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集市贸易管理 资料库:枣庄峄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峄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article/298/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article/298/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集市贸易管理
一、集市的设置与建设 城乡集市 清末,峄县境内有棠荫、左庄、阴平、古邵、曹庄、峄城等20处较大的农村集市。 解放前,峄县的集市贸易因连年战乱,经济萧条。 建国后,党和政府以恢复古会、组织物资交流会的形式,积极发展城乡集市贸易。1951年,峄县境内除原有的集市恢复外,又增加了萝藤、金陵寺等8处集市。 1966年至1976年的“文革”期间,由于推行极“左”路线,城乡集市贸易缩减集日,有的延长集期间隔。大多数集市的集日被统一为同日,允许上市交易的物资范围越来越小。 1976年后,政府纠正了过去的错误做法,区工商部门开始对全区集市贸易进行全面整顿。为便于对集市贸易的管理和大宗商品的集中交易,对一些较小而又相距甚近的集市进行了撤并,调整了集期,使相近集市的集期不致重复。到1990年底,全区共有集贸市场14处,即峄城集、左庄集、萝藤集、峨山集、甘露沟集、底阁集、曹庄集、金陵寺集、古邵集、坊上集、阴平集、棠荫集、吴林集和峄城蔬菜批发市场。 古会、物资交流会 峄城区传统古会有峄县城古会、仙人洞古会、青檀寺古会、峨山会、曹庄会、古邵会、阴平会、左庄会、金陵寺会、坊上会、甘露沟会、上郭家会、棠荫会、萝藤会和底阁会等。 建国后,人民政府支持恢复传统的古会,并利用古会开展物资交流活动。1952年12月,峄县提出加强物资交流,有计划有领导的组织利用旧有山会、庙会、骡马大会,大力组织供应工业产品,推销土特产品,采购农副产品。1953年峄城镇、阴平镇等先后举办物资交流大会。 1966年,传统的古会、庙会被取消。至1976年以后,传统的古会、庙会和物资交流会又重新恢复。1985年全区已有古会、庙会、物资交流会18处,举办交流会34次,总成交额为160万元,到1990年总成交额达360万元。 峄城区集贸日期一览表 ┌──────┬──────┬──────┐ │名称 │集日(农历) │集址 │ ├──────┼──────┼──────┤ │峄城集 │3、5、8、10 │沿河商场 │ ├──────┼──────┼──────┤ │左庄集 │4、9 │左庄乡驻地 │ ├──────┼──────┼──────┤ │萝藤集 │3、8 │萝藤乡驻地 │ ├──────┼──────┼──────┤ │峨山集 │5、10 │峨山乡驻地 │ ├──────┼──────┼──────┤ │棠荫集 │1、4、6、9 │棠荫乡驻地 │ ├──────┼──────┼──────┤ │甘露沟集 │2、7 │甘露沟乡驻地│ ├──────┼──────┼──────┤ │底阁集 │2、7、4、9 │底阁镇驻地 │ ├──────┼──────┼──────┤ │金陵寺集 │2、7、5、10 │金陵寺乡驻地│ ├──────┼──────┼──────┤ │阴平集 │1、6、3、8 │阴平镇驻地 │ ├──────┼──────┼──────┤ │古邵集 │1、6、4、9 │古邵乡驻地 │ ├──────┼──────┼──────┤ │坊上集 │2、7 │坊上乡驻地 │ ├──────┼──────┼──────┤ │曹庄集 │2、7、5、10 │曹庄乡驻地 │ ├──────┼──────┼──────┤ │峄城蔬菜专业│天天 │峄城镇桃花 │ │批发市场 │ │北路 │ └──────┴──────┴──────┘ 峄城区古会日期一览表 ┌─────┬──────────┬──────┐ │名称 │会期(农历) │会址 │ ├─────┼──────────┼──────┤ │城关古会 │正月十六(宏学会) │城关镇驻地 │ │ │正月初七(火神庙会) │ │ │ │四月初十 │ │ ├─────┼──────────┼──────┤ │曹庄古会 │二月十五、三月二十 │曹庄乡驻地 │ ├─────┼──────────┼──────┤ │峨山古会 │二月十五 │峨山乡驻地 │ ├─────┼──────────┼──────┤ │古邵古会 │三月十八 │古邵乡驻地 │ ├─────┼──────────┼──────┤ │左庄古会 │三月初六 │左庄乡驻地 │ ├─────┼──────────┼──────┤ │金陵寺古会│三月二十三、十月二十│金陵寺乡驻地│ ├─────┼──────────┼──────┤ │坊上古会 │三月二十六、十月十七│坊上乡驻地 │ ├─────┼──────────┼──────┤ │甘露沟古会│三月二十七、十月初一│甘露沟乡驻地│ ├─────┼──────────┼──────┤ │底阁古会 │三月二十八 │底阁镇驻地 │ ├─────┼──────────┼──────┤ │阴平古会 │四月初一、十五 │阴平镇驻地 │ ├─────┼──────────┼──────┤ │上郭家古会│四月十八 │阴平镇上郭家│ ├─────┼──────────┼──────┤ │青檀寺古会│清明节 │青檀寺 │ ├─────┼──────────┼──────┤ │棠荫古会 │三月初六、十月初六 │棠荫乡驻地 │ ├─────┼──────────┼──────┤ │萝藤古会 │四月初三、十月初三 │萝藤乡驻地 │ └─────┴──────────┴──────┘ 市场建设 1984年下半年,在沿河路开辟南北长一公里,平均宽15米、占地20余亩的新市场。至1986年8月,区工商局投资50万元,在新市场南头建带棚商场一处。商场长300米,宽15.2米,总面积4575平方米。同时,区工商局与古邵乡政府合资兴建古邵市场,建筑面积432平方米。 1987年,区工商局与底阁镇政府合资10万元兴建底阁市场,建筑面积480平方米。同年,坊上乡政府集资兴建坊上银杏市场一处。区工商局投资1万元,建牌坊门楼。 二、城乡市场管理 集市贸易管理 1948年,峄县全境解放后,党和政府积极开展经济恢复工作,并通过兴办大型物资交流会活动,恢复农村集市贸易。同时加强了集市管理。1949年,峄县工商科成立后,具体负责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和城乡市场管理工作。 峄县工商科在县驻地及较大集镇设立市场交易管理所。目的是了解商品交易情况,掌握及指导物价,组织公平交易,制止扰乱市场的投机违法活动。以工商科及所属交易所为主成立议价组织,根据市场供应情况,调节交易价格,对重要的物资如粮食、食盐、纱布等实行限购管理。为避免盲目乱购抢购,影响物价,对大宗物资采购进行监督管理,组织机关、团体、部队、合营企业等单位实行有计划的统一采购。对摊贩按行业分类,指导市场经营,限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促使明码交易,禁止哄抬物价。 1953年,国家实行粮油、棉统购统销。为保证国家统购统销政策的贯彻,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加强了市场管理,并与有关部门配合,查处了一批扰乱市场的投机商贩,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反省、罚款、逮捕法办等处理。峄县工商科自1953年到1954年,共查获不法商贩545人,查获各种粮食90516斤,油料107000斤,棉花500斤。对查获的粮、棉、油予以没收或转国营商业部门收购。对查获的粮商粮贩采取边教育、边处理、边安排的方法,分别安排到副食品加工业、手工业或煤矿工作。当时,峄县就安排粮食商贩560余人。 1956年,随着对企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以及农业合作社的迅速发展,农村市场起了新的变化,根据这一情况,峄县建立市场管理委员会。