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农业机械管理 资料库:枣庄山亭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山亭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180/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180/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农业机械管理


    1973年,山亭区境内农业机械的管理,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农机的行政管理和技术指导;二是农机使用单位在生产过程中的一系列管理工作。

    一、经营管理
    1973年齐村区拖拉机站建立,到1978年,全区各公社、大队、生产队拖拉机站、农机队相继建立。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农机经营形式发生变化,由集中经营管理到多种形式并存的经营管理。
    国营拖拉机站  齐村区拖拉机站,地址枣庄市青檀路西。1976年以前,区拖拉机站属国有农业事业单位,拖拉机、配套农具、维修设备、经营流动资金等均由国家统一调拨,盈余上交给国家,亏损由上级财政部门给予补贴。主要进行以耕作为主的农田机械作业,实行合同制,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标准收取费用。
    在这阶段,农业机械是独家经营,无竞争对手,发展较为缓慢,经营服务项目较为单一,主要从事耕耙作业。生产大队与拖拉机站签订作业合同,任务完成后,由机耕队或车长(司机)填写作业验收单,大队(生产队)签定证明,符合验收标准,而后按标准收取机耕费。当时上级规定每亩收费1.20元,向生产队收取0.80元,国家补贴0.40元,一直沿用到1981年。由于当时收费标准低,消耗偏高,加上缺乏经营管理经验,有的生产队常年拖欠,资金周转困难,致使区拖拉机站连年亏损。
    为了改善经营管理,扭转亏损,后来进行了一些整顿工作。
    1.搞好“四大”管理,即机务、计划、财务、劳动制度;实行“四三”制,即三定、三包、三保、三奖。
    三定:定机具、定人员、定作业区。
    三包:包任务、包油料、包维修费用。
    三保:保时间、保质量、保安全。
    三奖:节油者奖、完成任务者奖、节约修理费奖。
    2.加强任务管理,进一步完善了农机维修保养制度。建立维修车间,开展技术革新,对老、旧、坏机具修复利用,采取节油措施。
    3.注重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开展“比、学、赶、超”活动,充分调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
    1976年以后,经营管理方式发生了变化,首先是把拖拉机承包转让出去,购置了三部汽车。其次是增添了车床,曲轴磨床、刨床、钻床、油泵校验等制造维修设备。由过去的以农田作业为主转变为以农机维修为主的多层次服务。由过去的亏损靠补贴,转为单独核算。1983年实行承包责任制,各班组、车间与站签订了合同,全年包死,基数合理,利润分成,调动了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经营状况有了进一步好转。到1987年,共获利润30万元。
    乡镇拖拉机站  1973年,区域内13处公社建了拖拉机站,到1978年,区内有14处公社建立了拖拉机站,同时建立了农机管理站。行政上属公社管委领导。各站分别设置站长、副站长、机务员、保管员等。
    其经营方式,是实行独立核算,企业化管理,自负盈亏,业务以发展农业机械化为主。建站之初,主要以耕地为主,同时注重深耕,为农业增产增收是其服务宗旨,经济效益不高。由于各项管理制度不健全,收费标准低,消耗大,作业成本高,一些站出现了亏损现象。为把各公社拖拉机站的经营管理搞好,1976至1980年,齐村区农机局重点抓了机务、财务、计划、劳动管理工作,完善经营管理制度,逐步使各站走向制度化、正规化。按月、季、年进行计划统计,财务报表。先后出现了桑村、城头等先进站并多次召开现场会,参观学习他们的先进管理经验。
    1979年后,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发展,集体个体经营农业机械的大量增加。公社拖拉机站的作业任务不足,作业量减少,一些站出现亏损。个别拖拉机站被公社管委撤消,机具被变卖,站址被挤占,或转入其他社办企业,社营站转入低潮。区农机主管部门根据这一状况及时提出了“以农为主、巩固队伍、多种经营、强化管理”的措施。将拖拉机站和农机管理站合并,两站合一,改为农机管理服务站。既搞站上农业机械的经营服务又负责全乡的农业机械化管理,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如毛收入提成,纯利润提成,大包干、专业承包。经营项目有:农田作业、场上作业、饲料加工、运输、水产养殖、农机维修、配件、供应、碾米、磨面、榨油等。
    广开门路,扩大经营服务范围,开展综合服务,由单一的农田作业,扩大为农林牧副渔各业的机械化综合服务。发展商品生产、增加收益。在多种经营和综合服务上搞的比较好的乡镇有桑村、城头。到1986年,全区14处乡镇农机站,有13处盈余。到1987年杜绝了亏损现象,共实现利润14.3万元。
    村队农机队  1970年至1978年,队营农业机械发展较快,国家投资一部分,集体自筹一部分资金购买拖拉机及配套农具,不少农业机械广泛使用,很受农民欢迎,促进了集体经济的发展。截止到1979年底,区境内的村队拥有拖拉机的大队431个,保有量达469台/10237马力,占全区农用拖拉机总量的85%。
    随着队营农业机械的大量增加,1976年,枣庄市农机局和济宁地区农机局(北八社属济宁)提出要求,凡拥有三台以上拖拉机的大队要建立农机队,建立“三库一间”,即机库、油库、配件仓库及维修车间。村队农机队一般设正副站长、会计、保管员,实行独立核算,队有队营,主要从事耕耙,农田运输作业。
    1978年以后,队营机械也推行了各种形式的承包责任制。其经营管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大包干:即包利润、包农忙生产、包车况、包安全、包费用。
    毛收入提成:按每台车的毛收入,制定提成比例,按比例提成。纯利润提成比例,根据利润情况进行分成。
    专业承包:对队营的柴油机、拖拉机、电动机、水泵、磨面机、脱粒机等机具包给个人或联户,为农户开展作业服务。
    另外,对于部分农业机械(水泵、电机、柴油机、喷雾器等)灵活对待,没有实行承包、无专人管理的农业机械,农闲时集体存放起来,用时找人修理使用。
    1982年以后,农机专业户,农机联户大量涌现,队营农机处于停滞状态。由于队营管理水平差,责任心不强,措施不力,效益差,大部分村队作价卖给个人,亦有少数村队管理较好。
    个体、联户农机经营户  1979年前,农机作为主要生产资料,严禁个体经营。此后,随着农村政策的逐步变化,农机个体户,联户发展起来,到1987年底,全区个体农机户发展到19个,农机联户106个,拖拉机1481台,农用汽车90辆,各种农机具1562台(件)。
    农机专业户,是根据区境内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实际需要及自然资源情况发展起来的,主要从事耕、耙、播、收、运、脱,粮食及饲料加工等项目,经营形式有以下几种:
    合同制:有机户与无机户自愿商定服务范围、作业质量、收费标准,开展有偿服务。
    无偿服务:农机手在“三夏”、“三秋”为本村农户或亲邻、烈军属、困难户开展作业无偿服务。

