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峄县、枣庄市(专辖)
峄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7月7日至13日在峄城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424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施政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农业生产、生产救灾、互助合作及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县委今后工作建议及选举报告。在一届一次会议上,通过选举产生了县长1人,副县长1人,出席省人大代表5名。
峄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7年1月21日至25日在峄城召开。到会人民代表328人。大会选举产生了峄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6人。在第二届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县长1人,副县长5人。
峄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8年5月24日至28日在峄城召开。到会代表320人,选举委员2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施政报告,其中包括工农业生产、文教卫生及财政工作。在三届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县长1人,副县长3人。会议决议:贯彻执行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
二、峄城区
1968年3月,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建立了枣庄市峄城区革命委员会。主任时维君(军代表),副主任陈子诚、孙业启(工人代表),徐茂忠(农民代表)。
峄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78年5月23日至28日在峄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451人,其中:工农兵和其他人民代表占66.8%,妇女代表占20%,少数民族代表占1.3%。大会选举产生了峄城区革命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43人,出席枣庄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0人。大会选举产生了区革委常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新的领导成员。
大会听取和通过了区革委主任的工作报告,提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意见。
1、大张旗鼓地宣传学习新时期的总任务。
2、把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进行到底。
3、高速发展峄城区工业生产,加快建设“大寨田”。
4、加强政权建设,改进领导作风,发挥全体委员的作用。
峄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81年5月14日至17日在峄城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300人。其中:党员189人,占代表人数的63%,妇女60人,占20%。会议根据全国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设立区人大常委会,作为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的规定,选举产生了峄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主任1人,副主任5人。选举产生了峄城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5人,以及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人大的工作报告,提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意见,贯彻调整方针,加快峄城区经济建设步伐。
1、加快农业发展,使农民生活尽快富起来。
2、以调整为中心,加快工业发展步伐。
3、进一步抓好财贸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
4、进一步搞好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把国民经济搞上去,把人口增长率降下来。
5、积极发展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为“四化”建设服务。
6、把“四化”建设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
峄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84年4月24日至28日在峄城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180人,其中:党员95人,占出席代表人数的52.8%,妇女代表48人,占26.7%,少数民族代表5人,占2.8%。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长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峄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7人,主任1人,副主任5人,区长1人,副区长4人。同时选举产生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峄城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87年4月14日至18日在峄城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185人,其中:党员100人,共青团员8人,妇女46人,列席会议代表47人。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上届区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峄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7人,主任1人,副主任3人,区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4人。同时选举产生了区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提出1987年的主要任务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继续深化各项改革。
2、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全面搞好经济建设。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决议,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峄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90年2月14日至17日在峄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06人,其中工人代表32人,农民代表101人,干部代表39人,知识分子代表34人,妇女代表48人,党员代表116人,少数民族代表3人。选举产生了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6人,主任1人,副主任5人,区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5人,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
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区政府的工作报告,提出今后的工作重点。
1、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方针。
2、坚定不移地搞好治理整顿和改革开放。
3、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4、不断改善和加强法制建设。
5、牢固树立艰苦创业思想。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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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峄县、枣庄市(专辖)
峄县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4年7月7日至13日在峄城召开。出席大会的代表424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施政工作报告(其中包括农业生产、生产救灾、互助合作及粮食统购统销工作)、县委今后工作建议及选举报告。在一届一次会议上,通过选举产生了县长1人,副县长1人,出席省人大代表5名。
峄县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7年1月21日至25日在峄城召开。到会人民代表328人。大会选举产生了峄县第二届人民委员会委员16人。在第二届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县长1人,副县长5人。
峄县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58年5月24日至28日在峄城召开。到会代表320人,选举委员25人。会议听取并审议了政府施政报告,其中包括工农业生产、文教卫生及财政工作。在三届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了县长1人,副县长3人。会议决议:贯彻执行党的“鼓足干劲,力争上游,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总路线。
二、峄城区
1968年3月,经山东省革命委员会批准建立了枣庄市峄城区革命委员会。主任时维君(军代表),副主任陈子诚、孙业启(工人代表),徐茂忠(农民代表)。
峄城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78年5月23日至28日在峄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451人,其中:工农兵和其他人民代表占66.8%,妇女代表占20%,少数民族代表占1.3%。大会选举产生了峄城区革命委员会主任1人,副主任6人,委员43人,出席枣庄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120人。大会选举产生了区革委常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新的领导成员。
大会听取和通过了区革委主任的工作报告,提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意见。
1、大张旗鼓地宣传学习新时期的总任务。
2、把揭批“四人帮”的斗争进行到底。
3、高速发展峄城区工业生产,加快建设“大寨田”。
4、加强政权建设,改进领导作风,发挥全体委员的作用。
峄城区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81年5月14日至17日在峄城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300人。其中:党员189人,占代表人数的63%,妇女60人,占20%。会议根据全国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设立区人大常委会,作为区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的规定,选举产生了峄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5人,主任1人,副主任5人。选举产生了峄城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5人,以及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人大的工作报告,提出当前和今后的工作意见,贯彻调整方针,加快峄城区经济建设步伐。
1、加快农业发展,使农民生活尽快富起来。
2、以调整为中心,加快工业发展步伐。
3、进一步抓好财贸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
4、进一步搞好计划生育,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把国民经济搞上去,把人口增长率降下来。
5、积极发展科学、教育、文化、卫生等事业,为“四化”建设服务。
6、把“四化”建设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生活。
峄城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84年4月24日至28日在峄城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180人,其中:党员95人,占出席代表人数的52.8%,妇女代表48人,占26.7%,少数民族代表5人,占2.8%。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区长所作的工作报告。选举产生峄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7人,主任1人,副主任5人,区长1人,副区长4人。同时选举产生了区人民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峄城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87年4月14日至18日在峄城召开。出席这次会议的代表185人,其中:党员100人,共青团员8人,妇女46人,列席会议代表47人。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上届区长所作的工作报告。大会选举产生了峄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17人,主任1人,副主任3人,区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4人。同时选举产生了区法院院长、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大会提出1987年的主要任务是: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继续深化各项改革。
2、开展“双增双节”运动,全面搞好经济建设。
3、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决议,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4、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提高机关工作效率。
峄城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于1990年2月14日至17日在峄城召开。出席会议的代表206人,其中工人代表32人,农民代表101人,干部代表39人,知识分子代表34人,妇女代表48人,党员代表116人,少数民族代表3人。选举产生了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16人,主任1人,副主任5人,区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5人,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各1人。
大会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区政府的工作报告,提出今后的工作重点。
1、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指导方针。
2、坚定不移地搞好治理整顿和改革开放。
3、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4、不断改善和加强法制建设。
5、牢固树立艰苦创业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