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集市管理 资料库:枣庄台儿庄区地情库 章节:台儿庄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25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25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集市管理


    一、集市贸易管理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为了控制物价,稳定人心,设法从外地调进了大批粮食、食盐、棉花、布匹等人民生活必需品投放市场,迅速扭转了旧社会遗留下的物价飞涨、市场萧条的局面。1949年,兰陵县人民政府在台儿庄、涧头集等较大集镇成立了市场交易管理所,加强集市贸易管理,组织公平交易,制止扰乱市场的投机违法活动。根据市场供应情况,调节交易价格。对重要物资粮食、食盐、纱布等实行限购管理。对机关、团体、部队、公私企业单位实行有计划的统一采购。对台儿庄原来的3家粮行和10多家斗行进行调整,成立了台儿庄“盛大”粮行,为各地粮商收购粮食,只收服务费。组织摊贩按行业到指定市场,明码交易,禁止哄抬物价。人民政府还通过国营商业控制主要商品,必要时集中投放市场,平抑物价。并随时查处投机奸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不法行为,保护正当交易,稳定市场秩序。
    1951~1952年间,台儿庄地区市场交易所根据上级指示,对上市物资的价格不作硬性规定,允许市价与规定价有小幅度的差距。交易所组织了议价组,买卖双方可自由议价。因此,台儿庄地区各个集市物价稳定,交易正常。
    1953年国家实行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按照国家规定,市管人员对粮、油、棉、黄烟、牛皮等物资严加管理,保证国家对上述物资统购任务的完成。对一些扰乱市场的投机商贩予以查处。1954年台儿庄地区的13处粮库收购的粮食占上市粮食总量的90%以上。是年查获不法粮商粮贩110余人,查获各种粮食13000余斤,油料6400余斤。1957年国家宣布开放市场,即在完成国家征购任务后,粮、棉、油可进入市场交易,并允许商贩买卖开放物资。后因放松了市场管理,投机商贩活动增多,黑市成交频繁,曾一度出现市场价高于国家定价50%以上。同年8月峄县人民委员会指示:粮、油、棉等国家统购物资要加强管理,各地市管人员对集贸市场的物资、价格严加管理、查验。年底,各集贸市场物价稳定,秩序好转。1958年下半年,一度刮起了“共产风”,并错误地认为“人民公社化”后市场管理可有可无。因而,市管机构精减,人员下放,造成市场交易放任自流,加之人为的农业丰产未丰收,农副产品种类、数量大减,市场冷清,物价不稳。1959年农贸市场关闭,人们需求的物资多在市场外暗地成交,价格昂贵。1960年黑市小麦每市斤3~4元,猪肉每市斤8~10元,市管人员无法管理。1961年鼓励农民发展家庭副业,充实市场供应,恢复集市自由贸易。市管人员遵循“管而不死,活而不乱”的原则,大力宣传各类物资的管理范围和要求,明确政策界限,即:一类物资管死,二类物资管好(一、二类均不准上市),三类物资在完成征购派购任务之后,允许上市自由交易。1962年上市物资逐渐增多,物价日趋下降。1963年台儿庄区集贸市场的农副产品价格稳中有降。每市斤小麦0.5元至0.3元,高粱0.4元至0.23元,瓜干0.3元至0.21元,大豆0.5元至0.35元,猪肉0.85元至0.78元,大白菜0.05元。1961~1963年共查处投机不法行为8600多起,没收粮票面额5万多斤,油料、油脂12万余斤,棉花3万多斤,土布2万余尺,布票面额3.2万多尺。至1965年,市场物资充足,价格呈下降趋势,各类农副产品和生活杂品价格均下降5%至10%。“文革”期间,集市贸易受到冲击,曾强行将原来10天四个集日改为10天两个集日,把上市卖东西说成是“走资本主义”,致使市管工作陷于停顿状态。1974年发动贫下中农管理市场,由于管得过死,结果使场外交易增多,投机商贩活跃,集市贸易秩序紊乱,物价不稳。
    1976年冬,台儿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在政法、粮食、供销等部门的配合下,先后对台儿庄、涧头集、马兰屯、张山子、泥沟等集市进行了整顿,调整市场布局,划分摊点区,按物资类别设市,基本上改变了沿街设市、顺路摆摊和堵塞交通的状况。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组织力量取缔黑市,查处无证经营者,重点打击出售假药,贩卖票证等违法行为。至1978年共取缔黑市13处,查处各类违法分子40余人。从而使集市贸易出现了价格稳定,物资丰富的良好局面。
    1979年,工商管理部门根据上级指示,又进一步把上市商品放宽到除棉花外,所有商品在完成国家统购任务后,均允许进入市场,集市贸易日趋活跃,长期形成的“管理偏严,限制过死”的做法得到了纠正。全区各集市上市物资品种齐全,数量剧增,集贸市场的交易规模不断扩大,是年全区物价普遍下落,而集市成交总额竟达907万元。
    1981年全区8处集市上市物资比往年有大幅度增长,年成交额突破1000万元。1983年农副产品不受地区限制,经营方式可灵活多样,凡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证者,可以从事长途贩运。进入市场的物资,价格随行就市,按质论价,买卖双方议定,市场更加繁荣,当年集市贸易总成交额达1600万元。1984年对全区集市贸易加强了经济监督检查,于台儿庄、涧头集两处查处欺行霸市案件3起,查处掺杂使假,少尺短秤等投机违法事件200余起,大刹了集市贸易中的不正之风。1985年,台儿庄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为了扩大商品流通,根据本地区的商品储量及群众需求,专门成立了“行情信息服务站”,下属五处工商所配有专职或兼职信息员,平均每月向各地发放信息简报两期,及时提供物资行情,并分别与省内35个县(市)建立联系点。通过信息传递,从浙江、江苏、烟台、临沂等地购进大批桔子、苹果、西瓜等果品。同时向外地运销大批的玉米、瓜干、生猪等物资,既解决了地区间物资的余缺,满足社会的需要,又活跃了市场,繁荣了社会主义经济。
    二、集贸市场建设
    台儿庄地区历史上各处集市多是沿路摆摊,露天售货,每逢节日、集日或会日,因场地狭窄造成人车拥挤,道路堵塞。1978年后,各集市逐步扩大市场面积,按物资类别划分交易区域范围,理顺了贸易秩序。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上市人数、物资种类及数量越来越多。为给群众创造良好的交易环境,工商主管部门与乡镇集体联合投资对各集贸市场进行了整修、扩建,并增加服务设施。1983年4月,马兰屯集修筑长492米,宽12米的砂石路面街道一条,路边筑水泥售货台长310米,建服务棚92间,计920平方米,总投资为4万元。同年6月,区工商局投资3.4万元在台儿庄建成副食品市场,修水泥路面3400平方米,服务棚1028平方米,水泥售货台长257米,并修一条长400米、宽1米、深0.8米的下水道。1984年5月于涧头集修水泥路面5000平方米,售货台长50米,共投资2.4万元。是年8月于薛庄集修水泥路面5000平方米,共投资2.7万元。1985年3月,于泥沟集修水泥路面5250平方米,并在泥沟村东北新辟一处市场,修筑东西长1300米、宽45米,南北长500米、宽20米的砂石路面,可容万人以上进行交易。3年中全区集市共修筑水泥路面8650平方米,砂石路面16000平方米,售货台长617米,售货服务棚1948平方米,总投资11、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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