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企业存款 资料库:枣庄台儿庄区地情库 章节:台儿庄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28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28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企业存款


    台儿庄地区各级银行从1950年起,根据国家的现金管理规定,认真办理工商企业存款业务,运用组拢现金和转账结算方式,将超过库存限额现金和一切转账收入以及各单位闲散资金存入银行,按资金性质办理结算户和各项专用基金户存款手续。1962年建区后,由于企业少,企业存款数量不大,1962~1966年的6年中,平均每年存款余额仅为7.7万元。1966~1976年的10年“文革”期间,由于放松了资金管理,企业存款时多时少,浮动较大,最多年为188万元,最少年为14万元,年均存款余额为59万元。随着企业的发展,尤其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企业存款逐年增加,从1978~1985年,年均存款余额为34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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