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七章 拥政爱民 资料库:枣庄峄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峄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article/151/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article/151/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七章 拥政爱民
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峄城地区人民军队严格遵守“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积极协助政府组织地方武装,建立民兵组织,发展生产。人民群众和地方政府支持革命军队,拥军优属。 建国以后,全区驻军部队充分利用野营拉练,拥政爱民月,节假日时也主动为人民群众做好事。部队在野营拉练中订出“水缸不满不走,地面不洁不走,东西不还不走,损坏东西不赔不走,不向房东道谢不走”的爱民公约。每逢“三夏”、“三秋”农忙季节,驻峄城解放军积极参加农业生产劳动,帮助农民抢收抢种。1957年至1978年,参加地方助农人员达1千多人次,有力地支援了社会主义建设。中国人民解放军54691部队,每逢农忙季节,都组织人力、物力进行助农劳动。仅1975年至1978年,支农760余个劳动日,耕地400余亩,收运庄稼200余亩,支援车辆40台(次),修理农具60余台(件)。每到汛期,驻城部队成立抢险救灾突击队,做到哪里有险哪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