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二节 城市建设 资料库:枣庄峄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峄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article/247/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article/247/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二节 城市建设


    一、古城旧镇
    峄城古城历史悠久,秦汉至明清,屡易其名。汉代为承县,金元时为峄州,明代改称为峄县。故有“承县故城”、“峄州故城”、“峄县旧城”和三改峄县之说。
    承县,西汉属东海郡。承县故城位于峄城大沙河西,今徐楼、岳台子一带,仍有故城遗址,城墙为夯土筑建。1983年调查,尚存旧城残墙一堵,东西走向,高4米,长15米,至于其余三堵,也可见遗迹。
    峄县城本峄州城,据旧县志载,峄州城城廓北至坛山之阳,西临承水,明洪武二年改为县,筑土城于旧城之西南隅。改建后的城廓,周长4里,墙高1.5丈,宽1.4丈,共四门,东曰“兴贤”、西曰“迎恩”、南曰“望仙”、北曰“近圣”。1446年始砌石墙。后南门更为“葛峄门”,北门改为“仙坛门”。明清两代几经增修。曾有几任知县相继修建东西门楼和月城,铺筑街道等。
    清代,1685年至1858年(康熙二十四年至咸丰八年)七次修缮,均无大的工程。解放战争时期,城垣毁于战火,建国后未再修复。峄县城区域面积0.25平方公里,有南北街4条,东西街2条。全长约3000米,宽4-6米。

    二、城市规划
    总体建设规划
    原峄县城建设无规划,1980年峄城区的驻地建设才纳入城市建设的总体规划之中。峄城是枣庄市蔬菜生产基地,将建成以轻工、付食品加工、建材业与旅游业为特点的小城镇。现常住人口43862人,计划2000年发展到7万人,2010年发展到10万人。1990年峄城城区占地5.9平方公里,2000年将用地8.7平方公里,2010年扩展到11.1平方公里。
    峄城城区发展,本着少受污染,少占菜园的原则,根据山势、地形、河流向西、向北发展。
    近期建设规划
    以新区为重点,集中形成新城区规模,加强绿化、美化工作。绿化覆盖率要达到35%以上,使市容有明显的改观。近期实施,延伸承水路至仙坛路,拓宽桃花路,修铺南北环城路,解决城区内车辆拥挤问题,严格控制今后修铁路路基和站台地不得他用,以免修路时搬迁。规划建四个居民小区,即榴园路居民小区,徐楼街居民小区,文昌街居民小区,坛山路居民小区,后二居民区已基本建成。每个小区设有服务中心,有绿地、活动场地和公共设施,住宅建筑标准化,以4至5层楼房为主,住宅间距1:1.5为宜。1990年人均居住面积平均9平方米,2010年力争达到12平方米。

    三、城建资金
    1963年全国城市工作会议后,规定从当年开始,将工商业附加税、公用事业附加税和地产税,作为城市建设的固定资金来源。
    峄城区用于城市建设的资金,从1976年至1990年共有395.032万元,全部用于市政建设、公用事业、房管和其他建设。

    1976年至1990年峄城建设资金表
┌───┬────────┐
│时间  │资金(单位:万元)│
├───┼────────┤
│1976年│4.50            │
├───┼────────┤
│1977年│3.70            │
├───┼────────┤
│1978年│15.956          │
├───┼────────┤
│1979年│8.556           │
├───┼────────┤
│1980年│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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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10.000          │
├───┼────────┤
│1982年│12.500          │
├───┼────────┤
│1983年│32.300          │
├───┼────────┤
│1984年│33.390          │
├───┼────────┤
│1985年│14.5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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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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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资金(单位:万元)│
├───┼────────┤
│1986年│26.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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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29.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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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53.000          │
├───┼────────┤
│1989年│75.000          │
├───┼────────┤
│1990年│6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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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城市房屋建设
    解放前,峄城的住房,大部分集中在鲍王两家和陈拔贡家,曾有“王半城”之说。1949年,城内房屋建筑面积26021平方米,到1985年,增加到583820平方米,其中住宅269676平方米,人均占有面积为7.3平方米。1987年已达到851961平方米,城镇总居住户数6802户,居住25623人,其中私房住户3850户,居住14502人。房子结构也由土墙草屋,发展到钢筋混凝土结构和砖木结构的楼房和平房等。
    全民所有制的房屋:1949年只有4899平方米,1987年268173平方米。集体所有制的房屋从185平方米,发展到122526平方米。私房由12660平方米,发展到136906平方米。从1988年至1990年6月,峄城城区建公私房为250000万平方米。

