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方志资料归档

山东地情档案

停运省级地情数据库的公开镜像与长期存档。 关于本站

第十节 土地资源

视图

档案浏览器

  第十节 土地资源
山亭区土地总面积为1528113亩。据1987年土壤普查测算:耕地为56.37万田,占总面积的37.2%,林果用地32.06万亩,占总面积的21.2%。居民点、工矿用地9.53万亩,占总面积的6.3%。道路用地2.66万亩,占总面积的1.7%。水域占地12.31万亩,占总面积的8.1%。未利用面积(荒山)38.45万亩,占总面积的25.5%。 山亭区土地可利用面积为126.88万亩,占总面积的83.8%。按全国土地分级统一标准分: 一级地,无。 二级地,面积35735亩,占可利用面积的2.82%,其中耕地35518亩,主要分布在店子、冯卯、桑村、城头等乡镇的沿河洼地和山前平地上。 三级地,面积169085亩,占可利用面积的13.3%。其中耕地155100亩,主要分布在近山阶地,山前倾斜平地上。 四级地,面积381392亩,占可利用面积的30.06%,其中耕地259602亩,主要分布在山岭中下部的坡麓梯田和附近阶地上。 五级地,面积129619亩,占可利用面积的10.2%,其中耕地72142亩,分布在山岭的中上部和砂石岭上。 六级地,面积201707亩,占可利用面积的15.89%,其中耕地41333亩,分布在山岭的上部。 七级地,面积239059亩,占可利用面积的18.84%,分部在山岭上部。 八级地,面积112229亩,占可利用面积的8.8%,分部在山岭顶部的裸岩及明崖处,只可生长野草及野生树木,林牧业利用较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