    二、机务管理
    机务管理就是围绕农机运用,做好技术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机务规章条例,建立健全机车档案,制订落实技术保养规程,提高机务人员的操作使用水平,正确使用,保养和维修机械。管理农机具和农用柴油的分配,以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安全”。
    国营拖拉机的机务管理,主要是贯彻“防重于治、养重于修”的方针,落实机务站长、技术人员、修理工、农具手、驾驶员的岗位责任制。对于机车实行双班制保养,班次保养和定期按号保养。搞好油料净化和安全生产,提高机具的技术状态和机具完好率。
    社营拖拉机站和村队农机队的机务管理,主要工作有开展“三不漏”(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四净”(油净、水净、气净、机具净)、“五良好”(调整良好、紧固良好、电器良好、仪表良好、润滑良好)的拖拉机技术保养升级竞赛活动。主要结合“三夏”、“三秋”前的农机具大检查或拖拉机年审进行。由地市农机部门布置、区社农机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技术保养升级赛实行千分制分四个等级:901—1000分为甲级;701—900分为乙级;601—700分为丙级;60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合格的机车限期修复,在未达到合格前一律不准使用。
    开展油料净化活动。具体做法是:三级沉淀、四级过滤、密封计量加油、浮子取油、油罐取油。要求农用动力机械使用柴油的必须经过48个小时以上时间沉淀。
    农机管理站及农机队做到“三库一间”(车库、油库、配件仓库和农机维修车间)建设,作为农机管理工作评比的重要条件。

