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机构 资料库:枣庄山亭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山亭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12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12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机构
50年代,山亭区域内的地方信访工作由滕、峄两县领导。1962年,枣庄市齐村区办事处成立,西集、张庄、东凫山、傅庄、北庄、半湖6处公社信访工作由齐村区负责,山亭、桑村、城头、冯卯、店子、水泉、辛召、徐庄8处公社信访工作由滕县负责。60年代,信访工作分党委信访和行政信访。党委信访由中共齐村区委办公室和中共滕县县委办公室兼管,行政信访由齐村区办事处人事科和滕县人事科负责。 1970年,齐村区设信访组,只设组长1人。1975年设信访科,科长1人,工作人员2人。1976年齐村区委设人民来访接待室,1978年有专职信访工作人员7人。1983年11月组建山亭区后,更名为山亭区信访科,科长1人,副科长1人,工作人员3人,设办公室、接访室、查办室。至1987年底,信访机构没有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