶段性计划,由施工队负责人、施工员、预算员负责督促执行。

    二、施工管理
    1981年,齐村区基本建设局设施工管理科,负责审查设计、签发施工许可证,检查验收工程质量,处理工程事故。1982年建筑工程公司率先试行大包干经济合同责任制,实行三级管理、两级核算。1983年全区15个乡镇建安企业和施工队也都实行了经济承包责任制(包工期、包质量、包工资、包消耗、包安全)。是年,各施工队实行了小指标承包(即工程质量、进度、材料、工期等分别订出指标,并有分配比例),对工程进展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奖罚。
    施工队伍进驻工地后,即开挖工程基槽,按顺序进料,搞好后勤供应和生活服务。施工开始便注意对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工作,使职工按时上下班,保证工程优质如期完成,注意人身安全。在施工过程中定期进行质量检查。主体工程完成后,进入水、电、暖等设施的安装,经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交付单位使用。

    三、定额管理
    1982年,齐村区基本建设委员会设专职定额干部,负责检查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国家建委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工程计算规则》和山东省人民政府颁发的《山东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其收取费标准的情况,并对执行中发生的争议事项进行仲裁。1984年,区建委及各有关建筑施工单位配有专、兼职定额管理人员,使山亭区建筑业的定额管理工作走上了正轨。1985年,全区建筑工程、房屋修缮工程均纳入标准定额管理的轨道。

    四、安全管理
    80年代,山亭区基本建设规模越来越大,传统的施工方法被半机械化、机械化所代替,施工中不安全因素增加。
    1983年,山亭区建委负责安全管理工作,施工单位设安全领导小组和兼职安全员,监督、贯彻执行有关安全规定,处理安全事故。1985年,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并制定了安全施工的十项措施:
    1.职工进入工地必须戴安全帽,不戴安全帽不准上班。在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手脚架上必须设安全网。
    2.各种施工机械要完好,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的危险部位要有安全防护装置,并定期检查修理。
    3.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的规定,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电动机械必须一机一闸,遇到临时停电或停工时,要拉闸断电。
    4.电气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5.搭设脚手架、井字架、排架等所用材料和搭设方法必须符合安全要求,搭设完毕要经施工负责人验收,合格后方能使用。拆除时需设警戒或围栏,按由上至下顺序进行,不得往下投掷。
    6.井字架、龙门架等塔吊设备必须设置缆风绳,并有专用地镆,不得拴在树上或建筑物上。塔吊设备必须安装吨位限制器。
    7.在建筑工地的楼梯口、预留口、通道口和施工现场的洞坑、沟等危险处要有防护设施或明显示警标志。
    8.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安全附件都要齐全有效,并保持安全距离。
    9.坑槽施工,要按规放坡,经常检查边壁土质稳固情况,发现有裂缝或支撑走动,要随时采取加固措施。
    10.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禁止攀登脚手架、井字架和乘吊篮上下。

    五、质量管理
    1979年至1984年,山亭区境内建筑企业进行了全面整顿,建立了质量管理科(组),配备了专、兼职质量管理人员。这期间,各企业积极参加争创“全优工程”活动,推广全面质量管理经验,建立全面质量管理小组。
    1985年,山亭区建委设立质量监督站,站长1人,质量监督员2人,对全区建筑工程进行全面监督。区建筑公司设有质检科,14个乡镇建安企业设质检组,在全区建立了工程监督网。
    质量监督站根据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国家有关监督条例、规定,对全区竣工工程质量进行监督验收。
    山亭区人民政府和山亭区建委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和建筑市场的整顿。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建工总局和国家城建环保部有关文件,严格设计审查工作,取缔无证施工和私自进入本区的外地施工队伍,认真执行质量检查制度。质检站督促各施工单位进行定期检查,实行企业、施工队、作业组三级检查制度,制定消除质量通病的具体措施,使质量隐患消除在施工过程中。
    工程竣工验收,由基建主管部门按国家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时组织验收。验收时各种技术资料必须齐备,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要进行返工,并扣除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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