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资料库:枣庄台儿庄区地情库 章节:台儿庄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76/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76/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实行经济体制改革。1979年春,区委贯彻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后,部分社队试行在生产队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的前提下,包工到作业组、联系产量计算报酬、实行超产奖励、减产受罚的办法。当年全区953个生产队中,实行联产计酬责任制的782个,占82%。1980年,区委根据中央《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的几个问题的通知》精神,要求各社队,对农、林、牧、副、渔业,都要逐步实行联产到组、到户,当年全区90%以上的生产队实行了各种形式的联产计酬责任制。1981年由联产到组、到户,发展到大包干生产责任制。1982年全区基本上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而革除了“大锅饭”的弊病,促进了农业生产的迅速发展。1983年农业总产值达到9325万元,跃居全国农业翻番县的行列。1985年,粮食亩产1036斤,总产达到3.1亿斤,人均占有粮食1371斤,向国家贡献8393万斤,农业总产值达到1.22亿元,人均现金分配49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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