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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妇女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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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妇女组织
一、组织机构 妇女救国会 1942年7月,峄县成立了妇女抗日救国会,其下属的区、乡、村也陆续建立了妇救会组织。当时的主要任务是:宣传抗日、查路条、送情报,配合部队和民兵作战。同时发动妇女碾米、磨面、缝衣、做鞋、救护伤员。1946年1月,妇女抗日救国会改称妇女救国会。其任务是:领导妇女参加土地改革运动,并在运动中注意解决妇女本身的各种问题。在1948年的淮海战役中,峄县妇女积极支援前线部队,抬担架,送粮,送水,送子弹,为战争的胜利贡献了力量。峄县青年妇女李金兰荣立一等功,妇救会长王恩惠立了三等功。 妇女联合会 1950年春,峄县妇女救国会改称峄县民主妇女联合会。下属区妇联和乡(村)妇委会。民主妇女联合会贯彻党的方针和政策,男女在政治上一律平等。经济上同工同酬,废除封建婚姻制度。要求各部门单位兴建托儿所、幼儿园。组织妇女识字班,提高妇女儿童的科学文化水平。 1958年6月,峄县民主妇女联合会改称峄县妇女联合会。属县委直接领导,并接受上级妇联的业务指导。妇女联合会以工农劳动妇女和知识妇女为主体,广泛团结广大妇女群众,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峄县妇女联合会下属乡镇妇女联合会和村妇代会。妇女联合会实行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 二、妇代会 各级妇女组织的领导机构,通过选举产生,实行民主集中制。 县妇女代表大会,每三年召开一次,乡镇妇女代表大会每两年召开一次。在必要时提前或延期召开。 峄城区第一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73年1月23日至25日在峄城召开,会期3天,与会代表474人。大会选举产生了峄城区第一届妇女联合会。区妇联主任王锡琴作了题为“以路线为纲,充分发挥妇女在‘三大革命’中半边天的作用”的报告。 峄城区第二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80年4月24日至27日在峄城召开,会期3天,与会代表500人。大会选举产生了峄城区第二届妇女联合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区妇联主任宋茂英作的题为“全区妇女团结起来,为实现‘四化’而努力奋斗”的报告。 峄城区第三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85年5月3日至5日在峄城召开,会期3天,与会代表255人。大会选举产生了峄城区第三届妇女联合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区妇联主任齐俊凤作的题为“奋发自强,锐意改革,努力开创我区妇女工作新局面”的报告。 峄城区第四届妇女代表大会,于1988年11月30日至12月1日在峄城召开,会期2天,与会代表204人。大会选举产生了峄城区第四届妇女联合会。大会审议通过了区妇联主任张玲作的题为“齐心协力,投身改革,振兴中华,富民兴峄”的报告。 三、解放前妇女情况 妇女地位 旧社会,封建礼教给妇女一生规定了无数清规戒律:“大门不能出,二门不能到”;“只准妇女院内转,不准妇女院外站”;“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亡从子”;“嫁鸡随鸡飞,嫁狗随狗走”;“好女不嫁二男”等等封建枷锁。特别是结过婚的妇女,更是家庭丈夫的附属品。规定妇女有七出:“无子、淫、不事舅姑、口舌、盗窃、妒忌、恶疾”,迫使妇女对公婆丈夫百依百顺,甘当奴仆。若不随他们的意,轻则打骂,重则被休弃。 在旧社会,妇女做人难,死了丈夫的妇女更难,“饿死事极小,失节事极大”。这所谓的贞洁观,象精神鸦片、软刀子,麻醉、残杀着她们,促使她们去做“烈女”“节妇”,用生命换取“节孝牌坊”。在晚清时期,峄县境内共有32个“节孝坊”。 妇女自发斗争 1913年春,在辛亥革命的影响下,峄县城关镇的张笑寒、齐村镇的王淑兰和枣庄镇金庄村的温兰卿三人冲破封建礼教的束缚,到济南幼儿师范学校就读,成为峄县最早外出求学的女学生。知识的熏陶,使她们解放了思想。她们带头剪发放足,打破了封建礼教对妇女人身的折磨,为妇女自身的解放迈出了一步。 