主任由县长或副县长担任,副主任由供销社主任担任,市场管理工作由供销社担负,粮食市场由粮食部门管理。撤销县工商科及各市场交易管理所。 1957年,宣布开放市场,价格管理放宽,并允许公私企业合作社、合作店(组)小商贩自由贩运开放的物资。虽扩大了物资交流,活跃了城乡经济,但由于放松了市场管理,致使商贩的投机活动增加,农民不按照收购任务向国家交售一、二类农副产品,牌价、市价脱节严重。如粮食、棉花等重要物资,市场价格高出牌价40-60%,甚至超出一倍左右。同年8月,峄县人民委员会提出粮、油、棉等国家统购物资加强管理意见:(一)坚决贯彻执行自新粮食收获后,国家统购任务完成以前,凡属统购品种,只准卖给国家不准私人成交。发现私人贩运者,一律扣留,如系商贩则依法处理。(二)农业社和农民不经国家批准,一律不准经营以粮食为主的各种熟食(如:馒头、煎饼、面条、水饺、油条等),否则,一经查获,给予处理。(三)农业社和农民开办油坊,必须经国家批准。被批准的油坊,只准承担来料加工、不准自营。(四)非统购的粮食品种,允许私人在市场少量调剂,最多不超过50斤,贩粮须持乡人委证明。主粮销售价格不得超过国家统购牌价,小杂粮、瓜干等不得超过国家牌价的20%。(五)棉花只准由国家规定部门收购,其他部门不得收购。坚决取缔贩运棉花和土布的商贩。棉农完成交售任务后,自纺土布剩余部分,允许在市场农民之间少量调剂,但必须持乡人委证明。(六)加强市场管理,取缔黑市交易,对哄抬物价、牟取暴利者严肃处理。 1958年,峄县普遍恢复市场管理机构,城镇和重要集镇全部设立市场管理所。但由于“浮夸风”、“共产风”的影响,市场管理过死,集市贸易受到限制。 1961年,市场管理部门重新划定各种物资的管理范围,提出对一类物资管死,二类物资管好、三类物资管活的方针。 1966年至1976年的“文革”期间,由于受左倾错误干扰,集市贸易受到冲击,提出贫下中农管理市场后,强制推行“社会主义大集”,违背了客观规律,阻碍了商品生产的发展和正常的集市贸易。 1978年,峄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清除了左倾错误的影响,加强了市场管理,促进了集市贸易的繁荣。1983年,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执行了国家关于放宽农副产品贩运政策,对集市贸易进一步放开搞活,放宽农副产品贩运的政策,对农民完成统、派购任务后的产品(不包括棉花)经过核实,允许多渠道经营。当年,全区城乡集市成交额达960万元。 1984年以来,区工商管理部门继续破除“关”、“扣”、“卡”,摆正“管好”与“搞活”的关系,认真加强了经济监督检查,保护合法经营,制止欺行霸市、少斤短两、掺杂使假的不法行为,维护消费者利益。 在搞活集市贸易方面:放宽管理品种,抓好疏导,引缺泄余,开展商品信息传递,进一步疏理城乡流通渠道。上市人员增加,上市物资品种数量增加。在蔬菜方面,也打破了传统的上市习惯,从而促进了市场交易的活跃。 “五好”文明集市活动 1979年,峄城区工商部门开展了以管理好、宣传好、秩序好、服务好、卫生好为内容的“五好”集市活动。各城乡市场普遍做到了分行划市,固定市口,分工负责,清行清市。全区集市普遍配备了广播、服务台、公平秤、车辆修理、医药箱、筛子、簸箕、针线包等服务设施和设备、工具等。 1982年,峄城区城乡市场通过开展“文明礼貌月”和“五讲四美”一条街活动,组织“五好”集市评比,重点解决了市场的“脏、乱、差”问题。 1984年后,区工商系统将开展“五好”集市活动,争创文明集市竞赛推向高潮。市场管理普遍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三定五包”,即:“定人员、定任务、定奖罚”;“包管理、包卫生、包秩序、包收费、包宣传”。并对全区五处公路集市进行迁移改建,基本取消了“公路集市”。 1990年,全区共涌现出沿河商场、阴平集、古邵集、棠荫集、底阁集、峨山集、左庄集、坊上集8处市级“五好集市”和沿河商场1处省级“五好集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