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发展概况 资料库:枣庄山亭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山亭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22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22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发展概况


    建国前,山亭区域内村有纺线织布、养蚕抽丝、繁养牛羊、采种草药等农户;在集镇(逢集、逢会的大村街)有榨油、磨面、制粉、熬糖、蒸酒、酿醋、染布、抄纸等作坊和打铁、焊补、打银、张罗、割皮、打绳、上鞋、编织、理发、屠宰等匠人的摊挑和各种饮食、糕点铺面以及烧灰、烧陶等窑场经营活动;还有散居在各乡间的木匠、石匠、泥瓦匠等工匠艺人,他们有的自立门市,做些来户的器具加工、修旧、订做;有的是师傅带领徒弟或聚伙选个带头人,到外村乡招揽活络,工程完毕,各自回家,重操旧业。
    抗日战争时期,在山亭区域内出现手工卷烟、铁皮器具加工个体手工业。
    建国初期,在主要集镇中,出现个体缝纫、手工织袜、小型机械纺线等手工业,大凡这些以农为主兼做他业的经营活动,全属农民家庭副业,故国家常不予以严格地统管,税务部门亦很少征税,但这些分散在乡村、集市中或常年或农闲自由经营兼作行业,虽然还构不成专门的行业系统,但已经显示有一定的生命力,也是乡镇企业建立和发展的基础。
    农业合作化时期,在“组织起来”的口号下,为适应集体经济发展的需要,山亭区域内,绝大部分农业合作社,根据自己的条件,因陋就简地办起了铁、木业生产组、建筑队,或办起榨油、淀粉、豆制品等作坊。其营业收入绝大部分归于集体。
    人民公社化时期,在国家“工业和农业并举”经济建设方针的指引下,区域内绝大部分人民公社办起了社、队企业。1958年,区境内社队工业企业办起了20多处,务工人员2000多人,创工业产值80多万元,但这些社办企业又在国家的“以钢为纲”大炼钢铁、全国“大跃进”、劳力财力平调的形势下,不同程度的受到冲击,部分很快被迫解体。
    1962年,中共中央提出“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解决了“大跃进”中的“一平二调”问题。1963年7月,开始恢复以集体为中心,以山区为重点的农村经济,把农村中具有铁、木等技术的社员调集起来,开办社队企业,徐庄、山亭、冯卯、桑村、城头、西集等公社率先建起了铁、木、皮革业合作社。
    “文化大革命”时期,按照毛泽东主席的《五·七》指示:“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由集体办一些小工厂”,并在“大修不出公社,小修不出大队”的口号下,社队企业有了进一步地恢复和发展。
    1970年,国务院召开了北方地区农业会议,提出了加快实现农业机械化的任务,并且在这个时期,国家干部下放基层,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山亭区域内社队企业的发展。1971年,山亭区域内社队企业开办42个,从业人员1334人,乡企年产值252.4万元。1976年,中央农业部成立了人民公社企业局,从上到下,进一步加强了对社队企业的领导。到1977年,山亭区域内社队企业发展74个,从业人员5930人,年产值1539.26万元,是1971年产值的6倍,从业人员比1971年增加了4596人。
    1978年,在中央十一届三中全会关于“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和“凡是符合经济合理性的原则,宜于农业加工的农副产品,要逐步由社队企业加工”的方针指引下,山亭区域内的社队企业有了进一步发展。1979年乡办70个,村办642个,计总产值1638万元。1980年,社队企业发展到694个,其中社办111个,村办583个,社队企业人员9732人,总收入2461万元。1981年5月,国务院颁发了《关于社队企业贯彻国民经济调整方针的若干规定》,确定“社队企业已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符合农村经济发展方针”。山亭区域内企业稳中求发展,企业数量上虽然保持694个,但产值已升为2613万元,比上年提高了近11%。1982年到1983年,中共中央下达了两个文件,对农村社队企业的发展给予肯定和鼓励,两年间,社队企业的发展基本上保持稳定,社队企业由886个增加到907个。
    1984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农牧渔业部《关于开创社办企业的新局面的报告》,认定:“乡镇企业是多种经营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农业生产的重要支柱,是广大农民走向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中央还规定:“乡镇企业是指乡(社)村(大队)举办的企业;部分社员联营的合作企业、其他形式的企业和个体企业”。在此精神的指引下,山亭区政府加强了对乡镇企业的领导和机构的建设,把原社队企业局改名为乡镇企业局,且成为区政府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是年,乡镇企业有了很大发展,尤其是在党的富民政策的鼓励下,联户和个体户企业蓬勃兴起,全区联户企业办97个,个体企业办162个,乡、村、联户、个体企业计办1468个,从业人员计17936人,总计年收入3867万元,乡镇办企业总产值完成4334万元,仅乡镇工业产值就完成了3144万元。全区14个乡镇中西集、张庄、北庄、半湖、城头、冯卯、水泉七乡镇年总收入均获200万元以上。西集、张庄两乡镇仅工业一项年产值均达300万元以上,其次半湖、城头、山亭三乡镇工业年产值均达200万元以上。
    1985年,山亭区乡镇企业在发展和竞争中个数比上年有所减少,但收入和产值明显增长,是年总收入为4941万元,占农村经济收入的36.8%,乡镇企业总产值成4721万元,占全区工农业总产值的23.4%,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完成3016万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37.8%。
    1986年,全区乡镇企业已有1594个。从业35564人,占全区农村劳力的21.4%,乡镇企业总产值完成8155万元,占全区工农业总产值的39.2%。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完成5304万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56.7%。全区14个乡镇中,乡镇企业工业产值在200万元以上的又出现店子、城头、山亭、东凫山等4个乡镇。
    1987年,在改革开放的方针指引下,区乡镇企业总产值完成10613万元,比1978年增长近4倍,占全区工农业总产值43%,其中属乡镇办企业产值完成4884万元,村办企业产值完成1309万元,联办企业产值完成1257万元,个体企业产值完成3163万元。1987年,山亭区乡镇企业工业总产值完成8472万元,比1978年增长5倍多,占全区工业总产值64.5%,其中属乡镇企业工业产值完成4081万元,村办企业工业产值完成1245万元,联户办企业工业产值完成1112万元,个体办企业工业产值完成2034万元。1987年,以农副产品为主要原料的工业产值完成1363万元,占乡、村两级工业产值的25.6%,占轻工业产值的64.7%。1987年,乡镇企业采掘重工业和其原料加工完成产值1687万元,占乡、村两级工业产值的31.7%。全区14个乡镇中西集、水泉两乡镇企业工业产值均在500万元以上,张庄、北庄、城头、店子、山亭等5个乡镇企业工业产值均获300万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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