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司法局设办公室、政工股、法制宣传股、基层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社区矫正股、法规教育股等股室,下辖7个司法所,9个法律服务所,局属单位有山东榴园律师事务所、区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2010~2011年,区司法局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三大主题,认真履职,奋发进取,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成绩显著,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获得全省“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平安枣庄建设先进单位、枣庄市文明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普法和依法治区】 2010年,是峄城区“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的收官之年。按照区委、区政府“两办”转发的《关于深化法治峄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及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督导检查20余次,总结推广区、镇(街道)两级26个不同层面的创建典型。利用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平安峄城建设”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全区各级各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37次,组织法律下乡活动30余次,新建“普法一条街”92条,新建法律图书室120余个,有12个村建起普法长廊。在《峄城通讯》开办“法治之窗”栏目,创办《法治峄城创建活动简报》。与枣庄经济学校联合对242名村(居)“两委”干部进行法律学历教育,并在各基层党委开展“法制大课堂”活动,有5600余名机关和村(居)干部受到了教育。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是时,举办学校法制教育报告会160余场次,举办学生模拟法庭20余场次,开展法律知识“大手牵小手”、“法律知识红五月”、“学法征文”等主题活动10余次,有4万多名学生以不同形式和途径受到普法教育。5月,全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现场会在峄城区召开,区司法局在全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座谈会上进行经验介绍。全区7名县级领导带队检查验收“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并顺利通过市委、市政府的检查验收。峄城区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法治枣庄建设先进区”,区普法办公室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2011年,是峄城区“六五”普法和“五五”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区司法局、区普法办积极筹备“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起草“六五”普法和“五五”依法治区规划,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区委、区政府批转,并组建区“六五”普法宣讲团。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法治峄城创建活动推进会,制定法治机关创建三年规划,围绕“机关学法经常化、社会普法责任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的要求,区、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统一印制学法笔记,开设普法网校,建立社会普法“4+1”工作机制,配合区人大法制委对2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全区政法机关配合“四进校园”活动,重新选聘61名法制副校长,制定具体的“法制法规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区各类学校举办法制报告会80多场。继续抓好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法律专业教育,有102名学员领取结业证书。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12·4”集中宣传活动,举办“福兴”杯全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竞赛。
【基层司法建设】 2010年,古邵、峨山司法所进行搬迁改造,阴平司法所进行新建。当年,各司法所配备电脑、传真机、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得到较大改善。9月,在市司法局组织的观摩督导活动中,峄城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得到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区司法局在全区开展基层调解组织整建活动,把调委会主任统一聘任为司法行政协理员,并对协理员的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公安分局分别联合制定矛盾纠纷及相关案件调解对接办法,建立诉调、检调、公调相衔接的“三调对接”调解工作新机制。全年共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调处活动4次,共调处矛盾纠纷412起,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都达到了98%以上。全年共对72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各项帮教措施,安置率达到92%以上,帮教率达到95%以上。社区矫正工作,在健全网络、壮大队伍、规范程序、强化衔接管理和监督考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司法所对矫正对象,逐个制订矫正个案,落实矫正措施,全区567名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2011年,区司法局抓住《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在全区开展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和调解组织集中整建活动。按照有利于工作、有利于管理原则,全区配备司法行政协理员357人,调委会成员1612人。1月,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在峨山镇召开村(居)调委会主任(司法行政协理员)聘任启动仪式。之后,各镇(街道)召开聘任大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并进行业务培训。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村(居)调委会主任(司法行政协理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观摩活动4次。在农村村(居)进行建立“司法服务室”的探索,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的服务范围、工作流程、联系方式公示于众,受到广泛欢迎。“三调”(公调、检调、诉调)对接工作运行顺利,成效初显,全年镇(街道)、村(居)两级调委会共成功调处委托调解案件11件,占总委托数的84%。全面实行司法所干警、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包思想教育、包监督管理、包困难扶助的“三包”责任制。以区综治委名义印发《峄城区社区矫正衔接暂行规定》,为社区矫正相关部门实现工作无缝衔接提供了制度保障。区司法局对全区283名安置帮教对象在落实帮教措施的同时,进行危险性评估,取得显著效果。
