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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法院紧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履行宪法赋予的审判职责,坚持能动司法,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2010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465件,审执结案件4570件(含旧存),比上年上升14.7%,结案标的额16746.065万元,同比上升31.8%,服判息诉率达98%。各类审判执行案件的质量效率不断提升,调撤率、服判息诉率、执结率稳步提升,上诉率、发改率、信访申诉率持续下降。201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4487件,审执结4569件,结案标的额12596.66万元。司法绩效、审判管理、法院文化建设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位列全市基层法院年度考核第三名。 【刑事审判】 2010年,全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65件,比上年下降20.3%。判处犯罪分子239人,其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26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48人。突出打击“两抢一盗”、故意伤害等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审结此类案件88件,判处122人,有效维护了辖区社会安全稳定。审结刑事自诉案件24件,撤诉16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到80%以上,自诉案件调解率达到98%,有效地化解了社会纠纷,减少矛盾对立。   2011年,共新收刑事案件183件,同比上升17.31%,审结刑事案件186件,同比上升12.73%,判处犯罪分子154人,其中,被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8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1人。犯罪分子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的21人,占总判决人数的13.64%。依法惩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等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9件,判处10人。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突出打击严重危害社会的犯罪。新收盗窃犯罪案件24件,同比下降4%;伤害犯罪案件48件,同比上升33%;抢劫犯罪案件13件,同比下降18.75%。坚持惩罚犯罪与保护人权相结合,严格执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制度,积极开展量刑规范化改革,增强量刑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加强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管理,对未成年人犯罪适用缓刑听证制度,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未成年犯罪人员帮教挽救工作。认真落实平安创建工作的各项措施,继续开展法制宣传、社区矫正等工作,拓展了司法审判的职能。    【商事审判】 2010年,区法院共审结商事合同纠纷案件1916件,结案标的额9007.15万元。依法审结建筑工程承包、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等房地产案件14件,维护了辖区房地产市场的稳定繁荣。依法审理涉及金融债权、票据、保险、股东债权以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1196件,诉讼标的额2895.33万元。依法调节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关系,审结农村土地承包纠纷9件,促进了农村土地政策的稳定发展。   2011年,共新收商事案件1506件,借款合同纠纷案件706件,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03件。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581件,诉讼标的额5718.23万元。有效维护了诚实守信、公平交易的市场经济秩序,为峄城经济转型发展保驾护航。    【民事审判】 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民商审判工作方针,努力维护社区和谐、家庭和睦,促进辖区社会稳定。2010年,区法院共审结各类民事案件1701件,结案标的额3248.21万元。其中,普通民事纠纷案件743件,调解撤诉结案647件;权属及侵权纠纷案件958件,调解撤诉结案719件。重点保护妇女、老人、未成年人以及困难群众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准确适用法律政策。   2011年,共审结各类民事纠纷案件2214件,同比上升30.16%。其中,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734件,权属及侵权案件纠纷案件1480件,结案标的额4380.56万元,同比增加34.86%。案件调解和撤诉结案率达到67.2%,当事人服判息诉的为99.7%。 【行政审判】 2010年,区法院在行政审判中注意加强与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的沟通协调,促进依法行政,全年审结行政案件116件,审查裁决行政非诉执行案件121件。   2011年,区法院本着既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从行政案件的特点出发,普遍推行建立行政诉讼协调机制的建立,加强与计生、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的联系,加强行政协调,注重行政和解,特别是针对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存在的“拆迁难”问题,成立专门课题组深入棚改一线进行实地调研,为全区棚户区改造方案提供法律咨询和司法建议。当年,新收行政案件116件,审结116件。 【执行工作】 2010年,峄城区人民法院是枣庄市首家直接执行全省执行案件的指定法院,全年共执结各类执行案件668件。2011年,针对社会及司法界公认的执行难难题,区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机制,加强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的协作配合,搭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平台,加强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建设。实行执行警务化改革,深入开展执行积案集中清理活动,执行难的局面得到有效缓解。当年,新收各类执行案件466件,执结466件,执结标的额2396.23万元。 【审判监督】 区法院严格执行案件质量评查和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通报制度,不断强化审判监督工作。2010年,审结再审案件4件。2011年,审结再审案件6件,审判监督4件,为有理有据的当事人提供有效的司法救济。 【信访工作】 区法院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和上级政法委、上级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的要求,以学习宣传信访条例、提高信访意识、营造大信访格局为突破口,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长效机制为重点,以把好立案关,加快办案速度,提高办案质量为重要环节和手段,严格落实各项措施和责任倒查制,认真消化处理现有信访积案。对信访当事人甄别情况,及时打击借访违法犯罪,有效地遏制了集体上访、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缠访闹访的势头,区法院涉诉信访工作成果显著,是全市赴省进京上访人次最低的区县。高度重视群体性纠纷和矛盾易激化案件的处理,注重运用疏导、教育等平和方式,有效化解当事人之间矛盾纠纷。由于措施得力、方法适当,有效避免了群体性和个人极端事件的发生,为全区的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司法监督和检查】 2010年,区法院将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审理、重大事项、重大问题等及时向区委、区人大请示汇报。通过邀请视察工作、旁听庭审、定期通报及个别走访等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加强与新闻媒体、社会组织、律师、基层群众的联系,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当年,邀请人大代表听庭115次,执行现场监督50次, 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200余件,及时办理代表建议、人大批转信件,促进了人大代表对司法工作的有效监督。   2011年,继续开展司法作风大检查,把各项教育整改活动与案件评查、问责相结合,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开展农民工维权讨薪专项支持活动,开展司法救助,为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用31.5万元。多次开展送法进村、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送法进企业等法制宣传活动。 【网络建设与法官培训】 区法院按照“网上运行、全面监控、自动生成、公开透明”的新形势要求,加大对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和应用力度,建成并启用三级法院视频会议系统,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审判执行工作的促进作用。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和争当学习型法官活动,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两年间,先后推荐优秀法官到最高院、省法院、市法院培训学习200余人次,本院培训学习50余人次,开展庭审观摩100余次。    【队伍建设和设施建设】 区法院始终坚持“一手抓执法办案,一手抓自身建设”,严把队伍建设关口,按照“一年步入正轨,两年初见成效,三年走向成熟”的目标要求,构建审判质效评估、流程管理、质量监督、层级管理、信息保障五个体系,形成科学的审判管理模式。认真开展立案窗口建设,设立诉讼引导、法官约谈室、法律咨询、信访接待等窗口,通过远程立案、巡回审判等方式,方便群众诉讼,全面推行预约开庭、巡回审判、假日法庭等,全年开展巡回审判200余次,节假日接待群众百余次。在全市基层法院首创社区法官工作室,以能动司法为切入点及时有效的化解群众纠纷,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基层稳定。   2011年11月24日,投资4000余万元,建筑面积1.3万平方米的审判综合楼投入使用,实行审判区、办公区、生活区三区分离,突出了功能性、实用性和超前性的特点,为加强业务能力建设,提升司法水平,创造了良好的环境。(王 敏张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