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经济生活 资料库:枣庄山亭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山亭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16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16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经济生活
一、经济收入 农村经济收入 建国前,区境内人民饱经战乱之苦,过着饥寒交迫、流离失所的生活,特别是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日本侵略者和国民党疯狂掠夺山区人民,致使大片土地荒芜,人民群众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生活极端贫困。建国后,区境内人民在当地党和政府领导下,迅速医治了战争创伤,恢复生产,安定社会,人民生活水平逐步得到了改善,1949年,山亭区境内有人口约19万人。全年人均收入不足20元(新人民币),人均粮食102公斤。1982年人均219公斤,比上年增长27.85%。是年农业出售产品总收入32468823元,参加粮食分配的人口人均收入88.35元,其中出售农产品收入17437528元。按收入来源分农业收入人均(指参加粮食分配人口下同)180.50元,人均林业收入12.82元,人均牧业收入1.98元,人均工、副业收入54.21元,人均渔业收入0.03元。公社企业下拨款人均8.33元,其中社会直拨得到工资收入人均7.07元,其他经济收入16.74元。1983年,全区人口达到384589人,全年农业经济收入10747万元,人均年收入达279.44元,社员人均年分配粮食280公斤。 1985年,全区农村总人口378590人,农村总收入13411万元,人均年收入354元,其中:农业收入5896.4万元,人均155.74元,其中粮食作物收入人均99.05元;林业收入人均34.22元,牧业收入人均55.04元,副业收入人均72.97元,渔业收入人均0.17元,工业收入人均2.62元,交通运输、建筑、商业饮食及服务性收入人均18.58元,乡镇企业下拨人均收入7.04元,其中农民工资收入人均7.0元,其他经济收入人均7.85元。人均收入比1983年上升26.76%,年递增率13.38%,其中粮食收入人均374.5公斤,比1983年增长33.75%,年增长率16.875%,农村现金收入合计人均359.59元,其中,从集体统一经营中得到的现金29.17元,从经济联合体中得到的现金4.16元,出售产品现金175.23元,建筑业的现金收入6.75元,运输、劳务收入25.06元,商业、饮食服务行业的现金收入24.25元,其他非生产性现金收入18.08元,亲友赠送、储蓄借贷的现金收入86.29元。 1987年,全区农村总人口 378448人, 乡村劳动力174657人,全年农村总收入13997.7万元,人均收入369.87元,比1983年增长32.36%,年增长率为8%。其中种植业收入人均207.58元,粮食收入人均156.8元,林业收入人均15.5元,牧业收入人均38元,副业收入人均27.66元,渔业收入总计15万元。交通、运输、建筑、商业饮食、服务业收入人均38.21元,工业收入人均15.8元,乡镇企业下拨的收入人均10.06元,其他经济收入16.61元。是年,农村住户总收入16902万元,其中:从集体统一经营中得到的收入1435万元,从经营联合体中收入105万元,家庭经营中收入14450万元,其中农业收入7004万元,林业收入727万元,牧业收入3778万元,渔业收入6万元,手工业收入302万元,采集捕猎收入28万元,工业收入15万元,建筑业收入408万元,运输业收入48万元,生产性劳务收入984万元,商业收入211万元,饮食业收入184万元,服务业收入193万元,其他家庭经营收入562万元。其他非生产性收入912万元,全区全年农村住户纯收入11797万元,其中全年生产性纯收入10580万元,人均纯收入312元。 非农业经济收入 1983年,全区非农业总人口17039人,全民所有制单位全年工资收入总数为425.35万元,年人均收入758.61元,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职工年工资人均901.88元,临时工年工资人均600元,计划外用工年工资人均461.23元。1984年,全区非农业总人口17520人,非农业人口比上年增长27%,全民所有制单位,全年工资总收入为409.3万元,非农业人口年人均收入321.77元,比上年人均收入下降42%,其中固定职工人数为3713人,固定工年人均工资为859.95元,合同制职工年人均收入705.88元,计划外用工年人均收入为605.89元,是年,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职工总人数为5187人,其中固定职工2934人,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工资总额421.9万元,年人均工资813.38元。 1985年,全区非农业人口为17827人,非农业人口较上年增长15%,全民所有制单位全年工资总收入为574.93万元,非农业人口年人均收入为392.25元,其中固定职工年收入为1140.76元,比上年增长32%,合同制工人年人均收入416.98元,比上年下降59%,其他职工工资年人均收入1102.8元。