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章 商标管理 资料库:枣庄台儿庄区地情库 章节:台儿庄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262/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262/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章 商标管理


    台儿庄历史上商业虽然兴旺,但过去既无产品商标注册,又无专门商标管理机构。
    1979年枣庄市恢复了商标统一注册制度,当年10月,台儿庄酒厂生产的“台儿庄牌”大曲酒商标被核准。1983年3月1日商标法开始施行。区工商局从宣传商标法入手,积极查处仿冒商标,清理混用商标,严格商标注册手续。协同区经济委员会在企业中大力开展产品创优活动。至1985年底,全区共审定注册商标7件,其中区办企业产品5件,乡镇企业产品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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