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机构 台儿庄区经济委员会暨区煤炭工业公司为区办煤矿之主管机关,区乡镇企业局暨乡镇经济委员会为乡镇煤井之主管机构。全区9处矿(井)均由其主管机关任命矿(井)长,负责全矿(井)生产管理。设有副矿(井)长1到2人,协助矿(井)长处理生产、安全、财务等方面的工作。各矿(井)均设置生产、政工、安全、财务等科室。基层设有工区、工段、班组,负责组织生产。
矿井管理 台儿庄区各矿(井)自筹建始即实行党委(支部)统一领导,矿(井)长分工负责。1984年,各矿(井)先后实行矿(井)长负责制,基层实行工区长负责制。1985年,各矿(井)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
党委(支部)形成的决议、决定,全矿(井)人事调配、思想教育、宣传工作、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由政工科专门负责落实。在矿(井)长、主管生产的副矿(井)长的指导下,生产科全面组织实施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生产要求,组织各项施工,定期检查总结生产情况,力保全年生产方案的落实,各矿(井)设有安全检查科(组),工区设有专职安全检查员,定时定期检查各生产岗位、生产设施,对机电、通风、绞车升降、迎头放炮、煤面采掘等重点生产设施及工作面制定极其严格的规章制度。财务科专司矿(井)的投入产出之核算,职工工资福利,经济预测预算。矿长、财务科长对财务制度的执行实行监督。
第三节 矿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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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机构 台儿庄区经济委员会暨区煤炭工业公司为区办煤矿之主管机关,区乡镇企业局暨乡镇经济委员会为乡镇煤井之主管机构。全区9处矿(井)均由其主管机关任命矿(井)长,负责全矿(井)生产管理。设有副矿(井)长1到2人,协助矿(井)长处理生产、安全、财务等方面的工作。各矿(井)均设置生产、政工、安全、财务等科室。基层设有工区、工段、班组,负责组织生产。
矿井管理 台儿庄区各矿(井)自筹建始即实行党委(支部)统一领导,矿(井)长分工负责。1984年,各矿(井)先后实行矿(井)长负责制,基层实行工区长负责制。1985年,各矿(井)全面实行岗位责任制。
党委(支部)形成的决议、决定,全矿(井)人事调配、思想教育、宣传工作、岗位责任制执行情况的检查由政工科专门负责落实。在矿(井)长、主管生产的副矿(井)长的指导下,生产科全面组织实施生产计划,制定具体的生产要求,组织各项施工,定期检查总结生产情况,力保全年生产方案的落实,各矿(井)设有安全检查科(组),工区设有专职安全检查员,定时定期检查各生产岗位、生产设施,对机电、通风、绞车升降、迎头放炮、煤面采掘等重点生产设施及工作面制定极其严格的规章制度。财务科专司矿(井)的投入产出之核算,职工工资福利,经济预测预算。矿长、财务科长对财务制度的执行实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