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二节 城市建设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二节 城市建设
一、新城规划 总体规划 根据省政府鲁政发[1983]123号文件关于“齐村区改建为山亭区”、“区机关驻山亭镇”的批示精神,1984年9月19日山亭区政府、区建委委托山东省规划设计院对新城进行规划设计、选址,编制了新城总体规划方案。1985年报枣庄市政府审批。1987年9月12日,枣庄市人民政府正式批转了新城总体规划。根据枣庄市政府的批示,结合山亭区的自然条件,山亭新城将逐步发展成为全区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山区农副产品集散地,以农副产品加工和木材加工业为主的小城市。 人口规模1990年为1.5万人,2000年为4万人。用地规模1990年为193.2公顷,2000年为470公顷。新城位置选在双山北麓,枣(园)徐(州)公路以西,用地面积4.7平方公里,其中生活用地占62%,人均绿化面积5平方米,人均道路、广场面积11平方米。城区主要向西、向北发展,突出表现山区小城市的特点。 新城分七个部分规划布局: (1)工业规划:工业集中建在城区南部,形成一个工业产区。在建设中,把占地少、运输量小、污染少、劳动密集的工业建在工业区的北部;把运量大、污染较重的工业建在工业区的南部;无污染的工业建在离生活区近的地方,同时提倡联合使用公共设施和仓库,禁止一厂一区、一厂一院、生产生活不分。 (2)仓库规划:仓库集中建在城区的西南部,与工业区相接。仓库共分三类:第一类为中转储备仓库,建在靠近工业区和交通方便的公路边;第二类为生活服务性仓库,建在北面生活区;第三类是危险品仓库,要远离城区建设。 (3)道路规划:采用基本方格网形道路骨架,共规划城区道路15条,道路间距为400米左右,各小区之间有便捷的干道联系。滕(县)徐(庄)公路和枣徐公路是山亭的两条主要交通要道,在通过城区部分要拓宽。 (4)居住规划:住宅建筑向城区北部发展,北部视野开阔,风景优美,交通方便。住宅建设要严禁圈大院,合理提高建筑密度,住宅楼层数为3至5层,人均居住面积近期为6平方米,远期为9平方米。 (5)公共建筑规划:以服务方便为目的,以配套完整的服务设施为重点,进行统一建设。一是商业性公共建筑,分市级和小区级的二级布置。市级公建以朴山路为中心,配套建设完整的商业性网点;小区级公建均匀分布。二是行政办公性建筑,在高山路东半部以区委、区政府为中心集中布局,形成办公一条街。三是文化娱乐性建筑,在高山路西部,以电影院、影剧院为中心,周围建设图书馆、文化馆等,形成文化娱乐中心。四是教育建筑,城东北角为教育科研用地,面积35公顷;在生活区的东南部与西北部各建中学一处。五是体育建筑,建设在双山脚下。六是医疗卫生建筑,在双山西,生产与文化之间设医院一所,规模为300张床位。 (6)集市与农贸市场规划:集中建在金山路。农贸市场在城市的边缘,根据城市商业服务网点的需要,统一安排。 (7)园林绿化规划:以常规绿化为主,点、线、面结合,提高绿化覆盖率。近期达到30%,远期达到50%。同时大搞庭院绿化、道路绿化、街头绿化、公共绿化,多开辟小游园。在城西北角和区政府对面各设公园一处,占地3.38公顷。在生产与生活区之间设防护绿化带,宽度不少于20米。城市主要绿化达到四季长青、三季有花。 近期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的范围是位于新城中心,东至枣徐公路,西至朴山路,以区政府大街为中心,占地51.15公顷。山亭区新城应是商业中心和行政中心及相应的居住区。新城区内地势较为平坦,地形自东北向西南倾斜,自然坡度为1.5—2.0%,主导风向为东风,地震裂度为7度。 详细规划以总体规划为依据,妥善安排近期建设项目,协调商业服务、行政办公与生活居住区的建设,统一规划、分期施工。其规划布局是: (1)城区商业、文化中心的规划:常用的商业服务设施,集中布置在政府大街与朴山路交叉道口处;使用频率较低、占地面积较大的各个公司沿朴山路分散布置;朴山路以东布置使用频率高、人流集中的商业服务建筑,朴山路以西布置使用频率低的公建。百货大楼沿街后退红线20米布置,前面留出小广场作为人流疏散、自行车存放用地。