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末,县级无税务机构,国课收解,公推地方士绅同县公署户房办理,田房契税由县公署包办。
民国初年,仍沿清制,峄县公署设立六房,由户房主持财税收支。
1938年,峄县城沦陷,日伪政权设田赋征收处,地方杂税实行投标招包。
1940年,峄县伪政权在县公署内设第二科承办财政税收。当时共产党领导下的财政税收,称滕、峄、邹边区办事处。
1942年,鲁南行政公署建立工商管理局,设专人管理税收。在集镇要道设税卡,收取货物税。次年,随着抗日根据地势力范围的扩大,税收人员白天收税,晚间打游击。1946年至1948年秋,国共两党的军队在峄县境内处于拉锯状态,各自的税收在各自的辖区内进行。
1948年10月,峄县解放,县人民政府设财粮局统辖财、粮、税工作,全县各区集市的税收由稽征所统管。
1949年,峄县人民政府财政科设税务股,辖城关、阴平、南石沟、韩庄4稽征所,管理全县16个集市的税收业务。
1950年5月,峄县税务局成立,下设4个业务股及城关、枣庄、陶庄、阴平、韩庄5个税务所,管理全县24个集市的税收工作。
1958年秋,峄县财政、税务两局合并,称财税局,局内设税政股统办税收业务。
1962年,峄城区设税务分局,局内设人事秘书、税收、计会3个股,辖峄城、阴平、峨山3个税务所。
1971年,区税务分局并入区财政金融局,局内设税政股统办税收业务。1974年,区财政税务局重新设立。1980年6月,区财税局一套机构对外挂“峄城区财政局”、“峄城区税务局”两个牌子,启用两枚公章。
1984年1月,财政、税务两局正式分设,税务局设政工、税政、基层、会计4个股。
1990年,区税务局设办公室、政工股、监察股、税政股、征管股、计会股、稽查队、发票管理所;基层税务机构有第一、第二税务所和峨山、阴平、棠荫、底阁、坊上、古邵、王庄等共9个税务所。
第一节 机构
视图
清末,县级无税务机构,国课收解,公推地方士绅同县公署户房办理,田房契税由县公署包办。
民国初年,仍沿清制,峄县公署设立六房,由户房主持财税收支。
1938年,峄县城沦陷,日伪政权设田赋征收处,地方杂税实行投标招包。
1940年,峄县伪政权在县公署内设第二科承办财政税收。当时共产党领导下的财政税收,称滕、峄、邹边区办事处。
1942年,鲁南行政公署建立工商管理局,设专人管理税收。在集镇要道设税卡,收取货物税。次年,随着抗日根据地势力范围的扩大,税收人员白天收税,晚间打游击。1946年至1948年秋,国共两党的军队在峄县境内处于拉锯状态,各自的税收在各自的辖区内进行。
1948年10月,峄县解放,县人民政府设财粮局统辖财、粮、税工作,全县各区集市的税收由稽征所统管。
1949年,峄县人民政府财政科设税务股,辖城关、阴平、南石沟、韩庄4稽征所,管理全县16个集市的税收业务。
1950年5月,峄县税务局成立,下设4个业务股及城关、枣庄、陶庄、阴平、韩庄5个税务所,管理全县24个集市的税收工作。
1958年秋,峄县财政、税务两局合并,称财税局,局内设税政股统办税收业务。
1962年,峄城区设税务分局,局内设人事秘书、税收、计会3个股,辖峄城、阴平、峨山3个税务所。
1971年,区税务分局并入区财政金融局,局内设税政股统办税收业务。1974年,区财政税务局重新设立。1980年6月,区财税局一套机构对外挂“峄城区财政局”、“峄城区税务局”两个牌子,启用两枚公章。
1984年1月,财政、税务两局正式分设,税务局设政工、税政、基层、会计4个股。
1990年,区税务局设办公室、政工股、监察股、税政股、征管股、计会股、稽查队、发票管理所;基层税务机构有第一、第二税务所和峨山、阴平、棠荫、底阁、坊上、古邵、王庄等共9个税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