1929年,峄县妇女协会成立,主任张笑寒,委员郑儒雅、武琴生等。翌年,被韩复榘解散。 1931年,峄县有20名妇女参加了孙伯龙举办的妇女识字班。她们以身作则,剪发放足。尔后,走门串户,动员妇女剪发放足。遇到不愿者就采取动员和强迫,亲自把缠足布扯掉。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大批妇女走出家门,参加抗日救亡活动。如峄县梁巾侠等人是较早参加抗日游击队的。 四、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的峄县妇女活动 拥军支前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峄县各村乡、特别是王庄、棠荫一带的妇女,克服礼教的束缚和战争的威胁所造成的困难,为抗战部队突击加工军粮、赶做军鞋,以保证前线的供应。 1944年,王庄、棠荫一带的妇女,赶做军鞋9000余双,缝制军服800多件,并协同男同志组织牛车30多辆、担架70多副,连同军粮弹药一起送往前线。1946年,古邵乡大荒村妇女,连夜为解放南京,路过本村的八路军赶做军鞋59双。她们唱着自编的歌谣:“布子好,麻绳壮,妇女做鞋昼夜忙……”,一夜没停。当次日战士们接过军鞋时,都深受感动。 救护伤员 1946年,古邵乡洛庄村住有100多名八路军伤病员。妇救会长赵廷华组织全村妇女为伤病员缝衣做饭。每天烙煎饼、蒸馍馍100多斤,并为伤病员做鞋100多双。妇女们给伤病员包扎伤口、喂饭,热情周到,直至伤员们康复归队。 抗战时期,八路军八个战士被汉奸孙茂墀带领日军追赶,路过古邵乡大荒村,被村民郑允启发现。她急忙将八个战士隐藏好,骗过日伪军。尔后又掩护这八个同志安全转移。 送子送郎参军 抗战时期,峄县许多妇女干部带头动员亲人参军。阴平镇二郎庙村孙景芬之妻邵树英,热情支持丈夫参加文峰山游击队活动,并帮助丈夫做地下联络工作。其后,丈夫牺牲,她强忍悲痛,把年仅十五岁的儿子送到游击队参加了革命。自己也成为游击队的联络员。在她的联络下,游击队曾一次救了八个被围困在马汪崖的游击队员,消灭了五个汉奸,活捉一个,还缴获了部分武器。 五、解放后妇女活动 妇女参政 解放后,广大妇女的政治地位在生产、生活中逐步得到了提高。1950年至1956年,全县193个乡,妇女任正副乡长有13人,女乡委员200人。峄县第三届人代会代表279人,其中妇女代表48人,占17%。1973年,妇女被列入区、社、大队党政领导班子担任领导职务的有160人,女青年团员2100人,女党员249人。至1978年,全区女党员发展到682人。1981年至1985年实行生产责任制以后,全区妇女干部队伍进行了调整,部委办局级妇女干部15名。据统计,1985年全区妇女党员已发展到791人,占全区党员总数的9.8%。机关及企事业单位中有国家干部2301人,其中妇女478人,占总数的20%,在1984年召开的第四届人代会中,妇女代表48人,占26.6%,区政协委员75名,其中妇女13人,占17%。 经济建设活动 解放初期,峄县妇女组织结合中心任务,动员全县妇女参加田野劳动,学习生产技术,参加各项政治活动,使妇女成为阶级斗争、生产斗争、科学实验三大运动中的重要力量。 1952年,峄县广泛开展了互助合作运动,各村组织了变工互助组,其中妇女互助组815个,参加人数6388人,占全区妇女总人数的35%。 1954年,在开展互助合作运动的同时,大力开展社会主义增产高额丰产劳动竞赛,使妇女们提高了对劳动的认识:参加劳动光荣,不参加劳动可耻。妇女出勤率达到了95%。据统计,1957年峄县妇女积绿肥528000大车,挖坑泥8万大车,为农业增产打下了有力基础。 1958年,在各项建设事业进入大跃进以后,峄县在工业方面掀起了大炼钢铁的高潮,涌现出了一批为钢铁而战的钢铁姑娘。在农业方面,出现了铁姑娘队、飞虎队、火箭队、穆桂英队等生产突击队和跃进活动队。她们自编自唱的一首歌谣可以证明当时的情景:“生产高潮大跃进,五更起,半夜眠,双手改造大自然,使旱田变水田,积极生产当模范。” 1962年至1976年,峄城区广大妇女接受社会主义教育(简称社教),受教育的妇女达90%。通过社教运动,提高了妇女的思想觉悟,出现了很多好人好事,如峄城镇街道妇女为支援农业生产,两次积肥97200斤,尿肥6300斤,献给了生产队。1965年的“四清”运动,突出政治,大搞科学实验,全区发动组织妇女搞科学实验田6万亩。吴林公社贾庄妇代会组织妇女种夏水稻5亩,亩产700斤;萝藤公社萝藤大队妇代会组织妇女搞科学种田,取得“2411”小麦亩产900斤,“中阿一号”亩产650斤的好成绩。 1977年,通过深入揭批“四人帮”,妇女的精神面貌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真正起到了半边天的作用。如枣南农田水利会战中,妇女们两人一辆独轮车,来往运土象飞虎。金陵寺公社孙庆荣,把四个孩子托给别人,带领40多名妇女会战,起到了带头作用。