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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交通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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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交通监理
一、公路交通监理 机动车管理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峄县仅有两辆机动车,未设专门交通监理机构,车辆属徐州车辆监理所管理。 1952年,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峄县机动车辆改属济宁车辆监理所管理。每年一次的机动车辆年审,由济宁车辆监理所派人来峄县验车。车辆安户、挂牌、初检等业务手续都要到济宁办理。 1960年,撤销峄县公路站,成立枣庄市交通局,局内设交通监理股。 1961年,为加强公路养护,撤销车辆交通监理股,重新恢复枣庄市公路站,在站内配备专职监理干事1人。 1966年,由于受“文化大革命”的影响,机动车辆管理混乱。 1971年,峄城区各种机动车安户、转籍、改型、报废等均属枣庄车辆管理所管理。是年还确定将革新车和小型拖拉机纳入机动车辆范围之内,核发了牌照。对机动车年审有交通、公安、农机三家共同组织,集中时间,逐车进行检验。 1974年,机动车迅速增加,年审由交通、公安部门按《山东省交通厅机动车年审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制动检验规范》进行检验。 1976年8月,根据山东省交通厅统一监理机构名称的通知精神,峄城车辆监理站改为峄城交通监理站,并统一服装、帽徽、臂章和工作证。 1981年,机动车技术档案实行账、档、车三统一。 1985年3月,经山东省交通厅批准,峄城区交通监理站改名为峄城交通监理所。至此以后,全区的拖拉机简易安户、挂牌、转户在本区监理所办理。 驾驶员管理 1945年(民国三十四年)全县驾驶员只有30人。 1956年3月,根据省管交字(55)第027号文件精神,峄县公路站正式配备专职车辆监理干事1人,并配合济宁车辆监理所做好机动车辆安户、挂牌、年度检查等项工作。是年,峄县车辆较少,驾驶员较少。 1958年,峄县成立峄县交通学校,这是峄县最早的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从学校成立到次年6月撤消,培训驾驶员一期12人,经济宁车辆监理处考试合格后,发给驾驶证。 60年代后期,“文化大革命”中的驾驶员培训,由群众推荐,单位评议,安全组长签字,监理员盖章后到临沂监理所办理学习驾驶证,半年学习期满,不经考试,重新签证办理转入实习手续。 1971年,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逐步走上正规,并严格各项管理规定,培训期限大货车、小客车为6个月,方向盘式拖拉机为4个月,三轮车(摩托)为3个月。驾驶员培训分为集中培训和以师带徒分散培训两种形式。以师带徒,固定教练员,跟车上路岗位培训。经培训合格的驾驶员,一律参加每星期五的安全日活动,参加年度审验。 1977年,考试改为每月10日进行。1978年,对全区800名驾驶员进行年审,合格率98%。1979年,驾驶员桩考由原来的侧位移库桥型倒杆为甲、乙库移位。 1985年至1990年,全区监理所还举办36期拖拉机及简易车学习班。1990年,全区有机动车驾驶员1500名,年审合格的驾驶员达100%。 事故处理 建国初期,峄县交通事故由滕县公路站监理股代管。 1953年,峄县公路站成立,1956年配专职车辆监理干事1人,负责交通事故处理工作。随着交通事业的不断发展,车辆的增加,交通事故也逐年增加,仅1960年至1961年两年间,峄县地区就发生一般交通事故105起,大事故47起,严重事故16起,共死亡19人,伤87人,直接经济损失64398元。 1960年,撤销峄县公路站,成立枣庄交通局,内设交通监理股,负责交通事故的处理工作。 1974年底,峄城区交通监理站成立,负责本区一般交通事故的处理,死亡事故仍由市交通监理所与公安交警大队处理。 1980年根据市政府规定,各区的交通事故由枣庄市交通监理所处理。 1984年,枣庄市交通监理所规定各区(县)大小事故分别由各区(县)交通监理站处理, 1985年,峄城区交通监理站处理交通事故132起。 