峄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创建“无违法生育村居”和“无多胎生育镇(街道)”活动为总抓手,以控制违法生育、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为重点,重心下移强基础,规范工作促经常,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至2011年底,全区390829人中,已婚育龄妇女77874人,人口出生率为11.07‰,自然增长率为5.03‰,合法生育率88.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100,峄城区连续两年被枣庄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计生宣传教育】 2010~2011年,以开展纪念《中共中央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30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以送人口计生政策项目、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村入户,争创计划生育新村居、争创计划生育新家庭的“双送双创”活动为载体,强化主流媒体宣传,设立宣传站点、人口理论专题报告会、计生专题文艺演出等活动,推进社会化宣传。两年间,共出动宣传车1200辆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开展各级培训班50余场次,受教育20万人。区计生局联合区委宣传部,投资30万元,为全区228处农家书屋配备计生政策读本、优生优育读本及光盘,充分发挥庄户剧团和群众文化骨干的作用,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计生宣传节目,共演出56场次,受教育18000余人次。
【构建信息平台】 2011年4月,区政府出台《关于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施意见》,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纳入对各部门的计生履职情况考核。当月,投资24万元,购置服务器、电脑、防火墙等,招聘2名本科计算机专业人才充实到人口信息平台办公室,明确人口计生、公安、卫生、民政、教育5个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5月,召开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会议及调度会议,开展专项督查2次。7月,信息共享平台建成使用,人口计生、公安、卫生、民政、教育5个相关部门信息准时、无误提供,为科学决策人口工作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
【性别比综合治理】 2010年,全区加大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两非”力度。2011年9月,峄城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峄城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调整了打击“两非”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B超机管理使用、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等开展专项治理。两年间,全区根据举报线索共查处17例,立案7例,结案7例,处理处罚10人,罚款9.4万元,没收B超机2台,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城市社区动态管理】 2010年,加强社区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推行完善“全貌划片数字化、户况显示动态化、准租准住合同化、联合服务经常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配齐配强社区计生管理员,将城区划分为四个管区,以属地管理为主线,对城区所有居民做到以房管人。
2011年4月,印发《关于加强城区基层基础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城市人员按人户情况分为三类:对户在人在的人员,直接纳入社区常住人口管理服务;对人在户不在的,纳入常住人口管理服务,定期向户籍地通报情况;对户在人不在的人员,有固定住所的,向其现居住地移交计生关系,无固定住所的,户籍地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居住地搞好协管。根据其工作单位、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平时查体等情况分为四类:夫妻一方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人员为“省心类”,正常运转的企业职工或放环且按时参加查体的为“放心类”,无固定工作和已放环但不能按时查体的人员为“关心类”,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和长期不见面人员为“挂心类”,进行分类管理。8月,制定下发《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计划生育合同管理的通知》,实现全区村居民及机关企事单位全员合同管理的目标。
【计生村民自治】 2010年,峄城区以“基层基础规范年”活动和全市10个乡镇计生服务站提升、100个示范村(居)创建及1000户计生贫困家庭帮扶救助“十百千工程”为总抓手,按照章程合同民意化、监督落实制度化、责任追究程序化、合同争议仲裁化、奖惩兑现公开化、管理服务规范化的“六化”工作机制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区、镇(街道)、村三级协会分别召开理事会议。
2011年,村(居)两委换届后,把7月定为村(居)计生协会换届月和章程、合同完善月,重新调整计生协会组织,充实优化会员队伍,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是时,全区有基层协会组织392个,会员小组3261个,会员46586人,协会职能和作用日益明显。同时,为进一步深化村(居)民自治工作,在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和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率和知晓率的基础上,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村为主”战略,严格按程序进一步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完善利益导向、移风易俗、违约责任追究等内容。全区342个村(居)全部重新修订完善章程,与7.5万余户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利益导向】 2010年,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持力度,奖项由原来的16个增加到20个,为独生子女、双女户的父母年龄超过50周岁的全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为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成员缴纳新农合参合费。增加村(居)计生专职主任的工资,使其不低于村(居)书记的80%。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活动,全面落实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等法定奖励和优惠,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实行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配村集体收益、享受村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社会救助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2010~2011年,全区共兑现各种奖励扶助资金1190万元,惠及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81875人。
【优质服务】 2010年3月,针对育龄妇女查体率不高、查体数字不实现象,区政府投入100万元,为区计生服务站配备虹膜识别仪4台,为每镇(街道)服务站配备虹膜识别仪2~3台。
