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建筑管理 资料库:枣庄台儿庄区地情库 章节:台儿庄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21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21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建筑管理
一、质量检验 1975年,区基建局成立后,每年对在建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测试2~3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1985年5月,对在建14个单项工程,299个点进行测试,合格点204个,合格率68%。8月,对27个单项工程470个点进行抽查,合格点357个,合格率为75.9%。同时,建委还不断地组织安排施工单位自检、自查,一经发现不合格的施工就及时处理纠正。 二、质量监督 1985年,区建委成立台儿庄区工程质量监督站,该机构全权负责工程质量的监督,处理工程事故,验收已竣工程,检查无证设计施工,对违者罚款、勒令停工或扣发营业执照。该站备有J2—84型建筑检验器1部,混土试模、砂浆试模和混凝土保护层测定仪各1台。 三、经营管理 1950年前,台儿庄地区建筑业多为个体经营,一般采用点工结算。1963~1976年台儿庄建筑社由公社统一管理,每年按5%提取管理费。1979年,区建筑公司实行以定额工资为主、超额奖励、完不成定额扣发工资的办法。1983年推行经济责任制,实行大包干,两级核算,一次包到各班组。1985年,公司直接与工地签订承包合同,由工地负责人工费,公司负责材料节余和管理费,并且制定了职工守则,规定了具体奖惩办法,实行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