1987年,峄城区交通监理站处理交通事故79起。 1990年,区交通监理站处理交通事故35起。 二、公路管理 公路养护 民国初年公路修筑后,为保证道路畅通,行车安全,山东省建设厅和省汽车公路管理局制定了公路养护的规则、办法。所有养护路线,由公路局雇有长期工人,随时修养;在每逢雪雨冲刷或修补桥梁的特殊情况下,则临时雇用短期民工。各公路组织养路工班,根据路况而定。每工班配备养路工5至6人。 建国后,峄县公路管理站建立,主要公路配备专业养路工人。公路由群众养护变为公群共养。 1955年后,随着农业合作化的出现,峄县公路站把养路小组,改成由农业生产合作社组织的常年养路队,包干公路的养护工作。 1958年,地方修路积极性高涨,峄县成立筑路指挥部,各公社成立筑路指挥所。筑路按照“先求其通,再求其好”的办法进行。 1962年推行了“粒料路面扫浆修补、稳定保护层的铺筑”等养护方法,并实行了好路率(优、良、次差)考核办法。公路站每月组织养护干事管理员及有关工班长,用三米杆量验公路。 1984年,枣庄市公路段制定了《公路系统机构及管理进行改革的试行办法》、《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公路养护、改建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和《公路养护“超收提成”、“开支包干”和经济技术指标考核试行办法》,对公路养护实行科学化管理。1985年,峄城区公路养护里程为142.2公里,其中,干线77.9公里,线路64.3公里。1990年全区公路养护里程为180.9公里。 公路绿化 1929年10月,山东省建设厅对各汽车公路局颁发植树通则,对公路植树和护树作出规定。1934年山东省政府拟定了保护行道树办法。是年,峄县至枣庄路段开始栽植人行道树。 1959年,峄县公路全年植树141780棵,培植矮林113450墩,成活率95%,保存率60%。 1964年,干线公路全部进行了绿化。“文化大革命”中,公路植树遭到破坏。 1980年以后,区公路管理站实行经济承包责任制,使公路绿化走向正规化管理。 1985年,市公路管理段投资绿化峄城至台儿庄公路。 路政管理 1950年后,峄县公路站设专职人员负责路政管理工作,主要维护公路设施的完整,看护行道树不遭损坏,雨后禁止一切车辆在公路上通行。 1966年,沥清路面铺筑后,每年夏、秋两季禁止农民在沥清公路上打场、晒粮、堆物作业等。 1983年,国务院发出《关于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的通知》后,峄城区路政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1984年,开展安全和路政检查,峄城区成立了路政管理领导小组,颁发了《关于加强交通管理,统一规化集市贸易》的八条规定,搬迁了设在公路上的集市7处,拆迁集市道路违章房773间,违章建筑物980个,清除沙石、土堆等路障1858处,保障了公路运输的安全畅通。 1985年至1990年,市交通局组织各区交通局、公路监理部门负责人,进行10余次路政安全大检查。 三、公路运输管理 管理机构 建国初期,搬运装卸行业组织成立了“搬运工会”,下分车力工会(运输)和脚力工会(装卸)。1952年,车力工会、脚力工会合为一体,由县交通科领导,实行“统一货源、统一调度、统一运价”的管理办法。1958年,运输合作社分解为运输公司和运输站。运输公司系运输生产单位,运输站为业务管理机构。1961年,运输公司改为搬运站,隶属于县交通科管理和领导。次年,搬运站易称“交通运输管理站”,由市交通局主管。1969年,撤销交通运输管理站。1976年,峄城区设交通局。市交通局遂将受领业务转交区交通局。1985年至1990年底,峄城区先后设立交通运输检查站1个,交通运输管理站6个,负责各辖区的公路运输管理及养路费、管理费的征收工作。 社会车辆运输管理 峄城区厂矿企事业的自备车辆运输,多系自货自运。其运行路线、日期须经交通管理部门签发路单。对营业性运输的社会车辆运输除签发路单外,并按省交通厅规定核收1%的管理费。到1990年末,社会机动车辆增至1500多辆。 运输行业管理 建国初期,交通管理部门对公路运输、装卸行业实行了统一价格,统一票据,以一定的比例收取管理费。1978年后,公路运输行业管理的业务范围,除省政府规定的56个重点港站厂矿的物资实行计划运输外,其余货物一律实行谁受托、谁承担的市场调节政策。对国营、集体和个体户运输均实行统一票据、统一价格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