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干部调配 资料库:枣庄峄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峄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article/7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article/7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干部调配


    一、干部调动调整
    1951年8月,峄县人民政府人事科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遵循“计划调配、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保证急需、合理调整、促进平衡”等原则,并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办理干部调配工作。峄县县委和县人委结合本地实际,对调配工作又作了一些具体规定。
    1956年,峄县县委就人事科干部调配权限问题作出决定:1、办理县委管理的干部调动事宜;2、调整各系统、各主管部门之间人员余缺;3、办理夫妻两地分居调动;4、与有关部门商调、抽调不属县委管理的干部;5、涉及大批干部调动,由人事科会同有关部门做出具体调配计划,报县委批准后执行。
    1959年,峄县人事局本着全面安排、重点照顾的原则,对全县干部中的351人进行了工作调整。针对各部门干部力量的强弱进行合理搭配,为新建单位配齐了干部,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
    1962年建区后,人事调动工作先后由市委、区委组织部管理。
    1981年4月,区人事局主动地调配了一些夫妻两地分居的干部,特别是其中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全年调动干部共93人。其中调入34人,调出59人。
    1982年,调进66人:省直分配5人,外省调入1人,省内市外调入3人,外区调入16人,本区内调整41人。调出79人:调往外省2人,外地市2人,外区(市)33人,区内调整42人。
    1983年,调入31人:外省调进2人,省直分配1人,市内区外调入28人。调出:调往外省2人,外区(市)40人。
    1984年,除继续解决好知识分子夫妻分居等问题以外,根据干部队伍在身体、年龄、知识、专业、素质结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作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全年共调动干部113人:调入34人,调出64人,上交市15人(建行10人,烟草局5人)。
    1985年,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对人才的需要,调配工作坚持计划调配和人才交流相结合的原则,做到合理调配,积极为重点建设项目和基层配备干部,注意进一步解决好干部夫妻分居等实际困难。全年共调配干部114人:调入38人,调出46人,区内调整30人。
    1986年,通过干部队伍调查发现,区直及乡镇企业人才短缺,需要大批会管理、懂业务的干部。这一年,全区共调配干部47名:外省调入5人,市外调入14名,区外调入28名。其中,调入国营企业3人。
    1987年,积极为企业牵线搭桥、输送人才。调入区直企业28人,乡镇企业6人,停薪留职承包乡办企业1人,乡镇自行引进147人,已办理离退休仍在乡镇企业服务的8人。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富余人员进行了结构调整。从区直机关各部门选调23名干部,充实加强工商、税务、农行、人行等部门。
    1988年,采取指令性计划调配与本人自愿报名,用人单位自选等方式相结合的办法,从区直机关干部中调入法院2人,检察院3人,税务3人,工商2人。
    根据中共十三大关于改革干部人事制度的精神,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指示,1988年对区外经委、区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宣传部、研究室等缺编单位的干部补充,实行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的办法,录用22名。
    1989年,全区共调配干部49人:调入29人,调出20人,其中专业技术干部调整12人。
    1990年,调整干部84人。调入:省内1人,市内17人;调出:省外2人,省内市外3人。本区内调整41人。

    二、社会招收录用干部
    1980年按照省人事局的要求,通过考试、考核,从社会上录用闲散科技、外语人员7人。同年,区银行系统招干19人。
    1981年,招收录用建设银行干部3名;通过考试后招收录用闲散科技人员25人;民警转干19人。
    1982年,全区录用干部:法院4人,检察院1人,民警转干4人;招收税务干部11人;从农民中吸收干部19人,其中农经站18人,闲散科技人员1人。
    1983年,区银行系统录用干部13名,其中人民银行7人,农业银行6人。
    1984年,从城镇社会待业青年中招收干部22人。
    1985年,招收文化干部8人,税务干部12人,民办教师转干66人,法院招用7人,检察院招用5人,公安招用干部10人。
    1986年,全区招收干部92名,其中公安37人,法院3人,检察院2人,税务8人,民警转干42名。
    1988年,在市和区(市)两级直属厂矿企事业单位(含集体所有制)考任、聘任的正副职人员中及中级以上企业委任、聘任的中层人员中考选干部。条件是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工龄满5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厂矿企事业的正副职不超过40岁。首先做好宣传,由监察局、组织部、人事局超前监督。其次,严格考试,严密组织,严明纪律。参加考试的123人,12月15日至16日考试。阅卷后将分数公布于众,并通知本人。尔后,将预选出的29人名单在枣庄日报上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乡镇干部选聘
    1984年9月至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乡镇干部要逐步从农村优秀人才中选拔”的指示,峄城区15处乡镇迅速组织落实。
    选聘对象:行政村或街道担任领导职务的优秀青年干部;重点户、专业户、科技模范户、经济联合体中以及在乡参加两年以上劳动的优秀知识青年。
    主要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2、热爱农村工作,事业心强,有一定工作能力。3、高中以上文化程度。4、年龄在35岁以下。根据全区乡镇干部队伍缺编情况,经过文化考试、政审、签订合同等程序,共选聘了48人。
    1985年,选聘乡镇合同民警17人;文化专职合同干部7人。
    1986年,对选聘的乡镇干部进行考察,2人解聘,46人重新签订合同。
    1987年,招聘乡镇财政合同制干部16人。选聘计划生育专职合同制干部6人。
    1988年,选聘统计合同制干部19名。其中,农民助理统计师13名,农民统计员6名。
    1989年,在全区15处乡镇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了15名农业技术专职干部。其中,林业2名、兽医3名、农技4名,经管3名、农机3名。

    四、录用“五大”毕业生
    1984年底,吸收录用了1979年9月8日以后毕业的、全民所有制工人中的函授大学、职工大学、业余大学、夜大学、电视大学毕业生,作为国家干部使用。
    1985年,对在干部岗位上的“五大”和中专毕业生,录用了27人。
    1989年,从社会待业青年、“五大”毕业生和职业高中毕业生中择优录用了9名合同制干部,充实到乡镇财政、企业工作。

    五、整顿以工代干人员
    峄城区“以工代干”人员的全面整顿,是在1983年8月至1984年12月进行的。根据中央和省组织人事部门的要求,成立了整顿以工代干领导小组,专设了转干办公室。首先对全区800多以工代干人员,先按规定补办手续,后通过严格的核查,解决了于1979年底以前在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以工代干人员的转干。本次共办理转干426人。
    1990年,对1983年7月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以工代干人员,经考试录用了其中的69人为国家正式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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