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一节 法制宣传 资料库:枣庄台儿庄区地情库 章节:台儿庄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37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37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一节 法制宣传


    司法局成立前,法制宣传除由公检法三家结合办案进行宣传外,凡是新法颁布都要组织有关部门成立临时机构进行法制宣传活动。司法局成立后,除局内设法制宣传科外,各乡镇设司法助理员1人,各行政村和200人以上的厂矿,企业单位设法制宣传员1人,除进行正常的法制宣传外,还根据形势需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大型法制宣传活动。1981年为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广泛深入地宣传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规,一年内共编印法制宣传材料500份。除利用有线广播进行宣传外,还结合有关会议口头宣传24场次,受教育者达1.5万余人。出黑板报、宣传栏34期。1982年为配合打击经济犯罪活动,主要宣传了《刑法》、《公证暂行条例》等法规法令。编印宣传材料1500份,出示宣传报115块,黑板报178期,出动宣传车25辆次,受教育人数达2万余人。1983年大力宣传中央《关于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的指示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法令,全年共召开宣判大会23次,宣讲会867场次,举办广播讲座123次,培训法制宣传员670人,出动宣传车360辆次,翻印下发宣传材料2100份,办法制宣传栏230期,黑板报60期,罪证展览35场次。1984年围绕“严打”斗争,召开各种类型宣传大会278场次,培训宣传骨干6000人,举办法制讲座135次,展出宣传报170块,出动宣传车160辆次,翻印宣传材料876份,出黑板报宣传栏437期,培训普法宣传员638人,各乡镇展出宣传牌278块。1985年遵照中央提出的用5年左右的时间在全体公民中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要求,全年共编印下发各种宣传材料1207份,办黑板报208期,宣传栏169期,上法制课1213次,办广播讲座1030讲,出动宣传车315次,召开各类宣传大会35次,培训法制宣传员1157名,订阅法制报3500份,订购农民法律常识课本21391册、职工法制常识读本3576册、干部法律常识读本2843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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