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四节 民兵武器装备 资料库:枣庄台儿庄区地情库 章节:台儿庄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35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35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四节 民兵武器装备
抗日战争时期民兵初建时,民兵以土枪、土炮、大刀、长矛为主要武器,只有少数的步枪、手榴弹。随着民兵队伍的不断发展和抗日战争、解放战争的深入开展,民兵的武器装备不断改善,除上级发给补充一部分外,大部分是民兵在参加战斗中从敌人手中缴获的。至1949年9月,台儿庄地区民兵拥有机枪、步枪1235支。新中国成立后,民兵武器装备不断更新,先后装备了半自动、自动枪支。至1982年全区民兵武器基本上达到了现代化。为加强民兵武器的管理,从1981年起,由原来的民兵连保管改为乡镇武装部集中保管,1985年又改由区武装部统一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