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贯彻婚姻法。1950年5月~1953年5月,兰陵县召开各级干部会议15次,培训骨干9次2000人,召开各种宣传会4500次,听讲人数达8万多人,组织宣传队伍3000人,演出节目802场次,办宣传栏、黑板报355处1500期,张贴各种类型标语数万张,组织检查组27个,进行口问测试等,使《婚姻法》的主要条文基本上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1981年6月以后,台儿庄区各级政府组织各单位出动宣传车62辆次,所到乡村135个,广播115次,办宣传栏、黑板报1863期等,使修改完善后的《婚姻法》主要条文和意义,在全区范围内,人人明白。据统计,1950年5月~1953年5月,解除婚约的250对,童养媳回家的50人,离婚的415对,寡妇改嫁的57人,尼姑嫁人的5人,婚姻自主结婚的3003对。1981~1985年,按照完善后的《婚姻法》,新婚夫妻大都实行了计划生育,明确了抚养和赡养任务。男方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35人,明确了家庭成员之间经济责任和继承权。离婚后子女、财产和生活问题得到合法解决。
严肃处理违法案件。自两次《婚姻法》颁布后,对包办婚姻罪、买卖婚姻罪、收买童养媳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子女罪,骗婚罪,拐卖妇女罪,以及违犯计划生育规定和违犯继承权等,作了严肃处理,显示了法律的威力,有效地保障了《婚姻法》的实施,保护了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严格结婚登记与管理。青年男女自由恋爱或他人介绍而同意结婚者,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持所在村庄、单位的证明,到所在公社、乡镇政府申请(1981年后须填写结婚申请书),经办人员经询问、审查、符合结婚条件者,准予登记,填发结婚证书,即成为合法婚姻。至于举行喜贺结婚仪式,则由双方自定。对于不符合《婚姻法》规定者,一经查出,不予登记或缓登,其情况严重者,则予以严肃处理。1982年,全区申请结婚的1798人中,准予登记的1508人,不予或缓登的290人。
婚姻法公布后,1950年6月1日起,先后由区公所、公社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专人负责结婚的审查和办理登记手续,调解离婚事件。1981年改由公社、乡镇民政助理员负责办理。对离婚的审理调解,持慎重态度,确属毫无思想感情或感情彻底破裂,经劝说调解无法弥合者,由人民法院审理裁决。1982年提出离婚的68人,经调解和好的52对,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16对,转法院处理的8人。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还认真清查处理非法婚姻行为,从1981~1985年,全区共清查出602对,其中已达结婚年龄的452对,未达结婚年龄的150对,按照《婚姻法》,符合条件的经批评教育后补办登记手续的242对,缓办登记手续的140对,其他处理220对。
第七章 婚姻管理
视图
宣传贯彻婚姻法。1950年5月~1953年5月,兰陵县召开各级干部会议15次,培训骨干9次2000人,召开各种宣传会4500次,听讲人数达8万多人,组织宣传队伍3000人,演出节目802场次,办宣传栏、黑板报355处1500期,张贴各种类型标语数万张,组织检查组27个,进行口问测试等,使《婚姻法》的主要条文基本上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1981年6月以后,台儿庄区各级政府组织各单位出动宣传车62辆次,所到乡村135个,广播115次,办宣传栏、黑板报1863期等,使修改完善后的《婚姻法》主要条文和意义,在全区范围内,人人明白。据统计,1950年5月~1953年5月,解除婚约的250对,童养媳回家的50人,离婚的415对,寡妇改嫁的57人,尼姑嫁人的5人,婚姻自主结婚的3003对。1981~1985年,按照完善后的《婚姻法》,新婚夫妻大都实行了计划生育,明确了抚养和赡养任务。男方成为女方家庭成员的35人,明确了家庭成员之间经济责任和继承权。离婚后子女、财产和生活问题得到合法解决。
严肃处理违法案件。自两次《婚姻法》颁布后,对包办婚姻罪、买卖婚姻罪、收买童养媳罪、重婚罪、虐待罪,遗弃子女罪,骗婚罪,拐卖妇女罪,以及违犯计划生育规定和违犯继承权等,作了严肃处理,显示了法律的威力,有效地保障了《婚姻法》的实施,保护了妇女和儿童的权益。
严格结婚登记与管理。青年男女自由恋爱或他人介绍而同意结婚者,符合《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双方持所在村庄、单位的证明,到所在公社、乡镇政府申请(1981年后须填写结婚申请书),经办人员经询问、审查、符合结婚条件者,准予登记,填发结婚证书,即成为合法婚姻。至于举行喜贺结婚仪式,则由双方自定。对于不符合《婚姻法》规定者,一经查出,不予登记或缓登,其情况严重者,则予以严肃处理。1982年,全区申请结婚的1798人中,准予登记的1508人,不予或缓登的290人。
婚姻法公布后,1950年6月1日起,先后由区公所、公社和乡镇人民政府,指定专人负责结婚的审查和办理登记手续,调解离婚事件。1981年改由公社、乡镇民政助理员负责办理。对离婚的审理调解,持慎重态度,确属毫无思想感情或感情彻底破裂,经劝说调解无法弥合者,由人民法院审理裁决。1982年提出离婚的68人,经调解和好的52对,调解无效准予离婚的16对,转法院处理的8人。同时各级人民政府还认真清查处理非法婚姻行为,从1981~1985年,全区共清查出602对,其中已达结婚年龄的452对,未达结婚年龄的150对,按照《婚姻法》,符合条件的经批评教育后补办登记手续的242对,缓办登记手续的140对,其他处理220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