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5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对义务兵役制进行了部分改革,全军实行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自1979年以来,台儿庄地区实行预备役制度,由人民武装部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役分一类、二类,每年核对两次。1985年,全区一类预备役为1157名,二类预备役为876名,复员退伍军人为1406名。
第五节 义务与志愿相结合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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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年5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兵役制问题的决定》,对义务兵役制进行了部分改革,全军实行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自1979年以来,台儿庄地区实行预备役制度,由人民武装部具体组织实施。预备役分一类、二类,每年核对两次。1985年,全区一类预备役为1157名,二类预备役为876名,复员退伍军人为1406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