2011年,全区先后投入50余万元对区计生服务站进行全面改造和升级,投入30余万元对各镇(街)服务站的医疗器械设备进行完善和更新,投入620余万元新建坛山、吴林两处计划生育服务站,投入70余万元对底阁服务站进行改造。在改善服务环境的同时,加大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全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严把技术人员的准入、考核关,要求所有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并按照《合格证》所批准的项目开展服务。(董艳芝)
人口和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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峄城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人口计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稳定低生育水平为目标,以深入开展创建“无违法生育村居”和“无多胎生育镇(街道)”活动为总抓手,以控制违法生育、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为重点,重心下移强基础,规范工作促经常,全区人口计生工作呈现健康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至2011年底,全区390829人中,已婚育龄妇女77874人,人口出生率为11.07‰,自然增长率为5.03‰,合法生育率88.5%,出生人口性别比为114:100,峄城区连续两年被枣庄市委、市政府表彰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
【计生宣传教育】 2010~2011年,以开展纪念《中共中央关于控制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发表30周年宣传活动为契机,以送人口计生政策项目、送计划生育优质服务进村入户,争创计划生育新村居、争创计划生育新家庭的“双送双创”活动为载体,强化主流媒体宣传,设立宣传站点、人口理论专题报告会、计生专题文艺演出等活动,推进社会化宣传。两年间,共出动宣传车1200辆次,发放宣传资料30万份,开展各级培训班50余场次,受教育20万人。区计生局联合区委宣传部,投资30万元,为全区228处农家书屋配备计生政策读本、优生优育读本及光盘,充分发挥庄户剧团和群众文化骨干的作用,自编自演群众喜闻乐见的计生宣传节目,共演出56场次,受教育18000余人次。
【构建信息平台】 2011年4月,区政府出台《关于建立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施意见》,将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情况纳入对各部门的计生履职情况考核。当月,投资24万元,购置服务器、电脑、防火墙等,招聘2名本科计算机专业人才充实到人口信息平台办公室,明确人口计生、公安、卫生、民政、教育5个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5月,召开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工作会议及调度会议,开展专项督查2次。7月,信息共享平台建成使用,人口计生、公安、卫生、民政、教育5个相关部门信息准时、无误提供,为科学决策人口工作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撑。
【性别比综合治理】 2010年,全区加大打击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非医学需要的人工终止妊娠的“两非”力度。2011年9月,峄城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峄城区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调整了打击“两非”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开展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对B超机管理使用、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和终止妊娠药品销售等开展专项治理。两年间,全区根据举报线索共查处17例,立案7例,结案7例,处理处罚10人,罚款9.4万元,没收B超机2台,确保出生人口性别比稳步下降。
【城市社区动态管理】 2010年,加强社区管理和流动人口管理,推行完善“全貌划片数字化、户况显示动态化、准租准住合同化、联合服务经常化”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与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网络,配齐配强社区计生管理员,将城区划分为四个管区,以属地管理为主线,对城区所有居民做到以房管人。
2011年4月,印发《关于加强城区基层基础及流动人口管理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城市人员按人户情况分为三类:对户在人在的人员,直接纳入社区常住人口管理服务;对人在户不在的,纳入常住人口管理服务,定期向户籍地通报情况;对户在人不在的人员,有固定住所的,向其现居住地移交计生关系,无固定住所的,户籍地纳入常住人口管理,居住地搞好协管。根据其工作单位、避孕节育措施落实、平时查体等情况分为四类:夫妻一方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或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人员为“省心类”,正常运转的企业职工或放环且按时参加查体的为“放心类”,无固定工作和已放环但不能按时查体的人员为“关心类”,未采取长效节育措施和长期不见面人员为“挂心类”,进行分类管理。8月,制定下发《关于机关企事业单位实行全员计划生育合同管理的通知》,实现全区村居民及机关企事单位全员合同管理的目标。
【计生村民自治】 2010年,峄城区以“基层基础规范年”活动和全市10个乡镇计生服务站提升、100个示范村(居)创建及1000户计生贫困家庭帮扶救助“十百千工程”为总抓手,按照章程合同民意化、监督落实制度化、责任追究程序化、合同争议仲裁化、奖惩兑现公开化、管理服务规范化的“六化”工作机制开展工作,进一步提高村(居)民自治能力。区、镇(街道)、村三级协会分别召开理事会议。
2011年,村(居)两委换届后,把7月定为村(居)计生协会换届月和章程、合同完善月,重新调整计生协会组织,充实优化会员队伍,完善工作制度,提高服务水平。是时,全区有基层协会组织392个,会员小组3261个,会员46586人,协会职能和作用日益明显。同时,为进一步深化村(居)民自治工作,在广泛宣传发动、充分征求群众意见和切实提高群众参与率和知晓率的基础上,全面实行计划生育“村为主”战略,严格按程序进一步修订村(居)民自治章程,完善利益导向、移风易俗、违约责任追究等内容。全区342个村(居)全部重新修订完善章程,与7.5万余户育龄群众签订计划生育合同。
【利益导向】 2010年,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的意见》,加大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扶持力度,奖项由原来的16个增加到20个,为独生子女、双女户的父母年龄超过50周岁的全额缴纳社会养老保险金。为独生子女和双女户家庭成员缴纳新农合参合费。增加村(居)计生专职主任的工资,使其不低于村(居)书记的80%。全面开展计划生育工作与发展经济、帮助群众勤劳致富、建立文明幸福家庭相结合活动,全面落实独生子女户、双女结扎户等法定奖励和优惠,全面落实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在实行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分配村集体收益、享受村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社会救助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向计划生育家庭倾斜。2010~2011年,全区共兑现各种奖励扶助资金1190万元,惠及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81875人。
【优质服务】 2010年3月,针对育龄妇女查体率不高、查体数字不实现象,区政府投入100万元,为区计生服务站配备虹膜识别仪4台,为每镇(街道)服务站配备虹膜识别仪2~3台。
2011年,全区先后投入50余万元对区计生服务站进行全面改造和升级,投入30余万元对各镇(街)服务站的医疗器械设备进行完善和更新,投入620余万元新建坛山、吴林两处计划生育服务站,投入70余万元对底阁服务站进行改造。在改善服务环境的同时,加大技术服务队伍建设,全区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严把技术人员的准入、考核关,要求所有技术服务人员必须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并按照《合格证》所批准的项目开展服务。(董艳芝)