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区认真贯彻了“以粮为纲,全面发展,因地制宜,适当集中”的方针,峄城妇女也从家庭中解放出来,走上了致富道路。坊上、阴平等乡镇办起了“三八”养兔厂;吴林等乡成立了“三八”植棉小组;峨山、城关等乡镇办起了刺绣厂、尼龙衫厂、手套厂、服装加工厂,充分发挥了妇女半边天的作用。据1985年的不完全统计,全区养兔11万只,养猪4万头,养羊10万只,养鸡35万只。从事多种经营生产的妇女55000人。全区多种经营总收入5400万元,妇女收入占55%。全区专业户、重点户共有13768户,其中以妇女为主体的户有6099户,占总数的43%。 1988年,峨山乡妇联与乡科协联办《科技小报》。坊上乡与乡科协联合在乡驻地集市街头设立科普咨询站。阴平镇妇联设立法律咨询服务日。另外,全区各级妇联层层抓扶贫,共建立联络点101处,联系户2636个。 在全区各级妇联自上而下地举办“学技术、长才干”演讨会,共组织讲演会、报告会79场次。 1990年8月,区妇联组织“四自”(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演讲团,分片对全区范围内进行活动。9月,在峄城镇召开了乡镇妇联主任参加的家庭经济现场会。 1990年春节期间,全区各乡镇妇联组织妇女干部慰问军烈属、五保老人、老党员、老干部2000余人,慰问金30000多元,为老人做好事826件,拆洗被褥286床,洗衣服657件。 1990年,区妇联举办“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系列教育。办培训班23期,黑板报52期,宣传栏27期,广播讲座64期,受教育妇女群众达万余人次。 1990年,在“双学双比”活动中,我区涌现出一大批致富女能人。他们成为农村商品生产中崛起的一支生力军。如:峄城镇民主街贾传玲,自1986年以来,依靠科技信息,大力发展家庭经济,在种好粮田的同时,先后在自家4分庭院栽培葡萄、食用菌、花卉等,年均收入20000元。90年,被省妇联评为“双学双比”女能人。阴平镇回乡残疾青年黄继芳在表彰会上作了经验介绍。市妇联录制的“双学双比”录音磁带,在全区范围内播放,覆盖面积达85%,收到良好效果。 1990年10月,区妇联配合公检法等单位打击六害犯罪活动,收捕犯罪分子16名,解救妇女46名,儿童3名。取缔非法个体书摊3个,录相馆2处,收缴黄色书刊640多本,淫秽录相制品4盒。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犯罪活动,净化了社会风气,促进了社会治安和精神文明建设。 为迎接省妇联开展的“幸福杯”活动,1990年秋,区妇联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系列活动。首先组织350名妇女参加书面答卷,向市妇联报送10份优秀答卷,其中有3名获优秀奖。其次,区妇联组织全区法律知识电视对抗赛。18个代表队参加。经过激烈的角逐,评选结果,机关代表队获一等奖,政法和左庄代表队获二等奖,棠荫乡、肖桥乡和区直企业代表队获三等奖。 与此同时,区妇联选派3名代表参加市妇联举办的法律知识电视对抗赛,获二等奖。 另外,区妇联干部于秀敏被市妇联选拔参加省“幸福杯”法律知识竞赛,获集体二等奖,为我市争得荣誉。于秀敏被市命名为“三八红旗手”。 文化和技术学习 1951年以来,峄县成立民校识字班,要求妇女解放思想,参加文化学习。1953年,妇女参加初级班、高级班学习的有5505人。据1950年统计,全县有61000名女文盲,参加学习的52000人,占文盲总数的70%。1973年大办政治夜校,全区共274处,其中女学员7600人。女子晚班16处,参加人数为12774人。八十年代开始,农民教育的重点从一般的扫盲转移到学科学上来。1980年以后,各种类型的农民技术学校和专业班逐渐发展起来。各乡镇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分别办起了农技班、果林班、农机培训班、家畜家禽饲养班、缝纫班等短训班。至1983年,全区举办各种类型的短训班32期,结业6560人。其参加人数占农村妇女的4.43%。据1984年年底统计,全区妇女获大中专文凭的技术员323人,工农业一般技术员1000多人。 