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供电管理 资料库:枣庄台儿庄区地情库 章节:台儿庄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15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4/section/1/article/15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供电管理


    1965年,台儿庄农电站有工作人员6名,主要负责台儿庄城区工副业生产用电、排灌用电的输电线路和增设线路的维修、装表接电、抄表收费等工作。1968年为全区27个大队架设了农业用电线路。1977年8月,随着农业用电的增多,分别建立了泥沟和涧头集供电分站。1978年台儿庄区供电局成立,除负责台儿庄、泥沟、邳庄、涧头集等地区的供电外,又先后增建了彭楼、马兰屯、兰城店、张山子、侯孟、薛庄6处供电站。1985年,全区9处供电站负责574公里输电线路的维修,管理着总容量为45235KVA的安全供电。
    1965年,台儿庄区各类用电电价分别为:照明用电,不满1千伏者为0.18元,1千伏及以上者为0.175元;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不满1千伏者为0.085元,1~10千伏者为0.083元,35千伏及以上者为0.08元;农业生产用电,直供电价,不满1千伏者为0.06元,1~10千伏者为0.058元,35千伏及以上者0.055元;定售电价,1~10千伏者为0.035元,35千伏及以上者为0.03元。1980年,应收电费231万元,每千度平均电价85元,1985年,应收电费495万元,每千度平均83元。
    台儿庄供电局成立初期,对人和用电设备采用的保安器是重垂式,保安性能差。1981年更换部电压(接点式)型触电保安器。1984年再次采用电流型触电保安器,性能较前可靠,全区共有各式保安器269台,灵敏度达到86%以上。1980年后,根据枣庄供电局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台儿庄供电局的实际情况,先后制定了《设备缺陷管理制度》、《线路及设备工作监护制度》、《安全工具试验制度》、《安全考试制度》、《输电线路运行规程》、《关于工作票、操作票的补充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安全措施,保证了正常的安全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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