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章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资料库:枣庄台儿庄区地情库 章节:台儿庄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259/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259/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章 工商企业登记管理
民国时期,国民党政府曾颁布过企业登记法。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峄县政府建设科批准在台儿庄成立3家粮行和10余家斗行。并成立粮食工会,隶属于山东省峄县台儿庄商会,其职能是为商会代办公事,加强对粮行、斗行的监督指导,协助政府征收税款,解决交易中的纠纷。当时经峄县官署批准领取行业帖子的还有油行、鱼行、八仙行、芝麻斗行、炭行、牛皮行、船行、车行等。此外有脚力工会统管码头上的搬运业。日伪时期,行业工会改成代理店。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实行扶持和发展民族工商业的政策,台儿庄地区的工商业逐步增多。1949年底,仅台儿庄向政府缴纳营业税的商业户有81家,其资金为2603亿元(旧币)。小商贩871户,小锅厂3家,从业人员共4110人。1950年,兰陵县实业科对所有工商业户分别办理了登记手续。1951年,对台儿庄地区的工商业户重新作了调查统计:商业374户,从业人员526人,资金200万元;工业(小锅厂)3户,从业人员40人,资金80万元。1952年对工商业户又分别办理了登记发证手续。 为了贯彻对资本主义工商业限制、利用、改造的政策,1953年5月9日兰陵县成立了工商联合会。同年9月兰陵县撤销,峄县工商联合会在台儿庄设立了分会。1954年7月,国家提出对商业再次调整的措施,台儿庄地区对私营工商业采取“既前进,又安排”的办法进行了调整,把它们逐步纳入国家指导经营的轨道。1955年上半年,台儿庄地区的商业户分别被纳入经销、代销和统包销的行业达28个,其中500元以下的商户318家,500~1000元的商户9家,1000~5000元的商户7家,5000~10000元的商户3家。另外从事批发商业的4家,其资金达16000余元。 1956年国家实行对私营工商业的改造,台儿庄地区85%的私营工商业分别加入公私合营或合作商店。仅台儿庄就有公私合营企业70户,从业者70人;合作商店(组)95户,从业者106人。市场管理委员会对工商业户进行了登记发证。对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的豆腐坊、磨坊、油坊等加工业及农村中的铁匠、木匠、小炉匠等行业也都发给了营业执照,但只准来料加工,不准进入市场出售成交。是年底,对公私合营、合作商店及个体工商业户又作了重新登记,换发了营业执照。 1958年以后,由于“左”的错误,造成了国民经济严重失调,经济一度出现困难局面,工商业登记管理工作处于停顿状态。 1962年台儿庄区建立。各公社市场管理委员会在区财贸委员会领导下,首先对全区无证商贩进行了清理整顿。1963年台儿庄区市场管理委员会成立。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工商业登记试行办法》对全区工商业进行了全面登记,进一步清理了无证商贩。对投机倒把、弃工、弃农、弃学、弃职经商者及外流经商人员一律取缔。凡符合条件的发给营业执照,全区共有工商业户400余家。1964年对全区工商企业进行全面登记发证,计有国营工业6家,国营商业3家,供销合作商业11处,合作组店60处。 “文革”期间,工商企业登记管理工作中断。1978年后恢复工商行政管理工作。1979年,台儿庄区工商局根据上级指示,按照枣庄市工商局制定的登记办法,会同公安、税务、商业、供销社等部门组成了台儿庄区工商企业登记普查办公室,普查了工业企业63家,从业人员6251人,资金总额为1719.92万元,随后分别发给了营业执照。 1980年10月,台儿庄区工商局根据省市的指示,成立工商企业登记办公室,负责办理区属以下独立核算的企业申请登记手续,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企业下属的分厂、分店等报帐单位的登记均由主管单位统一办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给分支营业执照。截止1981年元月底,全区共发营业执照721份,其中商业335家,饮食业86家,建筑业13家,运输业17家,服务业182家,工业88家。上述各行业资金总额为3605万元。另外对旅馆业、修理业、刻字印铸业等在内的239家进行了全面检验考核。对修理业中的无线电和钟表修理业的从业人员一律实行考核,其理论水平与技术水平符合经营条件者,发给营业执照,准予开业,否则令其停业。 1982年,台儿庄区工商局设立工商企业登记管理股,配备充实了专职人员,更有效及时地核准审批各类企业登记发证工作。年底全区共核准登记的工商企业433家,其中全民所有制工商企业274家,从业人员1556人,年利润为274万元;集体所有制工商企业159家,从业人员8908人,年利润为447万元。此外,农村双代店191个,从业人员200余人。 1983年为进一步搞活经济,根据中央(1983)1号文指示,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方面,本着“手续齐备,有求必应,符合政策,实际需要,一律照批”的精神,对那些名为集体实为个体的企业予以变更、澄清,恢复其本来面目。同时,按照《工商企业登记管理条例》,对全区的工商企业的经营范围、产品质量与价格、经营作风,服务质量、卫生条件等方面进行多次检查,对个别严重违法户给予查处。是年,换发了全国统一营业执照。 1984年,对全区各类企业的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企业名称又进行核准登记,较前简化了手续,放宽了界限,允许集体和个人零售商业搞综合经营,允许企业之间搞联营。另外,从当年7月起市属和市属以上企业的登记核准发证权,下放到区县工商局办理,因而出现了一些不同类型的以“公司”、“中心”命名的企业。是年全区共有工商企业252家,其中“公司”、“中心”之类的企业占35.2%。 1985年,台儿庄区工商局对全区范围内的党政机关及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进行了清理、整顿。对无资金、无设施、无人员、无场地的“皮包公司”以及根本不具备条件而挂有“公司”、“中心”之类牌子的单位进行了核查清理,共撤销“公司”、“中心”56家,按规定对28家企业变更了名称。1985年全区登记核查批准,颁发营业执照的工商企业共363户。其中国营工商企业68户,集体工商企业294户,合作经营1户,从业人员总数为17173人,固定资产总值14176万元,年底流动资金8335.8万元。按其行业分,工业87户,商业83户,建筑业15户,饮食业125户,服务业53户。通过企业登记管理,稳定了经济秩序,保证了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