    五、市政工程建设
    建国前,城区只有个别街道青石铺路,其余是土质路面,街心低窄,坎坷不平。晴日尘土飞扬,雨天泥泞道滑,城区环境脏乱不堪。
    建国后,随着经济的发展,对街道进行了拓宽铺修,城区也向周围扩展。旧城区外围,新设多条大街和商业区。1985年城区面积为6.25平方公里,有较好的街道16条,总长30.64公里,铺设柏油路面面积为9万平方米。主要道路四条,道路两旁有地下排水沟、绿化树和伸臂路灯。
    承水路:东西贯穿全城,长1720米,宽22米,利用旧城壕沟改造而成,原为公路型道路,现改为城市型道路。1983年命名为承水路,是连接台枣公路、枣兰公路的主道,也是峄城区的商业大街。
    宏学路:原基为东城壕。1983年,集资10万元,各乡镇运土填路基,南北走向,长996米,宽25米,南接承水路,北接坛山路。1985年,铺设了柏油路面,路两侧排水,各有下水道,砼盖板封面。
    坛山路:东起仙坛路,西至桃花路,总长1980米,宽35米,峄城公路站铺建,也是峄城区主要的过境公路。区委、区政府、武装部和其他重要机关,分建公路的两侧。
    沿河路:总长1200米,宽29-30米。1989年投资18.5万元完成了路基二步灰土工程,1990年完成此段540米的铺油工程。
    1964年,全城仅两盏路灯,分别在明德街和南门口。1978年陆续安装了水银汞灯,到1990年主要街道共安装伸臂水银汞灯120只。
    排水设施:旧城有6条排水沟,总长4公里,扩建后又增修4条,总长5公里。城区有下水道,流汇承水路下水道,从电机厂西侧入沙河。

    六、城乡公用设施建设
    城乡供水
    城市供水:1966年投资6万元,始建自来水厂。在北城壕打井1眼,建50立方米水塔1座,铺设管道300米。开始,只供区政府用水,后在全城内设立了4个供水点,开始向居民供水。
    1978年,在峄城老北门外(今峄山北路东老水厂)打机井1眼。
    1979年,拨款9万元,在书院街又开发了新水源,打井1眼,深60米,日上水量约3000-5000立方米。通过化验,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饮用水标准。购置上海牌8JD深水泵1台,新铺设直径100毫米供水管道1500米。
    1984年,自来水厂自筹资金25万元,对供水设备,重新进行了配套,分别铺设直径100毫米的供水管道2000米和直径150毫米的供水管1500米,使全城的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均用上了自来水,发展用户1200户。1970年日供水量只有500立方米,1984年增加到2000立方米。
    1985年,投资100万元,在坛山脚下开发新的水源,打深井两眼,分别为127米和121米,购深水泵2台(10JD、8JD),建200立方米水塔1座。架设输电路2公里,100变压器1台,又铺设直径100毫米的管道4500米,日供水量10000立方米,可满足5万人的生活用水。
    1989年,区委、区政府批准成立峄城区自来水公司,并投资30万元,开发坛山新水源,征地3.5亩,打深井两眼,购出水量160立方米/时的水泵2台,铺设直径1500毫米穿越大沙河供水管道,直至桃花村,全长1100米,其余管道2000米,1989年全城用水户达3000户。同年被评为省先进企业。
    到1990年,自来水公司共有干部职工45人,下设7个科室;有固定资产250万元,其中有办公营业楼一座,建筑面积4810平方米,深井5眼和各种配套设备7台组;有100千伏安节能变压器2台,汽车一部。几年来,共铺设直径100毫米以上的供水管道13.5公里。至1990年底日供水量达1.5万立方米,满足了全城用水需求。
    乡村供水:峄城区原有7个缺水乡镇,共19个自然村。在旧社会这些缺水村庄,不仅园田无水灌溉,就是人畜饮用也不能满足需要。建国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曾多次指示解决山区缺水的困难,并拨款支持开发水源。从1963年到1987年,已有18个村庄吃水问题得到解决,还有1个村庄因引水无源,打井不出水,故尚未解决。
    历年来对缺水村庄解决办法主要是打机井或引水蓄水。如金陵寺乡西葛庄、茅山窝、黄庄,在上级政府大力支持下,发动群众打机井3眼,建水塔、水池、压力罐、埋设地下管道,家家吃上自来水,剩余的水用于灌田,由缺水变丰水,给其它缺水村庄树立了榜样。
    除氟改水
    曹庄、坊上、古邵三乡镇运河沿岸村庄和底阁镇南部部分村庄,地下水含氟量普遍偏高,当地人民由于长期饮用此水,造成体内氟化物大量积蓄,牙齿和骨骼疾病普遍发生,主要表现于牙齿由白变黄后变黑,粗糙不平,及早脱落;骨骼中毒,弯腰驼背,甚至危及生命。
    据上述情况,峄城区于1982年按照上级除氟改水指示,组织卫生、防疫,水利等有关部门成立了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对沿运地区饮用水普遍进行调查化验,其结果含氟量超过1.0毫克/升的村庄56个,其中轻病村(水氟1.1-2.0)11个,中病村(水氟2.1-4.0)15个,重病村(水氟4.1以上)30个。水含氟量最高的是曹庄公社八里沟村。具体防治措施是:引用河水或打机井抽水,经处理后,基本消除了高氟水的危害。DC除氟法,由水塔或压力罐输水,采用定点供水的方式,总投资为116.3324万元。
    公共交通
    建国前峄县交通工具只有几辆出租黄包车。
    1952年,峄县建汽车站(在今房产局一带),有职工25人,接送临沂至枣庄的过路旅客,每日一次。1960年,临沂地区运输公司汽车三队在枣庄建立,开始只有两辆客车,来往于枣庄、峄城之间。1971年1月,枣庄建公共汽车服务站,设枣峄专线,有4辆客车。每日客运量达1000多人次。
    1978年,在峄城镇邵楼村建汽车二队,共投资13万元,征地13.5亩,建房1150平方米。后迁至枣庄。
    1990年,峄枣线配8辆客车,日客运量达5000多人次。全区除肖桥乡外,其余乡镇均通公共汽车。
    城市绿化
    建国前至建国后的60年代,城里路东街道两旁无植树,只有庭院内植乘凉树。峄山路东有一棵唐槐,后因建筑伐掉。街道两旁植树始于70年代。1985年,城区主要街道共植法桐树1000多株,建各种花坛1000多个,植有冬青、雪松、黄洋、紫榆、侧柏、桧桦。截止1990年底,建成公共绿化面积94.8公顷,道路绿化覆盖面积为10.9公顷,人均占有公共绿化地25.9平方米,绿化覆盖率18.3%。