南侧设步行街,沿街布置贸易中心、食品店、服装店、餐馆以及其他专业商店。其街道建筑有开有合,与出入口结合形成两个步行广场,内部建有绿化、建筑小品、坐椅等,为顾客提供一个良好的购物环境和休息场所。 文化中心设施集中建在朴山路以西150米处,以展览馆为主体建筑,围绕广场建科技馆、工人文化宫、电影公司。广场占地0.49公顷,内有大片绿地,广场中轴线南侧设雕塑一座,周围布置宣传栏、电影广告等,为居民提供文化娱乐场所、集会场所。 (2)行政办公区:行政办公街东起枣徐公路,西至朴山路,全长1200米,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是贯穿新城东西的一条主要干道,沿街安排区委、区政府及其下属单位。根据小城市与新建城区的特点,在道路宽、交通量少和楼层低的情况下,力争使建筑接近道路红线布置,避免沿街空旷的感觉。行政办公建筑采取系统组建,以利工作联系和形成自己的建筑艺术风格。交通局、监理站靠近城区的入口处,以利于对外联系。金融系统建在商业区与行政办公区之间。区委、区政府位于街的中心,采用主体建筑和围墙后退红线的格式,以突出党政领导机关。底层有营业室的办公建筑(如人行、农行、建行等)大都靠红线布置。在枣徐公路与行政办公街交叉处西北角,利用不适合搞建筑的低洼地段,平整后,结合绿化搞一城标。 (3)生活居住区:用地分别位于行政办公区以南和朴山路以西,占地6.01公顷,可居住4500人。行政办公区以南的居住用地,可作为第一期开发建设用地,作为行政办公单位职工的生活区。规划中将其分为两个住宅小区。东居住区建筑面积19568平方米,可供372户居民居住;西居住区建筑面积为21644平方米,可供411户居民居住。住宅楼房平均层数为4.13层。每套住房建筑面积根据不同要求分别设计为49.5平方米和54平方米。点式住宅采用一梯三户,每套住房建筑面积为52平方米,特殊要求可根据需要另行设计。住宅间距为房屋高度的1.6倍,以满足光照要求并要求建设集中供热设施,以减少居住区的污染。 1987年山亭区用地平衡表 ┏━━━━━━━┯━━━━┯━━━━━┓ ┃用地名称 │占地面积│占地百分比┃ ┃ │(公顷)│(%) ┃ ┠───────┼────┼─────┨ ┃公建用地 │13.79 │27.04 ┃ ┗━━━━━━━┷━━━━┷━━━━━┛ 续表 ┏━━━━━━━┯━━━━┯━━━━━┓ ┃用地名称 │占地面积│占地百分比┃ ┃ │(公顷)│ (%) ┃ ┠───────┼────┼─────┨ ┃行政办公用地 │17.98 │35.26 ┃ ┠───────┼────┼─────┨ ┃生活居住用地 │8.57 │16.80 ┃ ┠───────┼────┼─────┨ ┃绿化用地 │2.01 │3.94 ┃ ┠───────┼────┼─────┨ ┃道路用地 │8.65 │16.96 ┃ ┠───────┼────┼─────┨ ┃合 计 │51.00 │100 ┃ ┗━━━━━━━┷━━━━┷━━━━━┛ 1987年山亭区主要商业服务设施一览表 ┏━━━━━━━┯━━━━━┯━━━━━┯━━━━━┓ ┃项 目 │建筑面积 │用地面积 │备注 ┃ ┃ │(平方米)│(平方米)│ ┃ ┠───────┼─────┼─────┼─────┨ ┃百货大楼 │4500 │7125 │属商业局 ┃ ┠───────┼─────┼─────┼─────┨ ┃综合服务楼 │2760 │4200 │预留项目 ┃ ┠───────┼─────┼─────┼─────┨ ┃贸易中心 │3800 │5400 │属供销社 ┃ ┠───────┼─────┼─────┼─────┨ ┃新华书店 │700 │ │ ┃ ┠───────┼─────┼─────┼─────┨ ┃果品、食品店 │400 │ │ ┃ ┠───────┼─────┼─────┼─────┨ ┃服装加工 │450 │ │ ┃ ┠───────┼─────┼─────┼─────┨ ┃土产商店 │500 │1600 │ ┃ ┠───────┼─────┼─────┼─────┨ ┃化建、机电 │640 │1500 │ ┃ ┠───────┼─────┼─────┼─────┨ ┃旅 馆 │3500 │5000 │ ┃ ┠───────┼─────┼─────┼─────┨ ┃影剧院 │3500 │5600 │ ┃ ┠───────┼─────┼─────┼─────┨ ┃邮电局 │2800 │4500 │ ┃ ┠───────┼─────┼─────┼─────┨ ┃展览馆 │2600 │4200 │ ┃ ┠───────┼─────┼─────┼─────┨ ┃科技馆 │2000 │6000 │ ┃ ┠───────┼─────┼─────┼─────┨ ┃图书馆、文化馆│2800 │4500 │两单位合建┃ ┠───────┼─────┼─────┼─────┨ ┃少年宫 │1500 │5400 │ ┃ ┠───────┼─────┼─────┼─────┨ ┃工人文化宫 │3000 │8000 │ ┃ ┗━━━━━━━┷━━━━━┷━━━━━┷━━━━━┛ 1987年山亭区行政办公单位一览表 ┏━━━━━┯━━━━━┯━━━━━┯━━━━┓ ┃名 称 │主体建筑 │辅助建筑 │占地面积┃ ┃ │面积(m2)│面积(m2)│ (m2) ┃ ┠─────┼─────┼─────┼────┨ ┃财政系统 │4400 │300 │6800 ┃ ┠─────┼─────┼─────┼────┨ ┃公安局 │2000 │400 │8000 ┃ ┠─────┼─────┼─────┼────┨ ┃法 院 │1600 │300 │7200 ┃ ┠─────┼─────┼─────┼────┨ ┃检察院 │1500 │300 │4640 ┃ ┠─────┼─────┼─────┼────┨ ┃监理站 │800 │300 │7980 ┃ ┠─────┼─────┼─────┼────┨ ┃交通局 │900 │300 │7980 ┃ ┠─────┼─────┼─────┼────┨ ┃电业局 │2400 │300 │6160 ┃ ┠─────┼─────┼─────┼────┨ ┃司法、民政│2000 │300 │5900 ┃ ┠─────┼─────┼─────┼────┨ ┃群 团 │1900 │300 │4800 ┃ ┠─────┼─────┼─────┼────┨ ┃农业系统 │4200 │300 │5600 ┃ ┠─────┼─────┼─────┼────┨ ┃经委系统 │4800 │300 │6800 ┃ ┠─────┼─────┼─────┼────┨ ┃计划系统 │3000 │300 │6500 ┃ ┠─────┼─────┼─────┼────┨ ┃区 委 │3400 │ │8265 ┃ ┠─────┼─────┼─────┼────┨ ┃政 府 │3400 │2000 │8265 ┃ ┠─────┼─────┼─────┼────┨ ┃人 大 │2200 │ │10185 ┃ ┠─────┼─────┼─────┼────┨ ┃政 协 │2200 │ │10185 ┃ ┠─────┼─────┼─────┼────┨ ┃武装部 │2000 │ │10710 ┃ ┠─────┼─────┼─────┼────┨ ┃人民银行 │2620 │450 │5600 ┃ ┠─────┼─────┼─────┼────┨ ┃农业银行 │1500 │450 │4800 ┃ ┠─────┼─────┼─────┼────┨ ┃建设银行 │1500 │300 │4370 ┃ ┠─────┼─────┼─────┼────┨ ┃保险公司 │1800 │380 │3500 ┃ ┠─────┼─────┼─────┼────┨ ┃商业局 │1200 │380 │5200 ┃ ┠─────┼─────┼─────┼────┨ ┃建 委 │1500 │450 │5440 ┃ ┠─────┼─────┼─────┼────┨ ┃招待所 │3300 │2765 │12150 ┃ ┠─────┼─────┼─────┼────┨ ┃供销社 │1500 │350 │6080 ┃ ┠─────┼─────┼─────┼────┨ ┃粮食局 │1200 │400 │5850 ┃ ┠─────┼─────┼─────┼────┨ ┃文教局 │1200 │380 │5850 ┃ ┠─────┼─────┼─────┼────┨ ┃卫生局 │1500 │300 │5620 ┃ ┠─────┼─────┼─────┼────┨ ┃电影公司 │1575 │150 │2000 ┃ ┠─────┼─────┼─────┼────┨ ┃农机公司 │1500 │400 │4000 ┃ ┠─────┼─────┼─────┼────┨ ┃烟草局 │1300 │320 │3900 ┃ ┗━━━━━┷━━━━━┷━━━━━┷━━━━┛ 二、新城建设 1984年9月完成了山亭新城9平方公里的测绘,5平方公里的总体规划,2平方公里的详细规划。