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三节 民兵作用 资料库:枣庄峄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峄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article/145/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article/145/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三节 民兵作用


    在抗日战争时期,峄县民兵在共产党领导下对日伪军作战2100余次,参加战斗的民兵12800余人,俘虏毙伤日军600多人,伪军2200多人,顽军1200多人。配合主力部队作战1500余次,参战民兵11300多人,破袭敌方占用的铁路、公路、交通沟1500余次,割电线750余次,参加这些活动的民兵共48300多人。
    解放战争时期,峄县民兵共参战3460余次,参战民兵18100多人,歼灭国民党官兵1200多人,俘虏敌人20660多人,破袭铁路120华里,公路280华里,割断电线3800米,炸毁碉堡122座,摧毁工事22处。配合主力作战1380次,参战民兵6890多人,民兵为革命战争的胜利作出了很大贡献。
    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峄城区民兵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剿匪、清特、打击刑事犯罪分子。进入八十年代,在打击刑事犯罪斗争中,民兵组织也积极配合公安部门抓犯罪分子,破获各种刑事案件,在社会主义两大文明建设中起到了骨干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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