    七、城市管理
    城市规划及市容管理
    1964年,遵照市颁发的《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城市绿化管理暂行办法》和《市容管理暂行办法》,对城区进行管理。1985年,成立了峄城区城市管理办公室,设在建委内,加强了城管措施,对市容进行了整顿,拓宽了部分街道。
    1988年10月,办公室与治安中队合并,设城管小组,对违章、违法的建筑进行登记拆除。对城区内的环境卫生、摊点摆放和城建设施进行统一管理。同时对街道的车辆违章停放和建筑占压也进行管理。1985年至1988年,对违章建筑拆除201起,整治摊点2000个(次),并清理垃圾堆7处,1603吨,清除污染空气的野粪场4处。
    城市房产管理
    1960年2月,成立了房地产管理委员会办事处,负责城市公房管理。1962年撤销办事处,成立房管组,1967年成立房管所。1990年改为峄城区房管局。
    峄城区房管所成立时,共接管房屋1195间,面积为14800平方米,后经私房改造、新建、翻建、扩建,到1985年公房面积已达54654平方米,其中住宅33064平方米。1990年公房达到254500平方米。房屋的结构主要是混合结构、砖木结构,平房占50%以上,所管公房全部用于出租。为加强对公房管理,制发了《公房使用证》、《住房须知》、《损坏公房设备赔偿规定》和《城市统管房屋修缮管理服务公约》等,明确房屋使用的职责、义务,有效的管理公房。
    城市土地管理
    1962年10月,为加强城市土地管理,区政府发布了《峄城公房管理实施细则》,细则规定不论机关、团体、学校、军队、企事业单位,或是城市居民,建房使用土地,均必须先向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方可动工。
    文化大革命期间,乱占乱建之风盛行,私立协议,不征而建,先建后征,以房卖地等现象不断发生,致使土地管理名存实无。
    1981年底,峄城区人民政府重申: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土地及河道统归国有,由城建局统一安排使用。各用地单位或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建设单位征用土地应经城建局审查定点后,民政局方可批复。根据这一规定,自1982年起,城建部门组织有关单位,对规划区的违章建筑进行清理。
    1986年6月,区政府发布通告,明确指出:“房地产均由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并实行确权发证。”因此房管部门建立了地改私房股,具体负责地产的管理工作。
    1990年,据峄城区房地产管理局统计:公房建筑面积25.45万平方米,占地面积48.16万平方米,合计为722.4亩。
    城市卫生管理
    1955年,峄县成立了“金职业队”,当时有20多名工人,有一辆地排车和一辆胶轮车,主要负责清理公共顾所粪便。1963年改为清管队,1985年清管队改为环卫所,36名临时工直接转为正式国营工人,有地排车30多辆,汽车5部,负责全城的街道卫生和粪便垃圾清理。
    1990年,环卫所有职工100余名,担负着城区驻地主要干道和农贸市场13.5万平方米的清洁卫生工作,同时负责清理城区80多个公共厕所和100多个垃圾点,日清运垃圾165吨。为了提高工作效率,对管理制度进行了改革,采取“二分五定”的岗位责任:“人分段,组分片,定人员、定地段、定任务、定质量、定检查”,使街道保持全日清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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