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峄城区分局(简称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内设综合办公室、业务科、稽查科、食品安全科,工作人员19人,主要负责对区境内食品安全进行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对区境内重大事故查处,依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行政监督。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求,承担全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2010~2011年,峄城区分局积极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局面。峄城区分局先后荣获省级文明机关、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全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2010年,按照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食品药品监督分局积极组织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扎实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等9个方面的集中整顿,相继组织开展问题乳粉、旅游景区餐饮食品、中秋国庆食品、学生小餐桌、地沟油及餐厨废弃物管理、一次性使用塑料餐盒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清查整治活动10余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52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200多(户)次,查处违法行为近20起,没收不合格食品100余公斤,有力维护了全区群众食品安全。
2011年,按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要求,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主任,5名副区长任副主任,26个区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及时召开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认真做好榴花节、美食文化节、中考高考期间、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了小餐桌、地沟油、瘦肉精、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猪肉产品质量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30多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业户3000多家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0余起。定期开展对14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单位和7个镇(街道)农村家宴服务中心的日常督查和评价工作,召开全区农村食品安全暨农家宴管理现场会议,巩固推行农村自办家宴管理备案、告知等6项制度,农村食品安全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区政协常委会在视察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时给予了高度评价。
【药械市场整治】 2010年,区政府办公室出台《峄城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用药用械安全、GSP跟踪检查、医用氧、非药品冒充药品、计生药械、疫苗流通使用等专项检查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480人次,对270余家涉药械单位实现无缝隙监管。其间,完成药品日常监督抽验87批,检验出不合格药品12批,查处各类药械违法行为60余起,监测停播违规广告1起。积极探索对涉药企业的信息监管模式,全区270余家涉药械单位全部建立电子信用档案,11家药械经营使用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将药械购进使用情况实时上传分局,12家镇(街道)以上医疗机构实现药械不良反应网络直报,全区140余家医疗单位全部通过“规范化药房”现场验收,药品市场秩序日益规范。
2011年,重新对全区12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50余家药品企业换发经营许可证,40多家农村非处方药店通过认证,促进农村药品经营行业的“提档升级”。全区相继开展药品购销渠道、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盐酸克伦特罗、抗菌药物、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计生药械、疫苗等30余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检查涉药械单位600余家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6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5起。完成药品监督抽检92批,检出不合格药品20批,不合格率达21.7%。安排专业人员深入140余家医疗机构,着重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回头看”活动。全区设立监测站(点)280余家,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7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80例。在20余家规模较大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中大力推行远程动态监管工作,不断完善电子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对药品购、销、存全过程的即时监管,有效节约了行政成本。
【食品药品宣传教育】 2010年,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借鉴市药学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的经验做法,经过两个月的积极筹备,成立全区食品药品学会,为监管部门与管理对象之间搭建交流沟通的平台。同时,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门户网站的功能,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公开,建立短信平台和信息预警平台,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和群众提高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能力。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主题,在《中国医药报》、《枣庄日报》、省市局网站、《峄城通讯》等各类媒体发表信息稿件200多篇次,强力的推进监管工作。
2011年,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时机,相继开展元旦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高血压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题宣传活动10余次。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牵头举办大型广场食品安全咨询活动,召集9个职能部门面向媒体记者和社会群众举办了2期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组织制作了9期电视专题片,在区电视台开辟专栏连续播放,在社会中引起了较好反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省市局政务网站、《枣庄日报》、《峄城通讯》等发表各类信息稿件260余篇。