同年10月破土动工,新城各项工程的建设开始。1985年,开辟了东西走向的高山路、南北走向的朴山路,并与枣徐公路、滕徐公路相连接。随着道路的开通,先后建起了区委、区政府、人大、政协、公路站、税务局、农业银行、烟草公司、粮食局、供电局、林业局等办公大楼,以及加油站、民兵训练中心、宾馆。使新城建设有了雏形。同时在新城西南部建有葡萄酒厂、肉联厂等。居民住宅建设也有较大进展,新建宿舍楼1547平方米,平房宿舍2730平方米,城区住宅建筑4359平方米。打深井3眼,铺设输水管道52489米,工业区低压供水管道1200米。城区用电专用供电线路已完成。由枣庄通往山亭的直拨电话工程也已经完成。新城的通讯电缆已架设完毕。新建锅炉2座,面积540平方米,新上锅炉2台(21、41各一台)。道路、庭院绿化初具规模。 1987年初,由于新城建设资金严重不足,土地未征先用,新城建设项目被迫停止。9月,总体规划得到正式批复,新城建设重新上马,建设速度加快。 水 在东山亭村以南,新薛河西岸,距新城3公里的水源地钻深孔井5眼,已配套3眼,日供水量2000立方米至3000立方米。通往新城的52489米输水管道已全部铺设完毕,由于水源地低于城市地面50米以上,必须经过水厂二级加压方能形成供水,水厂第一期工程竣工,新城用水得到解决。另外工业区的1200米的低压供水管道配套工程也如期完成,保证了工业区的生产用水。 电讯 新城电讯安装就序,各党政机关已通电话。 道路 新城建有两条主干道:一条是高山路,长2550米、宽40米,东段1400米已完成14米宽的快车道柏油路面及两边各为6米宽的慢车人行道,还完成了道路两旁的绿化及道路照明。另一条是朴山路,长1980米、宽32米,完成了14米宽的快车土路道基,还作了路边绿化。 行政办公设施 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的建筑共占地80.47亩,已完成三座办公楼主体建筑面积8859.65平方米,车库648平方米,水冲式厕所100平方米。建筑面积3044.16平方米的宾馆配套附助工程也已全部完成。 三、房地产管理 机构 1962年前,山亭区(原齐村区)没有专门的房产管理机构。1962年齐村区人民政府成立,房产管理由区政府直接负责,设房管组,对机关房产进行统一管理。1978年9月,齐村区正式设立了房产管理所,有职工18人,是年又招收一批职工,人员增到30人。1982年,房产管理所改称为房产管理公司,设置了生产股和房管股,人员增加到130人。1983年11月,齐村区房产管理公司改为山亭区房地产管理所,人员精减到80人。1987年,有2个股室,3个施工队,职工187人,其中管理人员16人,技术员7人,资金总额1.2万元。 公房 山亭区所属各乡镇是贫困的山区,交通闭塞、经济落后。建国前仅有少数的祠堂、庙宇。建国后的50年代、60年代,驻地公房建设也寥寥无几。60年代各类公房建筑面积为13233.82平方米。1978年,加速了经济发展,住房建设有所增加。区驻地建公房26772平方米,多系砖木结构的平瓦房,主要为办公、教育所用,其次是工业用房。1978年以后,加强了工业、商业用房建设,1979年、1980年共建房屋46603平方米,其中厂房14370平方米,商业用房4051平方米。到1981年,驻地公房建设结构发生了变化,由原先的砖木结构的平瓦房逐渐改变为混砖结构的楼房,式样新、质量好、经久耐用。从1980年到1985年,先后投资266万元建造公房住宅31900平方米,安排住户253户。 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公房建设也在不断的增加,到1985年底,区驻地建房249716平方米。其中住宅79688平方米、营业用房26645平方米、办公用房82777平方米、教育用房22366平方米、仓库用房11536平方米、厂房26774平方米。随着山区经济的发展,对新城实行规划建设,公房逐年增加,到1987年底,区驻地共有公房建筑258716平方米。 公房管理 建国前,区驻地祠堂、庙宇等公房,历经战火、多年失修、破坏严重。 