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治安管理 资料库:枣庄山亭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山亭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10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5/section/1/article/10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治安管理


    一、治安群众组织
    1984年10月,全区结合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对治保组织又进行了一次调整,全区各村配齐了治保主任,其年龄由四十八岁降到三十六岁,文化水平由原来不足初小提高到初中。并做了“组织、工作、职责、报酬”四落实,建立了治保主任、每月25日例会制度。
    1987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条款,全区基层治保组织全部建立,共有治保会558个,其中农村治保会532个,厂企保卫科(组)26个,共有成员2260人。年底全区涌现出130个先进集体,95名先进工作者,分别发了奖。	

    二、治安处罚
    1986年9月5日,六届全国人大第十七次会议又重新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1987年1月1日实施。
    1987年,全区共发生治安案件121起,裁决处罚132人,其中拘留95人,罚款18人,警告19人。

    1983年至1987年治安处罚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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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拘留  │罚款  │警告  │案件起数┃
┃    │(人)│(人)│(人)│ (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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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151   │2     │2     │113     ┃
┠──┼───┼───┼───┼────┨
┃1984│44    │      │      │31      ┃
┠──┼───┼───┼───┼────┨
┃1985│72    │15    │      │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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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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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拘留  │罚款  │警告  │案件起数┃
┃    │(人)│(人)│(人)│(起)  ┃
┠──┼───┼───┼───┼────┨
┃1986│79    │12    │      │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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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95    │18    │19    │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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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441   │47    │21    │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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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禁毒  禁赌
    禁毒1987年,山亭、徐庄、北庄、半湖等乡镇部分村民违法种植罂粟,区公安分局对此不法行为进行了制止,并依法拘留了2位村民,刹住了此风的蔓延。
    禁赌建国前,山亭一带赌博成风,赌博种类主要有:麻将、牌九、骰子、旅牌等。建国后,各级政府对这一不良现象引起重视,进行了宣传教育工作,对赌徒实行了严加惩罚。通过宣传教育,基本刹住了赌博歪风。

    四、查、禁淫秽物品
    1983年11月,全区组织了100名公安干警,自上而下全面进行了查禁和收缴淫秽物品工作。收缴不健康的书刊23本,裸体照片13张,裸体扑克2付,淫秽录音录像带5盘。
    1985年7月24日,全区展开了“坚决打击制造、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犯罪分子”的活动,全区共查封了录像点17家,收缴录音录像带63盘,收缴手抄本《少女之心》、《新婚之夜》等淫秽书刊12本。枣庄市十一中(西集)2名中学生听到收缴广播后,立即把《少女之心》手抄本交到派出所。
    1987年10月,区公安分局同区工商局、宣传部等有关部门,对全区2个印刷厂、21处农贸市场图书销售点进行了清查,共收缴非法出版刊物243本。刹住了歪风。

    五、公共秩序管理
    1985年至1987年,区公安分局会同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在全区21处农贸市场,建立了13个治安办公室,工作人员86人,并实行挂牌办公制度。
    1985年8月,区公安分局实行承包责任制。与全区8处影剧院签订了安全责任合同书。自1985年起,还开展了建立友好派出所活动:店子和邹县的城前,水泉和平邑的白彦,北庄和费县的石井,西集和滕县的羊庄,开展了友好活动。

    六、危险物品管理
    1987年,全区加强对炸药库、雷管库管理,选配专业放炮员320名。同时坚持了经常性的检查和定期培训制度,清除了一些隐患。

    七、对旅店、刻字等行业管理
    1985年8月,区公安分局将枣庄市公安局《关于旅店等治安管理暂行办法》印制500份,发到各招待所、旅店,并建立了旅店登记等管理制度。
    1987年,区公安分局,组织人员对全区旅店、刻字等行业检查整顿,取缔非法旅店3个,停业8户收购点,发6份治安整顿通知书。

    八、自行车管理
    1984年,山亭区自行车进行换照。换发70218辆自行车照牌,通过换牌照为群众追回自行车11辆。
    1987年,全区自行车增加到86000辆。当时分局人员少,车辆多。基于此,将全区14处派出所20名自行车管理人员转为派出所招聘民警,加强对自行车管理。

