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地情档案 AI 原始文本 文章:第五节 消防 资料库:枣庄峄城区地情资料库 章节:峄城区志 导航链接: 首页: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 根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toc.md 资料库: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 资料库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toc.md 章节: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 章节目录: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toc.md 网页版本: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article/103/ 本 TXT:https://shandong-chorography.org/database/c43/section/3/article/103/index.txt ===== 原始正文(以下内容未经加工) ===== 第五节 消防
1977年,峄城区公安分局建立消防组织,当时只有两人做消防工作。1984年5月,枣庄市公安局峄城区公安分局建立消防科,设有专门消防车辆。重大火灾事故,由市消防机构承担。 1987年4月15日,峄城区公安分局制定了《1987年全区消防工作目标管理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全区各乡(镇)、区直各单位(包括市驻峄城区各单位)贯彻执行,加强消防监督。 1988年,峄城区公安分局成为消防达标单位。 1990年,峄城区全年没有发生火灾事故,受到枣庄市政府的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