【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2010年,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全区工业发展、城市建设、文化旅游、新农村建设四项重点工作提供全方位的跟进服务。在实施农村资产、资源依法监督工作中,把农村资产、资源都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经营全部实行公开竞标,依法规范村干部行为和村务管理,促进村级管理规范。10月,举办司法行政系统和镇(街道)项目竞标和合同监管工作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60余人。当年,区司法局强化律师管理,提高公证质量,建立法律援助接待站。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435件,业务收费31万元,比上年增长10.7%。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260件,公证工作位居全市前列。基层法律服务共办理法律服务事务1722件,业务收费52万元,是上年的1.7倍。法律援助办理案件174件,同比增长42%。
2011年,律师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8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46件,业务收费52万元,比2010年增长67.7%,创历史最好水平。8月,区委、区政府召开律师参与信访接访工作座谈会,在区信访局设立律师接访工作室,参与信访维稳工作,并组织律师、公证员等直接参与6起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处置及4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在公证工作中,认真开展“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活动,巩固老证源,拓展新领域。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327件,同比增长25.8%。村委会换届选举公证受到市区组织、民政部门和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发展和拓宽领域为主线,围绕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大力开展诉讼、非诉讼、合同监管、项目竞标等工作。新增基层法律服务所4个,实现“一镇一所”的工作格局,新增法律服务执业人员9人。当年,基层法律服务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978件,其中项目竞标、合同监管等非诉讼案件81件,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4.9%,收费62万元,增长19.2%。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17个,制作法律援助公示牌352块,建立法律援助质量监督制度,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6件。在省厅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年度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张 彬) fareastX?ga??[ ??` mso-bidi-language:AR-SA'>4000余万元,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的审判综合楼投入使用,实行审判区、办公区、生活区三区分离,突出了功能性、实用性和超前性的特点,为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王 敏张 敏)
司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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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司法局设办公室、政工股、法制宣传股、基层股、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办公室、社区矫正股、法规教育股等股室,下辖7个司法所,9个法律服务所,局属单位有山东榴园律师事务所、区公证处、区法律援助中心。2010~2011年,区司法局紧紧围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改善民生三大主题,认真履职,奋发进取,全区司法行政工作成绩显著,被省司法厅荣记集体二等功,并获得全省“五五”普法先进集体、平安枣庄建设先进单位、枣庄市文明单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单位等多项荣誉称号。
【普法和依法治区】 2010年,是峄城区“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的收官之年。按照区委、区政府“两办”转发的《关于深化法治峄城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的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明确牵头部门的工作职责、任务目标及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督导检查20余次,总结推广区、镇(街道)两级26个不同层面的创建典型。利用组织开展“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平安峄城建设”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全区各级各单位组织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活动37次,组织法律下乡活动30余次,新建“普法一条街”92条,新建法律图书室120余个,有12个村建起普法长廊。在《峄城通讯》开办“法治之窗”栏目,创办《法治峄城创建活动简报》。与枣庄经济学校联合对242名村(居)“两委”干部进行法律学历教育,并在各基层党委开展“法制大课堂”活动,有5600余名机关和村(居)干部受到了教育。在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中广泛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是时,举办学校法制教育报告会160余场次,举办学生模拟法庭20余场次,开展法律知识“大手牵小手”、“法律知识红五月”、“学法征文”等主题活动10余次,有4万多名学生以不同形式和途径受到普法教育。5月,全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现场会在峄城区召开,区司法局在全市“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法制教育座谈会上进行经验介绍。全区7名县级领导带队检查验收“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并顺利通过市委、市政府的检查验收。峄城区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法治枣庄建设先进区”,区普法办公室被省委、省政府授予全省“五五”普法先进集体称号。