建国后,峄滕两县人民政府,根据中央《关于城市房产权的几项原则规定》,先后接管了公产,没收了地主、资本家的房屋。1951年建立了县公产管理委员会,对城区公房及无主房产进行登记。之后按房产政策,陆续退回了部分不该归公的房屋,各单位的公房作为自管房。1955年,县公产管理委员会遵照上级指示,把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所使用的公房全部交给各使用单位管理,从此出现了第一批自管房。为了加强公房管理,减少纠纷,1956年开始使用租赁,双方签订《公用房屋租赁契约》,效果较好。直到“文化大革命”期间才废弃。1962年,齐村区人民政府成立,公房管理由区政府负责管理。 1978年,中共中央在中发1978年13号文件中重申,“城市公有住宅、中小学校舍、机关事业单位、文化、卫生、商业、服务行业的房屋,应由房管部门逐步实行统一管理”。为贯彻这一指示,区政府作出“凡是公款建筑的宿舍,一律由房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统一收缴租金”的决定。但在执行过程中,既没有专门机构,又没有完善的交接措施,除少数单位外,大部分单位没有交出自管房。 1982年,公房管理机构加强了领导和管理,实行区直机关住宅的继续统一管理。房管所组织专门班子进行接管工作,1982年到1984年共接管自管房1457间,面积为52605平方米。 更换住房证。山亭区房地产管理所于1985年接连发出《关于更换“公房使用证”的通知》和《关于无证住房的处理意见》,对全区298户公房住户换发或补发了新“公房使用证”。通过换证工作,掌握了公房使用情况并对私自转让的住户作了适当处理。 征收房租。征收房租从1952年7月开始。由房产管理人员根据房屋的用途、座落、结构、间量大小、新旧程度及附属设施等具体情况,与住户当场议定每间每月小米多少斤,收租时,按小米牌价折合现金收缴。1953年,确定以间为单位收现金。1955年,实行以平方米为单位的现金计租办法,1958年,又作了修改。1978年,收房租由房管所设立的房管股开据发票。安排专人到住户家中收租。1981年开始逐渐实行划拨制度,即由住户所在工作单位,将房租在发月工资中扣除,通过银行直接转入房管部门的帐户上。这样做效果较好,收租率由1978年的14%,上升到1985年的100%。历年来,房屋的收费一直都是以房屋的结构、质量、设施条件及类型来确定,按0.08—0.12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房租。1984年,房地产管理所根据省、市房管部门的指示精神,居住用房和办公用房的租金维持原定标准,商店、仓库用房和营业、服务用房的租金提高到2—2.5元/平方米,出现了房租金制度的初步改革。 维修。房地产管理所成立后,房屋需要维修时,及时从建筑队伍中抽出几名职工进行维修,任务完成后,又重新回到工地。当时维修规模小,没有维修队伍,机械装备也没有。1979年6月,为了使维修施工方便,房管部门先后购置了一辆翻斗车、龙门架、打浆机和2台搅拌机。1983年,房管所成立了维修组,有职工7人,担负着全区14254平方米的房屋维修任务。为了解决维修费用,房管部门一直坚持“以租养房”、“以建筑养房产”的方针。历年来,房产维修组每年完成50—60万元的建安任务,实现利润5—6万元。同时,房管股新建电缆线厂和涂料厂以增加收入,来弥补维修费用的不足。1984年,制定了完善的公房维修制度,每年春天,工程队领导组织房管股及维修有关人员,对公房进行一次检查,由房管股结合资金情况作出维修计划。按维修工程的大小,把工程项目承包到施工组进行维修,竣工后,维修组会同房管员、质检员进行检查验收。1983年到1985年,维修公房733000平方米,维修费用91028元。 房产档案。为加强公房管理,逐步建立了房产档案。1978年房管所成立后,档案资料一直由专人管理。1985年,全国房产普查后,档案工作受到了应有的重视。是年,抽调了3名有经验的房产管理人员组成办公室,对房产档案资料进行搜集归类、整理;对全区公房的位置、座落、面积、结构及附属设施重新进行了调查摸底,并绘制了房产平面图。至1987年底,建立健全了公房档案。 土地管理 为加强土地管理,滕峄两县人民政府于1952年曾发布了《县公产管理实施细则》,不论机关、团体、部队、学校或企事业单位,还是一般城镇居民,在使用土地搞建筑前,都必须先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待获得批准后方可动工。 