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在区委的领导下成立人民防空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医疗、“三防”(防原子、防化学、防细菌)、后勤、指挥、治安、通讯、工程、政治八个科,七个专业队。
工程抢修中队,由交通、邮电、建筑、自来水厂组成,区建委主任任队长。
医疗救护中队,由区医院、中医院医务人员组成,区卫生局长任队长。
治安中队,由公、检、法、司人员组成,区公安分局长任队长。
消防中队,由供销、粮食及有关厂矿企业人员组成,区公安消防队长任队长。
运输中队,由运输公司和机动车辆较多的单位组成,区交通局长任队长。
通信中队,由城关民兵连组成,区邮电局长任队长。
第四节 人民防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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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在区委的领导下成立人民防空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医疗、“三防”(防原子、防化学、防细菌)、后勤、指挥、治安、通讯、工程、政治八个科,七个专业队。
工程抢修中队,由交通、邮电、建筑、自来水厂组成,区建委主任任队长。
医疗救护中队,由区医院、中医院医务人员组成,区卫生局长任队长。
治安中队,由公、检、法、司人员组成,区公安分局长任队长。
消防中队,由供销、粮食及有关厂矿企业人员组成,区公安消防队长任队长。
运输中队,由运输公司和机动车辆较多的单位组成,区交通局长任队长。
通信中队,由城关民兵连组成,区邮电局长任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