2011年,是峄城区“六五”普法和“五五”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区司法局、区普法办积极筹备“六五”普法启动工作,起草“六五”普法和“五五”依法治区规划,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和区委、区政府批转,并组建区“六五”普法宣讲团。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法治峄城创建活动推进会,制定法治机关创建三年规划,围绕“机关学法经常化、社会普法责任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的要求,区、镇(街道)机关工作人员统一印制学法笔记,开设普法网校,建立社会普法“4+1”工作机制,配合区人大法制委对27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职法律知识考试。全区政法机关配合“四进校园”活动,重新选聘61名法制副校长,制定具体的“法制法规进校园”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区各类学校举办法制报告会80多场。继续抓好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法律专业教育,有102名学员领取结业证书。组织开展声势浩大的“12·4”集中宣传活动,举办“福兴”杯全区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竞赛。
【基层司法建设】 2010年,古邵、峨山司法所进行搬迁改造,阴平司法所进行新建。当年,各司法所配备电脑、传真机、打印机、数码相机等办公设备,司法所的办公环境得到较大改善。9月,在市司法局组织的观摩督导活动中,峄城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得到市局领导的充分肯定。区司法局在全区开展基层调解组织整建活动,把调委会主任统一聘任为司法行政协理员,并对协理员的工作进行全面规范。区司法局与区法院、区检察院和公安分局分别联合制定矛盾纠纷及相关案件调解对接办法,建立诉调、检调、公调相衔接的“三调对接”调解工作新机制。全年共组织开展集中排查调处活动4次,共调处矛盾纠纷412起,调处率和调处成功率都达到了98%以上。全年共对72名刑释解教人员落实各项帮教措施,安置率达到92%以上,帮教率达到95%以上。社区矫正工作,在健全网络、壮大队伍、规范程序、强化衔接管理和监督考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司法所对矫正对象,逐个制订矫正个案,落实矫正措施,全区567名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失控和重新犯罪现象发生。
2011年,区司法局抓住《人民调解法》颁布实施的契机,在全区开展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和调解组织集中整建活动。按照有利于工作、有利于管理原则,全区配备司法行政协理员357人,调委会成员1612人。1月,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在峨山镇召开村(居)调委会主任(司法行政协理员)聘任启动仪式。之后,各镇(街道)召开聘任大会,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并进行业务培训。制定出台《关于加强村(居)调委会主任(司法行政协理员)管理暂行规定》等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观摩活动4次。在农村村(居)进行建立“司法服务室”的探索,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的服务范围、工作流程、联系方式公示于众,受到广泛欢迎。“三调”(公调、检调、诉调)对接工作运行顺利,成效初显,全年镇(街道)、村(居)两级调委会共成功调处委托调解案件11件,占总委托数的84%。全面实行司法所干警、村(居)司法行政协理员、社区矫正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包思想教育、包监督管理、包困难扶助的“三包”责任制。以区综治委名义印发《峄城区社区矫正衔接暂行规定》,为社区矫正相关部门实现工作无缝衔接提供了制度保障。区司法局对全区283名安置帮教对象在落实帮教措施的同时,进行危险性评估,取得显著效果。
【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2010年,法律服务工作围绕全区工业发展、城市建设、文化旅游、新农村建设四项重点工作提供全方位的跟进服务。在实施农村资产、资源依法监督工作中,把农村资产、资源都纳入依法管理的轨道,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经营全部实行公开竞标,依法规范村干部行为和村务管理,促进村级管理规范。10月,举办司法行政系统和镇(街道)项目竞标和合同监管工作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60余人。当年,区司法局强化律师管理,提高公证质量,建立法律援助接待站。律师事务所共办理各类法律事务435件,业务收费31万元,比上年增长10.7%。公证处办理公证事项260件,公证工作位居全市前列。基层法律服务共办理法律服务事务1722件,业务收费52万元,是上年的1.7倍。法律援助办理案件174件,同比增长42%。
2011年,律师所共担任法律顾问28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46件,业务收费52万元,比2010年增长67.7%,创历史最好水平。8月,区委、区政府召开律师参与信访接访工作座谈会,在区信访局设立律师接访工作室,参与信访维稳工作,并组织律师、公证员等直接参与6起重大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上访案件的处置及4片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城市综合整治工作。在公证工作中,认真开展“零错证、零投诉、零上访”活动,巩固老证源,拓展新领域。全年共办理公证事项327件,同比增长25.8%。村委会换届选举公证受到市区组织、民政部门和镇(街道)党委政府的高度评价。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以发展和拓宽领域为主线,围绕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大力开展诉讼、非诉讼、合同监管、项目竞标等工作。新增基层法律服务所4个,实现“一镇一所”的工作格局,新增法律服务执业人员9人。当年,基层法律服务办理各类法律事务1978件,其中项目竞标、合同监管等非诉讼案件81件,业务总量同比增长14.9%,收费62万元,增长19.2%。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建立法律援助联络站17个,制作法律援助公示牌352块,建立法律援助质量监督制度,全年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6件。在省厅组织的法律援助工作年度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张 彬) fareastX?ga??[ ??` mso-bidi-language:AR-SA'>4000余万元,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的审判综合楼投入使用,实行审判区、办公区、生活区三区分离,突出了功能性、实用性和超前性的特点,为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王 敏张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