山亭区境内土地管理工作始于1976年,由民政局兼管。1982年土地管理工作移交农业局兼管,设土地管理科,有两名工作人员,处理日常工作,重大事宜由区政府负责。1986年12月山亭区成立土地管理局,编制5人。1987年3月,土地管理局纳入编委,有18名工作人员。1987年7月,全区14个乡镇都设立了土地管理办公室,配有3至5名工作人员。532个行政村都配有一名土地管理员,全区的土地管理工作走上了正轨。 自1982年,国家建设用地执行《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国发[1982]80号文),村镇建房用地执行国家《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国发[1982]29号文)。 国家建设和乡镇企业建设用地,由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计划任务书和上级主管机关证明文件,经所在地的土地主管部门和人民政府审查,然后选址。在城镇规划范围内选址,还应当取得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同意。 建设地址选定后,由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用地单位、被征地单位及有关单位,商定预计征用土地的面积和补偿、安置方案,签订初步协议。 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批准后,用地单位持有关批准文件和总平面布置图或建设用地图,向所在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正式申报建设用地面积,按条例规定权限,经市、县以上人民政府审批核定后,在土地管理机关的主持下,由用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签订协议。土地管理机关根据计划建设进度一次和分期划拨土地,并督促被征地单位按时移交土地。 规划内的土地,区政府无权批准。区政府有权批地3亩以下、林地和草地10亩以下、其他土地20亩以下的批准权限。土地征用后,用地单位要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被征土地上的房屋、水井、树木等附着物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所有征用土地补偿费标准都必须执行1983年山东省农业厅、山东省计划委员会、山东省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文件即“关于贯彻《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若干问题的说明的通知([1983]鲁农土管字第130号)。 农村建房必须按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农业委员会的文件“关于制定《村镇规划原则》(试行)”和山东省人民政府的文件“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的通知”(鲁政发[1982]39号)执行。 农房建设结合旧村的改造、充分利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山坡荒地。对要求新建住宅的农户,由居民向所在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同意,报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房办公室审查。凡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内空闲地和其他非耕地的,由农房办公室批准,报区建委备案,发给宅基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