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合作医疗 资料库:枣庄台儿庄区地情库 章节:台儿庄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50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50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合作医疗
1970年秋,泥沟公社的佟庄大队,涧头集公社的张楼大队,彭楼公社的前于里大队,侯孟公社的郑庄大队首先办起了合作医疗,至1973年,全区办起合作医疗278处。1976年降至121处。1977年经过整顿巩固和发展,全区合作医疗增到242处,占大队总数的76%,赤脚医生585人。1979年又降至63处,1980年仅剩53处,至1982年合作医疗全部解体,村队卫生室相继发展起来。在1984年,全区村卫生室有324处,占行政村总数的93%,其中集体办的189处,集资办的34处,乡村医生联合办的14处,个体的64处,卫生院派出办的1处,其他22处。至1985年,全区乡村卫生室328处,从医人员798人。赤脚医生的工作报酬,由所在大队、行政村统筹解决,稍高于同等劳动力的收入。 1982年起公社、乡镇分别从全体人口中每年每人提留0.05~0.2元作为赤脚医生(1984年改称卫生员)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