峄城区妇联1987年-1990年妇女各类培训一览表 ┌──┬──────┬──────┬──────┐ │年份│实用技术培训│扫盲 │法律培训 │ │ ├──┬───┼──┬───┼───┬──┤ │ │期 │人数 │班 │人数 │期(班)│人数│ ├──┼──┼───┼──┼───┼───┼──┤ │1987│251 │7560 │ │ │28 │1562│ ├──┼──┼───┼──┼───┼───┼──┤ │1988│773 │91900 │ │ │907 │2700│ ├──┼──┼───┼──┼───┼───┼──┤ │1989│99 │6800 │266 │5378 │27 │1860│ ├──┼──┼───┼──┼───┼───┼──┤ │1990│103 │4000 │240 │4907 │36 │2100│ ├──┼──┼───┼──┼───┼───┼──┤ │合计│1826│110260│506 │10285 │998 │8222│ └──┴──┴───┴──┴───┴───┴──┘ 托幼工作 1950年至1954年,峄县所辖各区有重点地兴办农忙托儿所,采取互助托儿,提倡无劳动能力的老弱者和孩子多的青壮年妇女换工,使青壮年妇女能够安心地参加生产劳动。到1956年,全县成立农忙托儿所53处,保姆433个,入托儿童1646个。农忙托儿组94个。保姆278名,托儿1039名,使2653名个妇女安心地投入各项生产中去。峄城区的托幼组织至1978年发展到267处,入托儿童4664名。是年11月份办起了区机关幼儿园,采取分批入园的办法,入园儿童占应入园的30%。1980年,为了加强对托幼工作的领导,峄城区委成立了托幼领导小组,设立了托幼专门办事员。由于区委、区政府的重视,在当时经济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区直各单位向儿童捐款7095.93元。 1985年,区委对托幼工作加强了领导,全区办常年园所258处,收托幼儿396人,入托率为60%,农村常年托幼园所250处,应收托幼儿7994人,入托2353名,四岁以上入学率为58%。全区有保教人员359人,其中幼师毕业生7人,高中40人,初中268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44人。共有大型玩具185件。 1990年,峄城区托幼园所达到333处,农村办园率达到82%,城乡4-6岁儿童入园率85%。至1990年,举办幼师培训班共21期,培训幼师424人次。 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1950年,国务院颁布了禁止妇女裹足的法令,全县对25岁以下的妇女特别是幼女一律禁止裹足。对已缠足者,限期放足。对26岁以上的青年缠足妇女,动员其自愿放足。由此以来,缠足的恶习已基本废除。1950年,婚姻法的颁布,打破了几千年来禁锢在妇女身上的封建枷锁。峄县在婚姻法布置与贯彻上召开了大小不同的会议,并利用常年民校,集市场,物资交流大会等机会进行婚姻法的宣传,提高了群众的认识,使许多妇女都能自觉地与封建制度作斗争。据1952年统计,全县结婚登记的有2828对,寡妇改嫁的181人,复婚的56对,尼姑结婚的1人,双方自愿离婚的337对。妇联组织在婚姻法实施过程中,确实成了为广大妇女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的好“娘家”。 1963年,妇联干部采取靠上去抓的办法,及时为妇女解决切身问题。当时阴平公社的曹庄、小石泉等地出现了一种严重的转亲、换亲的现象。公社妇联发现这种情况后,多次召开妇女大会,宣传婚姻法,及时停止了转换亲现象的蔓延。阴平西村社员陈某和本村女青年郭某恋爱,郭某的姐姐和哥哥百般阻拦、刁难,又打又骂,不让进家。公社妇联知道后,先后五次登门进行调解,并给两个青年想办法、出主意。经过妇联干部的努力,女方的母亲和哥哥开了窍,同意了他们的婚事。阴平前瓦房村女青年李某,其母为了让她给哥哥换亲,不同意她与男青年张某的自由恋爱。当时如不及时解决,很可能出现人命。针对这种情况,妇联干部多次到女方家做李母的思想工作,直到李母想通,并成全女儿与张某结为夫妇。 几年来,峄城区妇联为妇女解决切身问题100件,妇代会成员为妇女解决切身问题1988件。 根据中央书记处关于“县以上各级妇联组织要逐步设置法律顾问处或法律顾问小组,为保护妇女权益服务”的指示精神和市的有关要求,经区委批准,由七人组成的峄城区妇联法律顾问处,于1984年7月25日正式成立。其宗旨是在区妇联的领导下,配合政法机关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坚决与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儿童的行为作斗争,以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实现。据统计,仅1985年,法律顾问处接待来访和法律咨询28件,涉及案件17起,结案率达60%。1990年涉及案件6起,结案率达83%。 据1990年统计,全区妇女劳力63900人,参加工副业商品生产的40684人,占妇女劳力总数的64%。她们在劳动就业方面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