    九、预防和打击刑事犯罪
    义务治安联防  1984年9月,山亭区公安分局实行和推广了城乡《关于实行义务治安联防,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全区18岁以上和50岁以下的青壮年男村民,轮流值班巡逻,形成了严密的治安联防网络。
    是年底,全区532个村,有457个村开展了义务治安联防,占全区的85.9%,有75个村实行了治安专业承包,占全区的14.1%。同时制定了《家庭存款和贵重物品存放的暂行规定》。
    治安专业承包  1985年8月,在义务治安联防的基础上,又制定了《农村治安承包人员暂行规定》修改稿。全区承包人员2708人,制作了农村治安巡逻人员值勤证3000个。一年来,这些承包人员配合公安局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分子41人,缴获被盗羊59只,驴骡各1头,木棒45根,自行车33辆,轻骑1辆,地排车3辆,还有其他物品。此种措施,在1987年仍持续着。
    治安联户组活动  1985年春,城头乡西城头村开展了“治安联户组活动”。每10户为1联防组,每组选正副组长各1人。1987年7月,区公安分局推广了西城头村的经验,至年底,全区已有343个村建立了治安联户责任小组,成为专业承包的一种补充。
    农村开展创治安“十优”活动  全区比较好的村345个,占65%;中等村106个,占20%;较差的村81个,占15%。
    在厂企内部,开展“治安先进单位”活动  1987年3月15日,山亭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批转了区公安分局《关于在全区厂矿企业事业单位中开展“治安先进单位活动”的报告》。全区区直企业事业38个单位召开各种动员会167场次,张帖宣传标语640幅,宣传牌49块,黑板报67期。全区有235个重点单位,层层都签订了合同书,使治安工作形成了“包、保、制”的体系。在这一年中,全区厂矿企业共发生各类刑事案件5起,与1986年相比,下降了63%。
    加强对农村专业户、重点户和经济合体的安全保卫工作  1985年,区公安分局组织力量对全区的“两户一体”进行了调查摸底,共有8302个。对危害“两户一体”权益的案件及时查处,一年中共发生4起案件,被全部破获。
    1987年,区公安分局在工商、税务等部门的配合下,对“两户一体”进行了整顿,订立了安全合同书,每户制作了玻璃框悬挂在屋内墙壁上,全区共有“两户一体”3712个。本年没有发生失盗案件。
    加强机关和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1985年,在全区各乡镇建立了15个巡逻队,巡逻队员188人,由民警带队,抓获犯罪分子13人,缴获被盗耕牛4头,羊35只,自行车2辆。1987年,各乡镇、区直治安巡逻队发展到20个,巡逻队员200人,并坚持长期巡逻。
    打击刑事犯罪  1983年9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和《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程序的决定》。经过三年的严打活动,全区共收捕犯罪分子640名,其中逮捕412名,劳动教养109名,作其它处理的119名。摧毁犯罪团伙54个,成员420人,缴获赃款及赃物折款20万元。在此期间,收到群众揭发线索345条,群众扭送犯罪分子32人,有371名犯罪分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共破获案件2768起。其中重大案件200余起。
    1986年、1987年两年发案66起,破案56起。其中重大案件30起,破案27起。追回赃物、赃款,折合成人民币3.6万元。

    1983年至1987年山亭区刑事案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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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发案  │破案  │破案率│重大案件              │赃款及脏物┃
┃    │(件)│(件)│(%) ├───┬───┬───┤折合资金  ┃
┃    │      │      │      │发案  │破案  │破案率│(万元)  ┃
┃    │      │      │      │(件)│(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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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42    │33    │78.6  │18    │14    │77.8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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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31    │25    │80.6  │14    │14    │100   │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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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32    │27    │84.3  │2     │1     │50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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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33    │29    │87.9  │14    │13    │92.3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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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36    │27    │75    │16    │14    │87    │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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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户口管理
    常住人口管理  1982年12月,区公安分局对全区人口进行统计,总人口数为381301人。此后每年进行一次人口统计工作。1987年12月31日,全区总户数为94815户,394938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为87050人。

    1983年至1987年山亭区人口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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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份│总户数│总人口│男    │女    │非农业人口│迁入人口│迁出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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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91033 │384539│199891│184648│          │1199    │1766    │6356    │2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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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92105 │381851│202463│185388│12720     │1171    │2062    │7389    │2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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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91524 │389805│204068│185737│14657     │1550    │2061    │5946    │25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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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93533 │392545│205835│186710│75618     │1158    │1688    │6383    │2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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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94815 │394938│207789│187149│87050     │1563    │2937    │7666    │2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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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住人口管理  1985年8月1日,区公安分局根据《关于城镇暂住人口管理的暂行规定》,下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暂住人口管理的通知》,全区组织了45名干警,以区直、乡镇企业单位为重点,进行暂住人口普查。全区共登记暂住人口422人(男335人,女87人),其中干临时工的77人,经商的33人。对其颁发了暂住人口证。
    颁发居民身份证  1987年8月1日,全区建立了区、乡镇颁发居民身份证领导班子,共组织600人的颁发队伍,按照公安部《实施细则》,对常住人口进行了核对。1987年,全区总人口为394938人,其中1971年12月31日前出生应登记的人口为277830人,占全区总人口的70.32%,应发证的271752人,占登记人数的97.8%,不发证或缓发证的6078人,占登记的2.2%,当时照像人数已完成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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