集体所有制单位全部职工为2531人,工资总额为260.43万元,年人均收入为1028.96元;全民集体工业企业全部职工为3169人,工资总额为290.66万元,年人均工资收入为917.19元。 1986年,全区非农业人口为20264人,全部职工年末总人数为11279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单位职工人数为5858人,工资总额为709.6万元,年人均工资收入为1211.33元,其中固定职工年人均收入1287.06元,比上年增长12.8%,合同制职工年人均收入75.55元,比上年增长62%,临时职工年人均收入842.27元,计划外用工年人均收入1004.6元。集体所有制单位全部职工为2498人,其中固定职工1659人,合同制工人91人,工资总额为231.58万元,年人均工资收入为927.06元,比全民所有制职工工资人均低30.66%;全民集体工业企业全部职工为3342人,工资总数为317.54万元,年人均收入为950.15元。 1987年,全区非农业人口23538人,全部职工年末总人数为11864人,比上年增长5%,其中固定职工7412人,合同制职工856人,临时工1547人,计划外职工2049人,全部职工年工资总额为1317.6万元,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为1151.88元,其中固定职工(全民所有制单位)年人均收入1276.9元,合同制职工年人均收入为672.93元,与固定职工相比,其工资低于固定职工90%,临时职工年人均收入为694.44元,计划外用工年人均收入为1022.7元,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全部职工为2544人,工资总额为273.9万元,年人均工资收入为1076.65元,全民所有制集体工业企业职工总数为3750人,工资总额为358.8万元,年人均收入为956.8元。 二、消费支出 1983年,根据农村经济抽样调查统计,各项费用总支出人均61.58元,其中:农业费用33.98元,林业费用0.6元,牧业费用16.42元,工副业费用5.43元,管理费0.29元,其他消费支出4.83元,消费收入主要物品有:粮食人均280公斤。 1985年,全区农村住户人均总支出407.3元,其中:家庭经营费用支出113.3元,包括农业生产支出32.7元,林业生产支出0.7元,牧业生产支出61.9元,手工业生产支出7.3元,建筑业支出1.9元,运输业支出6元,商业饮食支出0.3元,服务支出0.01元,其他经营支出2.3元,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2.4元;缴纳税款支出4.1元;上交集体承包任务4.7元;生活费用支出279.9元,包括食品支出142.9元,衣着支出25.5元,住房支出64元,燃料支出11元,用品及其他24.2元,学杂费、娱乐支出12.3元,医疗、交通、邮电等消费支出7.3元,寄送亲人支出2.8元,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4.1元。 1987年,全区农村住户人均总支出422元,其中:家庭经营费用支出116元,包括农业生产支出47元,林业生产支出3元,牧业生产支出40元,工副业生产支出5元,其他各项支出略;购置生产性固定资产支出10元;缴纳税款3元;上交集体承包任务9元;生活消费支出270元,包括生活消费品支出252元,食品支出145元,衣着支出29元,住房支出45元,燃料支出9元,用品及其他支出23元;学杂费及娱乐支出17元;寄赠亲友支出11元;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2元。 居民货币支出:1984年全区货币支出 总额人均非农业为568元,农业居民为152元,其中购买消费品支出,非农业为476元,农业居民为142元;房租水电费非农业居民为10元,农业居民为0.7元,车旅费非农业为14元,农业0.8元,邮电费非农业11元,农业0.2元,医疗费非农业23元,农业1.8元,学杂费非农业居民为3.2元,保育费非农业为2.1元,文娱费非农业为2.1元,农业居民为0.6元,修理费非农业为6.5元,农业为0.2元,其他支出非农业为8.6元,农业为4.5元。1986年,全区货币支出总额人均非农业居民为1251元,农业居民为277元,其中:购买消费品支出非农业为1157元,农业为209元;房租、水、电、煤气费支出非农业支出为10元,农业居民为0.8元,交通、邮电非农业为居民为22元;农业居民为1.4元;医疗保健费非农业居民为25元;农业居民为2.6元;学杂费、文娱费非农业居民为12元,农业居民为5.3元;其他货币支出:非农业居民为24元,农业居民为2.6元。1987年,全区居民货币支出总额人均为354元,其中农业居民人均为330元,非农业居民人均为1421元;购买消费品支出非农业居民人均为1286元,农业居民为253元,房租、水、电、煤气费非农业居民为105元,农业居民为1元,交通邮电费非农业居民为30元,农业居民为1.6元;医疗保健费非农业居民为28元,农业居民为3.1元;学杂费、保育费非农业居民为8元,农业居民为5元;文娱及其他费用非农业居民为64元,农业居民为3.4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