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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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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工作
峄城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法制办)为协助区政府办理法制事务的正科级直属机构,属政府办,下设法规科、行政复议科、法制监督科,在岗人员4人。2010~2011年,区法制办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为重点,以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为中心,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认真做好复议应诉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行政行为规范、执法队伍建设等工作,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复议应诉】 2010~2011年,全区共受理行政复议案件8起,案件涉及土地、环保、拆迁、工伤等社会热点及难点问题,为避免矛盾激化,区法制办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及时依法进行审理,协调撤回4起,终止1起,不予受理3起。代理区政府行政诉讼案件3起,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积极运用调解手段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通过审查被申请人的案卷材料,把握双方争议焦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采用答疑解惑、沟通、调解、释法说理、召开调解会等方式促成复议当事人达成合意,主动撤回申请,裁定驳回起诉1起,原告主动撤诉2起。区政府法制办组织调解案件4起,调解成功4起,成功率100%,达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的目的,既简化了程序,又化解了矛盾。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2010~2011年,区政府制定《峄城区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峄城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办法》,对行政执法监督的权限、内容、职权及责任追究等方面作详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最大限度地减少滥用执法权和违反法律程序行政行为的发生。区法制办制定并下达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并纳入全区绩效目标考核体系与区政府其他工作一并考评,以加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落实力度。在此基础上,区政府结合《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贯彻,积极探索科学的行政执法责任制目标评价考核体系。2010年4月,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活动。区监察局、区法制办联合抽调相关部门执法人员组成检查组,抽查各镇(街道)和区行政执法部门34个,查阅案卷200余卷,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30余件,并对单位开展行政执法情况、行政执法类规章制度制定情况进行重点检查。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整改通知书》,督促期限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通报批评。在强化执法监督方面狠下工夫,收到明显效果。   2011年初,由区政府法制办牵头组织各部门对责任追究制度和岗位执法责任制进行修订。4月,区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督促各行政机关建立反映其执法特点的专用目标体系,在全区各行政执法部门内逐步实现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的制度化和程序化。    【行政行为规范】 2010年,重新修订完善《峄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设专章对行政决策程序作硬性要求,对公共权力运行中涉及到的重大事项决策、依法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勤政廉政等各方面作出具体规定,形成比较完善的政府工作规范体系。随着《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进一步实施,区政府加强了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探索,十分关注民情、倾听民意、广聚民智,对涉及社会公益和公民权益的决策,都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形式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对全区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区政府还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并向社会公示决策草案,形成了推行公众参与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   2010~2011年,承水河公园三期工程的实施,棚户区的改造,无害化垃圾处理厂、餐饮美食一条街、银座购物广场的建设,农村沼气池和村级标准化卫生室的新建等工作,在决策前均组织有关部门、行政管理相对人召开座谈会、听证会、专家咨询会,充分听取意见并多次反馈,修改后才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实施。区法制办严格执行《峄城区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不断完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公布、解释、备案、监督、评估等制度。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对区政府及各行政执法部门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认真审查、严格把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要求。共审核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10件,发布政府公告8起,签订政府协议14件,切实提升了规范性文件的质量。 【法制宣传与队伍建设】 2010年,区法制办不断加强普法宣传,通过政府网站开辟法制专栏,利用12.4法制宣传日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尊重法律、崇尚法规、遵守法律的氛围日益浓厚。2011年6月,区法制系统160余人参加市法制办举办的《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培训班,集中学习《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国有土地上房屋行政与补偿条例》及机关公共法律知识,并进行相关内容考试。考试合格的颁发《行政复议应诉人资格证书》。11月,区法制办举办学习贯彻《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暨《行政强制法》培训班,全区2011年审证和新办理证件的686人参加,培训期间并进行资格考试,考试合格人员办理证件,不合格要重新参加新培训,直至考试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