    三、油料管理
    1984年以前,没有专门的油料管理机构,由各级商业部门负责分配供应。为保证农用柴油用于农业生产,节约用油,国家商业部和农牧渔业部于1983年2月17日下达了《关于1983年农用柴油安排意见的通知》,市农机局于1984年2月根据省农业厅、省商业厅(1983)118号文件精神规定了《枣庄市农用柴油管理办法》,根据市的有关规定,区政府确定从1983年下半年,农用柴油由农机部门负责分配,管理使用。
    农用柴油管理  1984年,山亭区农业机械管理服务公司制定了《山亭区农用柴油管理(试行办法)》规定:农用柴油的分配使用,坚持保证重点,统筹兼顾,综合平衡的原则。在油料指标的分配上要重点保证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的农业机械的作业和无电区的口粮及饲料加工用油。以农机作业量为主要依据,并参考机具保有量,历史上的消耗水平、耕地面积、机械化程度,水利资源状况等因素。
    从开始管理以来,做到了专油专用。山亭区统一印发了油票,凭票供应农用柴油。自《山亭区农用柴油管理办法》下达后,实行农用柴油票证结合,由区农机局、石油公司协商统一印制,编号。农用柴油供应证由区农机局根据各乡镇用油机具数量,核发到各乡镇农机管理站,然后由乡镇农机管理站发到村、队,实行一村一队一证。农用柴油票的发票,原由区农机局统一印制,统一盖章,然后按季度分配计划指标,核发到乡镇农机管理站。在实践中,发现存在不少弊病,后改为区农机局统一印制由各乡镇农机站盖章,克服了上述缺陷。农机管理站将核定的供应指标按季度填入农用柴油供应证内,油票发放到用户,用油时凭证到指定供油点购油。截止到1987年底,全区共签发油证2034本。
    油票的使用:平价柴油指标分配一季一定,按月安排,过季作废。高价柴油的指标,根据平价油的定量按比例分配相当数量的高价油。各乡镇供应点在销售时,按照农机管理站的分配计划,对照用户的油证,验收油票方可供应。用户购油时填写购油记录表,分户登记,在油票回收时做到票证一致,按累计供油数量与农机站核对清楚。
    另一种分配方法是根据农机作业合同供油。具体做法是:三夏、三秋期间,农户同有机户、农机站签订作业合同,合同一式二份,由村长检查合同落实情况,签字后农机手持合同单到乡镇农机站根据所签合同的作业量发放油料。保证了三夏、三秋农忙季节农业生产用池,对农忙时不务农,不服从农机部门管理,车况未达到“乙级”以上标准的,未参加年审没有牌的机车不供油或暂缓供应。
    为分配好管理好农用柴油,区农机管理服务公司成立了农用柴油管理小组。乡镇农机管理站设兼职油料管理员。做到油料管理工作层层落实。
    油料管理制度  为使油料管理制度化,区局建立了油料管理分配档案,将每季度油料分配情况存档。各乡镇农机站建立了油料分配台帐,档案和台帐备有油证号码,拖拉机、汽车型号,驾驶员姓名、单位,油料分配数量等项目。各乡镇农机站每季向区农机局汇报一次分配、供应情况,对各项规章制度健全,责任制落实,机具完好率高、安全无事故、节油效果显著的站,农机专业户及其他用油单位,给予适当奖励,对管理混乱的单位扣罚一定的油料指标。
    油料供应  1984年以前,机用柴油的供应是由商业部门负责的。从1984年1月1日起,由农机部门供应指标,石油部门和商业部门负责供应。
    具体方法是:用油单位凭油本、油证到各乡镇购买,各乡镇根据农机管理站的分配计划售油,并填报柴油供应执行情况和库存报表,上报区农机局和石油站。
    1987年,区农用柴油供应有两种经营方式,一是乡镇农机站分配指标,供应部门负责供应。有6处乡镇采用此法。二是乡镇农机管理站既分配指标,又负责供应。有8处乡镇采用此法。到1987年全区建成了5处农机加油站。区加油站负责山亭、水泉、辛召、徐庄四乡镇的农用柴油供应,形成了油料管理、分配、供应一条龙,方便了用户。
    节油措施  1979年,农业动力机械增多,能源日趋紧张,各拖拉机站制定了“优质、高效、低耗”和“五定一奖”制度,降低了消耗。
    1980年以后,由于实行生产承包责任制,车和驾驶员有着密切的联系,消耗高低直接关系到自身的经济利益,对拖拉机和农用汽车都自觉地做好班次保养,定期按号保养,油料采取净化,操作上尽量使机车处于满负荷工作,使机车具有良好的技术状态,既节省了油料、又提高了经济效益。
    1984年,改善了管机不管油,管、供脱节的局面。把管机和管油结合起来,实行技术保养升级赛,对不参加升级赛的或参加升级赛不合格的机车,不供油或暂缓供油;对节油技术推广好的机组和个人给予奖励。
    1984年4月,区拖拉机站、桑村农机站等先后引进金属清洗剂,以剂代油,使修理成本大大降低,节省了柴油。
    1986年8月,区农机局开展了小拖拉机(195型柴油机)的技术状况检测节能工作,到1987年底,共检测小拖拉机1340台,调整复测399台,复测率28%,调整后,平均每台耗油率降低31.5克/马力小时,195型柴油机每台平均提高0.8马力,油耗率降低36克/马力小时,理论计算节约成品油253吨,同时推广节油器300个,节油效果显著。