积极实施食品药品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工程,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清理家庭小药箱等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和宣传活动,定期在区政府政务网站公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发布提醒短信,营造了全社会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王 亮)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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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峄城区分局(简称区食品药品监督分局)内设综合办公室、业务科、稽查科、食品安全科,工作人员19人,主要负责对区境内食品安全进行综合监督,依法组织对区境内重大事故查处,依法对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研制、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进行行政监督。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要求,承担全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和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2010~2011年,峄城区分局积极践行科学监管理念,深入开展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开创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新局面。峄城区分局先后荣获省级文明机关、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全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枣庄市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先进集体、全区政务信息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食品安全综合监管】 2010年,按照全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要求,食品药品监督分局积极组织农业、质监、工商、卫生等部门扎实开展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餐饮消费等9个方面的集中整顿,相继组织开展问题乳粉、旅游景区餐饮食品、中秋国庆食品、学生小餐桌、地沟油及餐厨废弃物管理、一次性使用塑料餐盒等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清查整治活动10余次,共出动执法人员1520多人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200多(户)次,查处违法行为近20起,没收不合格食品100余公斤,有力维护了全区群众食品安全。
2011年,按照食品安全监管体制要求,区政府成立由区长任主任,5名副区长任副主任,26个区直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委员会,并及时召开全区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协调会议,认真做好榴花节、美食文化节、中考高考期间、中秋国庆期间的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了小餐桌、地沟油、瘦肉精、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猪肉产品质量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30多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业户3000多家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50余起。定期开展对14个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示范单位和7个镇(街道)农村家宴服务中心的日常督查和评价工作,召开全区农村食品安全暨农家宴管理现场会议,巩固推行农村自办家宴管理备案、告知等6项制度,农村食品安全综合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区政协常委会在视察全区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时给予了高度评价。
【药械市场整治】 2010年,区政府办公室出台《峄城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春节期间用药用械安全、GSP跟踪检查、医用氧、非药品冒充药品、计生药械、疫苗流通使用等专项检查2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1480人次,对270余家涉药械单位实现无缝隙监管。其间,完成药品日常监督抽验87批,检验出不合格药品12批,查处各类药械违法行为60余起,监测停播违规广告1起。积极探索对涉药企业的信息监管模式,全区270余家涉药械单位全部建立电子信用档案,11家药械经营使用单位通过网络平台将药械购进使用情况实时上传分局,12家镇(街道)以上医疗机构实现药械不良反应网络直报,全区140余家医疗单位全部通过“规范化药房”现场验收,药品市场秩序日益规范。
2011年,重新对全区120余家药品经营企业的信用等级评定,50余家药品企业换发经营许可证,40多家农村非处方药店通过认证,促进农村药品经营行业的“提档升级”。全区相继开展药品购销渠道、非药品冒充药品、中药饮片、盐酸克伦特罗、抗菌药物、免费体验类医疗器械、计生药械、疫苗等30余次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2200余人次,检查涉药械单位600余家次,查处各类违法案件16起,其中万元以上大案5起。完成药品监督抽检92批,检出不合格药品20批,不合格率达21.7%。安排专业人员深入140余家医疗机构,着重开展药品使用质量规范化管理“回头看”活动。全区设立监测站(点)280余家,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470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280例。在20余家规模较大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中大力推行远程动态监管工作,不断完善电子监管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对药品购、销、存全过程的即时监管,有效节约了行政成本。
【食品药品宣传教育】 2010年,经过充分调研论证,借鉴市药学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的经验做法,经过两个月的积极筹备,成立全区食品药品学会,为监管部门与管理对象之间搭建交流沟通的平台。同时,不断完善食品药品监管分局门户网站的功能,涉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全面公开,建立短信平台和信息预警平台,及时提醒相关单位和群众提高应对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能力。围绕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等主题,在《中国医药报》、《枣庄日报》、省市局网站、《峄城通讯》等各类媒体发表信息稿件200多篇次,强力的推进监管工作。
2011年,借助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时机,相继开展元旦春节、“3·15”消费者权益日、高血压宣传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专题宣传活动10余次。在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中,牵头举办大型广场食品安全咨询活动,召集9个职能部门面向媒体记者和社会群众举办了2期食品安全专题新闻发布会,组织制作了9期电视专题片,在区电视台开辟专栏连续播放,在社会中引起了较好反响。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信息网、省市局政务网站、《枣庄日报》、《峄城通讯》等发表各类信息稿件260余篇。积极实施食品药品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工程,组织工作人员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发放宣传资料、清理家庭小药箱等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和宣传活动,定期在区政府政务网站公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利用手机短信平台及时发布提醒短信,营造了全社会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王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