    四、农机安全监理
    1978年以前,齐村区农机局没设专门的监理机构,安全监理工作主要是在农机局内部设一个安全组。
    1978年至1980年,农机安全组设有3人,主要任务是:在三夏、三秋期间检查农机具从事农田作业的安全技术情况,农机具在作业中出现事故由农机安全组和区安全委配合处理,农机安全组处理事故没有主动权。
    1980年至1983年,农机具经营由集体转向集体、个体、联户。国务院下发了文件,明确规定农田作业及乡村道路上的农业机械一律由农机安全监理部门负责管理,农机局成立了安全股,负责农业机械田间作业安全。
    1984年至1987年,农机安全监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国务院于1984年4月下发了27号文件,确定了农机监理工作的主要地位,成立了农机安全监理站,负责农机的安全及乡村道路、田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安全监理站配备了五人,拖拉机由原来的两牌两证,到1987年,在公路行驶实行一牌一证。

    五、农机统计
    1963年以前,农业机械从事农田作业没有专门的统计人员,统计工作由会计兼任。
    1963年后,齐村区机耕队不断壮大,各项管理组织逐步健全,农机统计工作亦有发展,齐村机耕队没设专职统计员。作业机组每班填写作业日记,填写好原始记录,如实地反映每班机车的作业量、油耗、时间利用率和机车技术状况等。统计人员每月将机组作业日记综合起来,汇总上报。
    1976年,齐村区成立农机管理站,统计工作仍没有专职的,公社的统计工作,由会计担任。1977年,齐村区成立农机局,统计工作开展起来,设专职人员抓这项工作,制订了各种统计表,统计报表包括社营拖拉机站、生产大队、生产队的农机拥有量,农机化水平,机车技术状态,农机作业量、油耗、经济指标,农机人员培训及农机重大事故等内容。
    1979年以后,统计工作在原有统计类别基础上,又增补了农机专业户情况,农业机械化情况,农机维修网点基本情况。区、乡镇建立了油料管理档案和分配台帐。
    乡镇农机站负责本站和全乡镇各村及各类农机专业户所有农机的统计工作。并根据上级的要求,按时上报各种报表(季报、半年报、年报)。三夏、三秋季节,是农机具大量投入使用的季节,每二十天上报一次。
    1985年至1987年,农机计划统计工作面对千家万户,采取多点抽样调查的方法,获得一定的较为准确的数字。并积极开展统计分析。

===== 原始正文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